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意见》第20条规定:
按照《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拆迁人给予被拆迁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应当条例下列条件:
1,被拆迁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迁房屋被认定为非住宅房屋;
3,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拆迁房屋;
4,拆迁前被拆迁房屋实际用于生产经营。
房屋拆迁中停产停业损失如何确定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以被征收人的月平均利润值确定。月平均利润值依据被征收人提供的近3年纳税证明推算确定,不足3年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期间纳税证明为依据推算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可以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按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承担评估工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期限,商业、服务性行业不低于3个月,工业生产行业不低于6个月。各地可根据本地房屋征收具体项目情况确定。生产经营者承租房屋的,依照与被征收人的约定分配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没有约定的,由被征收人参照本规定相关内容对生产经营者给予适当补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拆迁补偿是会建立在房屋被拆迁时才会给予的,同时对于此补偿也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计算,不同的补偿方式所存在的补偿费用就会不一样,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多咨询一下相关的部门,尽可能保障到被拆迁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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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所有经营性用房拆迁都给予停产停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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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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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用房的停产和停业补助费标准西藏在线咨询 2021-07-101、经营面积的确定。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正式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上标明的经营场所与被拆迁的房屋一致,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可给与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经营面积按实测的正式房屋经营面积确定。 2、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发放标准。对于经营行为符合下列条件: (1)连续生产经营两年以上,生产经营活动的起始时间自取得工商执照日期计算,截止日期到拆迁公告公布时间为准。 (2)年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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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企业是否算经营性房屋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5停产企业算经营性房屋。所谓经营性房地产是指非居住用途的、用于经营活动,能够产生现金流、给投资者带来收益的房地产。例如,写字楼、商铺、酒店、购物中心等。停产企业,如果已经不再经营的,不算经营性房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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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用房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的标准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1-08-22(一)经营面积的确定。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正式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上标明的经营场所与被拆迁的房屋一致,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可给与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经营面积按实测的正式房屋经营面积确定。 (二)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发放标准。对于经营行为符合下列条件: 1.连续生产经营两年以上,生产经营活动的起始时间自取得工商执照日期计算,截止日期到拆迁公告公布时间为准。 2.年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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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拆迁停产停业怎么赔偿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0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3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14条,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企业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先由征收方与企业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则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如果通过协商方式确定,灵活度较大,停产期限内直接利润损失以及停产造成的违约损失、企业前期贷款在停产期限内形成的财务成本等可能遭受的损失都可以协商补偿。值得注意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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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不在拆迁地,有停业停产损失补偿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5以农村有补偿为例,《国有土地上》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