施工合同纠纷中的常见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2:04:19 112 人看过

1。如何确定工程分包或分包纠纷的诉讼主体?

因建筑工程分包或分包引起的纠纷,实际施工承包人向承包人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的,一般不增加发包人作为当事人,而是为了查明事实,人民法院可以增设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2。如何确定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诉讼主体?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发包人只起诉承包人或者只起诉实际承包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增加实际承包人或者实际承包人为共同被告。

3。实际施工单位以所属单位名义签订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

实际建造人以所属单位名义签订施工合同,实际建造人或所属单位分别向发包人起诉工程款的,发包人起诉实际承包人或者其所属单位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增加其所属单位或者实际建造人的案件,人民法院根据所属单位或者实际承包者的申请,可以增设所属单位或者实际承包者为本案当事人。

4。未注册的项目部是合格的诉讼主体吗?

未注册的项目部不是合格的诉讼主体,设立项目部的法人或法人分支机构应为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联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是无效的?同时,所属经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符合下列条件的,无效:(一)实际建造人未取得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过资质等级的;

(2)实际施工单位以施工企业的分公司、施工队或项目部的形式开展经营活动,但与施工企业没有产权联系,没有统一的财务管理,没有规范的人事任免、调动、用工程序;

(3)实际施工人员自筹资金,自行组织施工,施工企业只收取管理费,不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不承担技术、质量和经济责任。

6。如何认定违法分包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非法分包,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

(1)承包人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他人完成;

(2)分包人没有相应的资质资格条件;(4)分包商未被批准。

7。劳务分包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有效?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视为劳务分包,签订的合同有效:

(1)实际建造人具有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一个或多个工程的施工资质,而承包的施工任务只是整个工程的一个或几个工序,而不是整个工程(2)承包的方式是提供劳务,不是承包劳务和材料。

8。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超规模建设规定签订的建设合同,其效力如何?

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合同的,合同无效;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同有效。

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超规模建设的,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起诉前手续办妥的,视为合同有效。

9。备案合同约定的价格与中标价格不一致时,如何确定工程价款?

备案合同约定的价格与中标价格不一致的,按照中标价格确定工程价款;不属于必须提交招标的项目的,当事人可以证明备案合同是双方明示的合同其真实意图或实际履行情况,并可根据备案合同的约定确定工程价款。

10。如何认定承包人承诺为招标项目转让工程价款的性质?

承包人对招标项目实质性转让工程价款的承诺,属于工程价款的实质性变动,应当认定为无效;没有证据证明利润转让后的工程价款低于工程造价的,承包人可以确认承诺有效,并根据承诺结算工程价款。

11。施工合同规定,承包人提交结算文件后,发包人应当在一定期限内答复,但未规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批准竣工结算文件,承包商要求根据结算文件确定如何处理?

施工合同中规定,承包人提交结算文件后,发包人应在一定期限内答复,但不同意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批准竣工结算文件,而承包人要求根据结算文件确定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或终止时,如何确定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的,按合同约定确定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终止,工程未完工但质量合格的,按合同约定确定工程价款。

13。如何确定实际承包人与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之间的工程价款?

实际承包人与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约定以承包人与发包人的结算价款作为结算依据的,应当按照约定确定应支付给实际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实际承包人提供证据证明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结算结果损害其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承包人的申请,根据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合同和有关签证,确定应支付给实际承包人的工程价款。

14。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发包人如何要求承包人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义务和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发包人使用的,承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义务和责任,发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扣留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款。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承包人如何主张延长工期?

如果承包人以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为由,要求延长工期,发包人以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申请延长工期签证为由进行辩护,如承包人在期限内向发包人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提供证据证明已按合同约定申请延长工期的签证,或者发包人迟延支付进度款,严重影响施工进度的,可以支持索赔。

如果由于发包人延迟支付进度款而认为承包人有权推迟工期,则延期期限应自承包人拖欠进度款之日起至进度款付清之日止。

16。这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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