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的请求权基础要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6:00:47 309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犯的,就具有请求权,也就是说构成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是侵权责任请求权的要件。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

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要件。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并不违法,即使产生了损害事实,也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般而言,产生了损害后果的行为大都是违法的,但也不排除给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了侵害,但并不违法的情况。如正确执行职务的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等。

2、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无论损害后果能否以货币加以衡量,只要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利益造成了受损的事实,均构成损害事实。

3、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各种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之间的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现实世界中的任何现象的出现总是由另一现象引起,引起后一现象的现象称为原因,被引起的现象称为结果,二者之间的关系就是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只有当二者间存在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事主体只能为自己实施行为的损害后果承担责任,没有因果关系的侵权责任是不成立的,因此,因果关系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必备环节。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与无过错责任与公平责任不同,对一般侵权行为而言,过错是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必备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2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侵权责任相关文章
  • 构成侵权责任的要件有哪些,如何认定侵权赔偿责任
    一、构成侵权责任的要件有哪些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有: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二、如何认定侵权赔偿责任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可以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来把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行为这里所谓的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若无行为人的行为,就不会产生侵权责任。权利的相对人均负有不得侵犯权利的一般义务。侵犯权利的行为因为违反了法定义务,故具有违法性。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加害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侵权行为的作为,是指不该作而作;作为侵权行为的不作为,是指该作而不作。2.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在一般
    2023-06-07
    104人看过
  • 被侵权人死亡的谁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一、被侵权人死亡的谁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近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二、侵权责任诉讼期限是多久侵权责任诉讼期限是三年。侵权责任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
    2023-06-15
    459人看过
  • 论共同侵权行为的归责基础
    对共同侵权行为归责基础的研究是对民事侵权行为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侵权行为归责的法理溯源。她对于正确适用民法有关规定,维护受害人和加害人的正当权益,都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对各国民法进行一般性的考察,不难发现,从保护无过错受害人的角度出发,各国民法大都对共同侵权行为人课以连带责任。但使加害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基本法理何在?学术界的看法并不一致。本文拟通过对学术界的两种观点的批判出发,对共同侵权行为的归责基础这一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讨,以就教于学术同仁。一、当前学术界的两种主要观点(一)共同意思说(又称主观说)。主张共同侵权行为的成立,不仅加害人之间有共同行为,而且必须有通谋的意思,即使没有共同的通谋的意思,也至少对损害有共同的认识。具体说来,又有两种观点:其一,主张各行为人之间应有共同通谋,或曰共同故意,方构成共同加害。依德国法,“共同”一语系德文Gemeinschaftlich的翻译,彼学说判
    2023-06-01
    410人看过
  • 侵权之债的优先权基础
    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船舶优先权都属于损害优先权的范畴。而损害优先权是海商法上最后被确认的一种船舶优先权,但它却迅速成为最重要的船舶优先权项目。追溯船舶优先权制度的起源,设立船舶优先权的原意是为了筹措航海资金,保存船舶和继续航程,因而以契约为发生依据而产生的优先权在整个制度的发展过程中曾起过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海运事业的发展,现代意义上的船舶优先权已不再保障事先的约定,而转为保护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中的当事人,如救助、碰撞等,即契约性质方面的船舶优先权项目日趋减少,而基于侵权而生的船舶优先权即损害优先权的项目却仍受特别保护。我国海商法之所以要对船舶侵权之债相对于契约之债赋予优先权的保护,主要是出于以下几个方面原因的考虑:首先,侵权之债的发生具有非自愿性和不可预见的特点。以海上运输合同(包括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为代表的合同之债,由于当事双方根据订约自由原则可以自由选择相对方,因而能够对合同的结果
    2023-06-06
    164人看过
  • 公司出资纠纷的请求权基础
    从法律的视角进行观察,出资纠纷可以说都是股东违反出资义务造成的。如果股东未按发起人协议或公司章程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延期缴纳出资、缴纳出资有瑕疵、采取欺诈手段虚假缴纳出资,都构成对出资义务的违反,从而引发出资纠纷。(一)公司其他股东要求违反出资义务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权从股东之间关系来看,股东为组建公司而签订的发起人协议构成约束股东的合同,每一位缔约当事人负有按照发起人协议进行出资的合同义务,如果其中一个或几个股东没有履行或没有适当履行其出资义务,即构成对合同的违反,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其他股东必须是已经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如果该股东本身也违反了出资义务,是无权要求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的。公司的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的终止。股东或投资者间的关系和利益冲突,在公司成立之前,是由发起人协议调整,而在公司成立之后,则主要是由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调整,但是并不意味着对发起人协议的摒弃。在
    2023-06-09
    225人看过
  • 构成侵权民事责任的条件有哪些,侵权民事责任的分类
    一、构成侵权民事责任的条件有哪些构成侵权民事责任的条件有以下四个: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即侵权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了他人人身或财产权益的损失。2.行为具有违法性。凡违反了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行为才应承担法律责任。此处的违法行为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情形。有些行为表面上侵犯了他人权利,如职务授权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由于其存在法律规定的阻却其违法性的情形,不具有违法性。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4.行为人有过错。在过错责任原则下,需要行为人有过错;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则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二、侵权民事责任的分类侵权民事责任大致可以分为一般侵权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两类:1.一般侵权责任是指因行为人对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并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2.特殊侵权责任,是指当事人基于自己有关的行
    2023-06-07
    147人看过
  • 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
    一、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德国法学家耶林将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根据定位于诚实信用,即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所保护和救济的不是一般侵权行为法保护的对象,也不是契约责任所涵盖的内容,但关于举证责任、时效时间及责任基础等问题上却适用契约法的原则加以处理。如此看来,我国法律规定的义务,就属于合同外的法定义务而非约定义务,当然不能属于违约责任,而属于一种独立于违约责任的缔约过失责任,是独立的请求权基础。二、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1、约定损害赔偿一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损害赔偿的条款;二是合同没有约定的,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前经过协商达成损害赔偿的协议。约定损害赔偿的根本特征在于它具有预定性或者约定性。约定损害赔偿是事先由当事人在合同中或者合同成立后达成的补充协议中协商确定的。它不同于违约发生后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救济方式,在违约发生后,当事人也可协商确定救济措施、协商确定赔偿数额,但这种方式只是事后赔偿而不是约定
    2023-06-08
    391人看过
  • 侵权损害赔偿的特点有哪些,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侵权损害赔偿的特点有哪些侵权损害赔偿的特点有:1.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2.损害赔偿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财产为内容。而在返还财产的责任形式中,侵权人向受害人返还的财产本来就属于受害人所有或管理。3.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其他形式的责任,在实际承担时较为简单,易于操作。损害赔偿责任在实际承担时却较为复杂,通常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构成要件有哪些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
    2023-06-21
    325人看过
  • 商标权基础常识有哪些
    一、什么是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在我国由于商标权的取得实行注册原则,因此,商标权实际上是因商标所有人申请、经国家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利,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二、商标权取得的原则(1)使用原则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2)注册原则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3)混合原则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三、商标权侵权方式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近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
    2023-06-01
    216人看过
  • 请求权基础:民法学习的方法论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学习法律,尤其是学习作为万法之法的民法,必须掌握一套适合的方法。请求权基础正是学习民法的重要方法。我国台湾著名王泽鉴教授近年来出版的《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就对该种方法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就请求权基础这种民法思维方法的重要性,王泽鉴教授有切身的体会,他在书中这样写到,请求权基础的寻找,是处理实例题的核心工作。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实例解答,就在于寻找请求权基础,请求权基础是每一个学习法律的人必须彻底了解,确实掌握的基本概念及思考方法,作者早年曾留学慕尼黑大学时,曾参加Larenz教授的民法研讨会,有某学生报告时说,甲得依不当得利法则向乙请求返还某车,当场被质问:请明确言之,依何规定。学生思考后答曰:依德国民法第816条。Larenz教授高声谓:不是某车,而是某车的所有权,其请求权基础Ansprchsgrndlage是民法第816条第2项前段。请
    2023-06-08
    84人看过
  • 名誉权毁损可以要求承担哪些侵权责任
    一、名誉权毁损可以要求承担哪些侵权责任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同时,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二、中国人民名誉权侵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中国人民名誉权侵权的法律后果是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二)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三)同时,公民、
    2023-05-03
    352人看过
  •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有几个方面?
    我们大家肯定都知道侵权,侵权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其实发生的案例有很多,对于侵权我们国家是有自己的一套认定标准还有处罚标准的。侵权一般情况是指一个人违法的侵占了另一个人的合法权益,这就是属于侵权。那么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侵权责任构成有四个要件: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但是,污染环境是实行无过错责任的,所以只有三个要件: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其中,因果关系就成为污染环境侵权的最关键要件。因果关系指的是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果,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由于污染环境侵权的特殊性,在因果关系的证明上,受害人具有特别的困难。因此,在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案件中,对其因果关系的确定,多采用因果关系推定。即在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确定中,只要证明企业已经排放了可能危及人身健康的有害物质,而公众的人身健康在排污后受到或正在受到危害,就可以推定这种危害是由该
    2023-04-19
    164人看过
  • 侵权责任诉求权是谁的
    侵权责任的请求权主体为遭受损害的受害人以及受害人的近亲属及其法定代理人。我国《民法典》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谁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近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
    2023-08-01
    457人看过
  • 侵权责任请求权有什么性质和意义
    侵权责任请求权的性质即为遭受损害的受害人向责任人主张权利的手段,包括人身侵权责任请求权以及财产侵权责任请求权等。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或者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一、如何加强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保护消费者网购所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立法确定侵权责任、引导自我保护。加强法制宣传等方式进行。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二、商场可以投诉吗可以投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
    2023-02-04
    27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对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为。 二、存在损害事实,即在客观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 三、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 更多>

