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版权侵权原因是什么,侵权责任的归属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4 12:04:57 234 人看过

网络上的著作权侵权,依据侵权行为的不同可划分为两大类:

1、一般行为侵权

这是目前主流的划分方式,又分为三种类型:

(1)上载:

上载有两种形式:

一是将传统作品数字化后上载到网上;

二是将本身就是数字化形式的作品直接上载到网上。

(2)转载;

这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其网络作品在网络上转载,其实是网络间的复制、传输。

(3)下载:

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发表在网上的作品下载并发表在报刊上,或储存在存储器上,或打印在纸介质上。

2、特殊行为侵权

上载、转载、下载过程中的侵权行为在网络环境下是屡见不鲜的,而且也已经被法律确定为是侵犯著作权的,本文认为有必要研究与讨论一下超文本链接这一特殊行为在什么情况下侵犯网络著作权

侵权责任的归属有哪些

1、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归责原则

在归责原则这一方面,最大的问题在于应当使用过错原则还是严格责任原则。

目前关于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归责原则,学者们有几种不同意见:

(1)主张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的根据和最终要件。

(2)主张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论行为人主观是否有过错,只要其行为与损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

(3)主张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行为人只有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可以不承担责任。

2、网络内容提供者的侵权责任

网络内容提供者,是指选择某类信息并上载到互联网上供用户访问的一类主体。如果其选择并上网发布的信息有违法或侵权的内容,就有可能为此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网络内容提供者,在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版权行为时,应与该网络用户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

第二,网络内容提供者,在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版权行为,但经版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却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时,应与该用户承担共同侵权责任。这时,网络内容提供者在主观上由不知转向明知,因而适用的仍然是过错责任原则。

3、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是指为各类开放性网络(主要指互联网)提供信息传播中介服务的一类主体。

其一,所述“发现”未说明是“初次发现地”还是“能够发现的地方”,根据此条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到国内的任何一个地方来起诉侵权者;

