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在工作时受伤,应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所以如果劳动者受伤,可以算作工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自己对工伤负赔偿责任。劳动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已经工作了但没有签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所以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受伤,应当算作工伤,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工伤待遇,具体的赔偿数额视劳动者在治疗工伤过程中的花费而定。用人单位还没有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自己对工伤负赔偿责任。劳动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在工地受伤如何赔偿多少钱
1、医疗费计算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
2、康复费计算标准: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标准: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4、护理费分两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为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6、伤残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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