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最新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0:25:10 260 人看过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最新规定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消认证确认期限。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方法: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按其差额进行缴纳。销项税是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向购货方收取的货物增值税税额。进项税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一条第一款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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