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用房拆除不一定有停产停业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09:44:02 461 人看过

根据《实施意见》第20条规定:

按照《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拆迁人给予被拆迁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应当条例下列条件:

1,被拆迁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迁房屋被认定为非住宅房屋;

3,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拆迁房屋;

4,拆迁前被拆迁房屋实际用于生产经营。

房屋拆迁中停产停业损失如何确定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以被征收人的月平均利润值确定。月平均利润值依据被征收人提供的近3年纳税证明推算确定,不足3年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期间纳税证明为依据推算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可以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按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承担评估工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期限,商业、服务性行业不低于3个月,工业生产行业不低于6个月。各地可根据本地房屋征收具体项目情况确定。生产经营者承租房屋的,依照与被征收人的约定分配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没有约定的,由被征收人参照本规定相关内容对生产经营者给予适当补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拆迁补偿是会建立在房屋被拆迁时才会给予的,同时对于此补偿也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计算,不同的补偿方式所存在的补偿费用就会不一样,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多咨询一下相关的部门,尽可能保障到被拆迁者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经营者停产、停业的怎么赔偿?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经营者停产、停业的,拆迁人除根据停产、停业的期限,经营者在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登记的职工人数,以及房屋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给予经营者补偿外,还应当根据停产、停业的期限和经营者上年度月平均税后利润额,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经营者停产、停业的,拆迁人除根据停产、停业的期限,经营者在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登记的职工人数,以及房屋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给予经营者补偿外,还应当根据停产、停业的期限和经营者上年度月平均税后利润额,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拆迁非住宅房屋为出租房的,按照拆迁时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协议的租金标准,对被拆迁人一次性给予三个月租金补偿。
    2023-04-23
    115人看过
  •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经营者停产、停业的怎么赔偿?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经营者停产、停业的,拆迁人除根据停产、停业的期限,经营者在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登记的职工人数,以及房屋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给予经营者补偿外,还应当根据停产、停业的期限和经营者上年度月平均税后利润额,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拆迁非住宅房屋为出租房的,按照拆迁时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租赁协议的租金标准,对被拆迁人一次性给予三个月租金补偿。一、企业进行动迁新员工怎么安置对员工的安置,不仅涉及到企业自身的损失问题,也涉及到政府对企业下岗员工的安置问题,对员工的安置不当非常容易导致群体性事件。实践中,有的地方制定的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规定中包含了对员工的安置费用,比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暂行办法》中对于非住宅房屋上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房屋的月租金+月净利润×修正系数+员工月生活补助)×停产停业补偿期限。同时该办法中规定,员
    2023-06-28
    344人看过
  • 用于经营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是否有停产停业的损失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营性房屋拆迁,房屋产权为经营性的,有停产停业损失赔偿。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交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交换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并计算结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与被征收人交换产权的房屋价值之间的差额。因旧城区改建被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区域内交换房屋产权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原房屋重建区域或附近区域。第二十二条因房屋征收造成拆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拆迁费;发生房屋产权交易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房。第二十三条因收购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赔偿,应当根据收购房屋前的受益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2。承租人拆除租赁商铺能否获得补偿是的,但应符合相关条件。企
    2023-05-31
    320人看过
  • 停产企业是否算经营性房屋?
    停产企业一般而言是不算经营性房屋的。经营性房屋是指非居住用途的,用于经营活动,能够产生现金流动、带来收益的房屋。停产企业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属于经营性房屋。一、别人撞了我的车对方全责怎么理赔全责方需赔偿本次事故造成伤者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造成财产损失的: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二、新车被撞对方全责如何赔偿可以申请由对方赔偿以下损失: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
    2023-06-25
    362人看过
  • 停产企业是否算经营性房屋
    一、停产企业是否算经营性房屋1、停产企业一般而言是不算经营性房屋的。经营性房屋是指非居住用途的,用于经营活动,能够产生现金流动、带来收益的房屋。停产企业不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属于经营性房屋。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二)第二百六十七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第二百六十九条营利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营利法人以外的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的权利,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二、住宅用房和经营性房屋租赁的区别我国对住宅用房和生产。经营性房屋的租赁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规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具体来说
    2023-06-12
    269人看过
  • 拆迁的房屋有营业执照,但没有实际经营,有停产停业损失吗
    一、拆迁的房屋有营业执照,但没有实际经营,有停产停业损失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房屋有营业执照但没有实际经营的,可以主张停产停业损失,但获得的补偿可能是比较少的。二、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四、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久拖不决的遗留问题。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
    2023-04-27
    9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经营性用房的停产和停业补助费标准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7-10
      1、经营面积的确定。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正式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上标明的经营场所与被拆迁的房屋一致,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可给与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经营面积按实测的正式房屋经营面积确定。 2、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发放标准。对于经营行为符合下列条件: (1)连续生产经营两年以上,生产经营活动的起始时间自取得工商执照日期计算,截止日期到拆迁公告公布时间为准。 (2)年纳税
    • 停产企业是否算经营性房屋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5
      停产企业算经营性房屋。所谓经营性房地产是指非居住用途的、用于经营活动,能够产生现金流、给投资者带来收益的房地产。例如,写字楼、商铺、酒店、购物中心等。停产企业,如果已经不再经营的,不算经营性房屋了。
    • 经营性用房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的标准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8-22
      (一)经营面积的确定。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正式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上标明的经营场所与被拆迁的房屋一致,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可给与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经营面积按实测的正式房屋经营面积确定。 (二)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发放标准。对于经营行为符合下列条件: 1.连续生产经营两年以上,生产经营活动的起始时间自取得工商执照日期计算,截止日期到拆迁公告公布时间为准。 2.年纳税
    • 厂房拆迁停产停业怎么赔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04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3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14条,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企业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先由征收方与企业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则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如果通过协商方式确定,灵活度较大,停产期限内直接利润损失以及停产造成的违约损失、企业前期贷款在停产期限内形成的财务成本等可能遭受的损失都可以协商补偿。值得注意的是,
    • 营业执照不在拆迁地,有停业停产损失补偿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5
      以农村有补偿为例,《国有土地上》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