其二,此规定的使用情形与现行民诉法相冲突,现行民诉法要求诉的前提是有明确的被告。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网络名誉侵权是什么,网络名誉侵权如何认定责任
    1、网络名誉权的含义网络名誉权是传统名誉权在网络环境下延展,指名誉主体在国际互联网及计算机存储这一特殊领域内享有的保有和维护其名誉,获得客观公正之社会评价以及免受侮辱、诽谤等加害行为的一种人格权。2、网络名誉权的内容和传统名誉权是一致的。正如王*明教授所说,名誉权包括名誉保有权、名誉维护权以及名誉利益支配权。一、网络名誉侵权如何认定责任过错原则,是传统名誉侵权的归责原则,即侵权行为人承担责任必须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而网络名誉侵权因为其含义、形式、责任主体的不同,其归责原则需要分别考虑直接侵权行为人和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归责原则。(一)初始作者与传播者的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做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初始作者是侵权言论的直接制造者,其地位与传统名誉侵权中的直接侵权人相似。网络名誉侵权中初始作者的行为和现实中名誉侵权主体的行为实质是相同的,都
    2023-02-16
    404人看过
  • 东莞网络侵权盗版的刑事责任
    ▲未经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同意,通过信息网络提供其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提供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提供数量合计在五千张
    2023-04-23
    430人看过
  •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有什么?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什么?
    侵权责任包括过错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一、侵权的行为分类有什么?(1)按构成要件分。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2)按侵害对象分。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4)按行为性质分。积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消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致人损
    2023-05-07
    122人看过
  • 简述网络权侵权责任归责的几个思路
    网络侵权行为的具体模式,根据主体身份不同,可分为终端用户的侵权和网络服务提供商侵权。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使侵权责任的认定面临的时代挑战。而实际上侵权责任认定的目的和归属是平衡和协调两个相互冲突的权利。在网络条件下,侵权主体的确认问题、管辖权问题等都显得颇为棘手。其中确定归责原则乃是解决这诸多问题的先决条件。一、网络权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理论纷争关于网络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目前,学界有以下三种观点:(一)过错责任原则。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第一,依据我国现行的《民法典》对于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采用以过错原则为主,以无过错原则为辅的二元归责体系,并且适用于无过错责任和推定过错责任必须符合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形:它们一般都是高度危险作业或环境污染等情形。侵权行为并非高度危险行为,没有将其特殊化的必要。有学者认为从技术角度来看,发生在互联网上的任何一次侵权行为,都离不开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供的网络服务,从理论来
    2022-10-18
    198人看过
  • 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归谁
    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一般是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也就是由原告承担对证据诉讼请求的举证责任;但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1.实行过错推定的侵权诉讼。2.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侵权诉讼。3.原告难以收集证据,难以举证的诉讼。一、反而民法因果关系倒置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证据倒置:是“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责任分配的例外情形,即法律直接规定在特定案件中,不由主张权利一方举证,而由另外一方举证的法律制度。二、医疗纠纷诉讼的举证规则是什么医疗纠纷诉讼的举证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或倒置因果关系举证原则。对于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的举证责任,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而对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
    2023-04-12
    222人看过
  •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网络著作权侵权责任如何认定
    数字化技术使网络上的证据失去原始性特征,网络上的信息具有不稳定性和依更改性,使得认定侵权困难重重。主要问题在于权利主体的认定和网络著作权责任的认定。1、权利主体的认定。在网络中,用户有的间接建立自己主页来发表作品,也有直接在BBS上发表署笔名文章。在网络中,建立个人主页是免费的,自由的,只要填一个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住址、电话号码、所在城市、国家、电子邮箱等内容的表格而其中除电子邮件外,其他均可虚拟,而BBS上面均用昵称,一般不用真实姓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权利主题的真实身份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从目前的司法时间来看,比较可行的方法是有由网络服务商提供证据,因为个人主页是由网络服务商提供一部分硬盘空间供个人使用,个人主页申请时注册资料也保存在网络服务商处。但是此方法仍存在许多弊端:首先,网络用户填写的资料也可能是假的。其次,网络用户由于黑客或服务器鼓掌等导致数据丢失。笔者认为解决
    2023-02-04
    310人看过
  • 侵权责任原则责任归类
    一、侵权责任原则责任归类侵权责任原则责任的归类有:1.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为归责的依据,并以过错作为确立责任和责任范围的基础的归责原则。2.过错推定过错推定,也称过失推定,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具有过错,如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是根据法定的基础事实,推定侵权人有过错。过错推定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明方式,如果行为人未能有效证明其没有过错,则人民法院最终得以认定其具有过错,并据此确立侵权责任。3.严格责任(无过错责任)严格责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不论该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如不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严格责任归责的基础在于风险活动,行为人的免责事由受到严格限制。二、民法典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民法典侵权责任承担方式:1.停止侵害;2
    2023-04-25
    104人看过
  • 网络小说侵犯版权,网站承担什么责任
    信息网络提供文学作品在满足大众需求的同时,作者的版权也容易受到侵犯。提供相关网络服务的网络服务商有义务也有责任对网络文学作者的版权加以管理和保护。法律必须明确网络服务商的法律责任。网络服务商作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的规范对象,可分为不同种类。针对不同的网络服务商,其承担的义务责任也不同。一、网络服务商的分类按照不同类型网络服务商在传播文学作品中的特点、功能和作用,法律主要规范的对象可以概括为两类:1、直接提供文学作品的网络服务商通过信息网络直接提供文学作品的网络服务商,如起点中文网、掌阅书城等。2、提供相关网络服务的网络服务商为用户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文学作品提供相关网络服务的网络服务商,如提供搜索引擎、浏览器、论坛、网盘、应用程序商店以及贴吧、微博、微信等服务的第三方网络服务商。二、网络服务商的法律责任针对不同的网络服务商,明确了各自应当承担的不同法律责任。1、直接提供文学作品的网络服务商的法律
    2023-06-07
    451人看过
  • 因打架侵权造成的侵权责任承担人是谁?