    #侵权责任
    相关咨询
    • 民法典侵权责任的概念及基础要件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28
      侵权责任请求权的构成主要为有侵权行为责任事实,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个: 1、行为的违法性; 2、损害事实的存在; 3、因果关系。不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
    •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06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是侵权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侵权责任法停止侵害请求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1
      根据《》第21条规定:“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对于有侵权责任的一般是会受到一定的侵权责任法的处罚。法律中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无因管理请求权基础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9
      1、对于不当得利而言,无因管理系其前置问题。无因管理的结果可以构成法律上的原因,从而不符合不当得利的前提(即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2、对于侵权行为而言,适法之无因管理可以阻却违法。 无因管理的请求权与合同关系极为类似,它们都是产生合法占有权的依据,无因管理也常常与合同有密切的联系。但合同上的请求权应优先于无因管理上的请求权加以考虑,因为无因管理之所谓无因,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包括无法定的义务或约定
    • 侵权责任法条例要求的侵权责任责任认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2
      根据法律规定,共同侵权行为认对受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从受害人的角度来看他即可以将全部加害人作为被告,请求他们承担对全部损害的赔偿责任;他也可以将加害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作为被告,请求他(或他们)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从加害人的角度看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共同加害人作为一个整体对损害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加害人的任何一个人对全部损害承担责任;在共同加害人之一人对全部损害承担了责任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