    谁打架造成了他人的侵权,那么责任的承担人就是谁。遇到了打架,首先需要报警,然后鉴定伤情,根据伤情鉴定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责任划分索要赔偿。轻微伤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对方协商赔偿问题,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诉讼解决。《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一、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侵害人身权益的财产损失赔偿额的确定方法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
    2023-06-21
    308人看过
  • 什么是网络侵权的避风港原则网络侵权避风港原则的危害是什么
    一、避风港原则的概念是什么?“避风港”原则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ISP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ISP不承担侵权责任。后来避风港原则也被应用在搜索引擎、网络存储、在线图书馆等方面。避风港原则包括两部分,“通知+移除”(notice-takedownprocedre)。二、避风港原则的渊源避风港条款最早来自美国1998年制定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法案)。最早适用于著作权领域,后来由于网络中介服务商没有能力进行事先内容审查,一般事先对侵权信息的存在不知情。所以,采取“通知+移除”规则,是对网络中介服务商间接侵权责任的限制。大意即“网络服务提供者使用信息定位工具。包括目录、索引、超文本链接、在线存储网站,如果由于其链接、存储的
    2023-04-29
    402人看过
  • 商业秘密侵权责任的归属原则
    商业秘密侵权的归责原则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辅之以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的处理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规定的处罚方式,一是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是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我国刑法第229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
    2023-07-07
    397人看过
  •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否适用于所有的侵权行为
    一、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否适用于所有的侵权行为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不一定适用于所有的侵权行为。侵权归责原则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即行为人的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须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过错责任是侵权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别侵权行为外,一般侵权行为均适用过错归责原则。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推定加害人存在过错而应承担侵权责任,加害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3.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受害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加害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论其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除非加害人能够证明存在法定抗辩事由。二、侵权责任纠纷需要什么证据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2.侵害人何时何地实施了何种侵害,
    2024-01-10
    347人看过
  • 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的划分,饲养动物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一、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的划分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的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形进行:1.由于被侵权人的过错“由于被侵权人的过错”,是指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被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由于第三人的过错“由于第三人的过错”,是指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第三人故意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由于被侵权人的过失“由于被侵权人的过失”,是指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过失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减轻责任。二、饲养动物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饲养动物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1.一般的无过错责任一般情形下,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即不以饲养人、管理人的过错为要件。在此类情况下,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为由免责或减轻责任。2.更为严格的无过错责任(1)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
    2023-06-07
    415人看过
  • 谁应当承担网络侵权责任
    一、谁应当承担网络侵权责任网络侵权责任应该由侵权者来担责。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补救措施与责任承担】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网络侵权起诉流程怎么走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
    2023-09-19
    30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网络版权遭侵权如何维权, 网络版权侵权的取证途径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22
      网络版权遭侵权首先要取证版权侵权的取证方式在版权或称为著作权的纠纷案件中,对网络信息等电子数据组成的电子证据进行公证举证已经是目前著作权诉讼中的常见信息,尤其在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中,此种证据固定方法被广泛采用。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公证仅仅是固定证据的一种方式。从证据固定方式的角度而言,其不能直接证明被告是否构成侵权,真正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由某种公证方式所固定的证据本身。另外,如果公证程序有瑕疵也
    • 网络作品侵权的归责原则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7
      本律师处理过许多网络侵犯著作权纠纷,欢迎来电联系
    • 网络版权侵权的形式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0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 构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须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使用的作品是受著作权保护的; 其二,使用行为违法。 现实中,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呈现极为复杂的形态,既包括直接侵权行为,也包括帮助、促成、唆使他人侵权的行为、或使他人直接侵权的后果得以延伸或扩大的间接侵权行为。 根据传统版权侵权的概念再结合
    • 网络小说被抄袭网络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管辖归谁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3
      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从上述最高院关于网络著作权管辖的司法解释中可以看出,在确定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仍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侵权案件管辖的基本规则;2、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3、不排除以侵权结果地为管辖因素,即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
    • 网络侵权责任应该谁来担责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24
      网络侵权责任由侵权人承担。我国法律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