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房屋租赁手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03:00:15 404 人看过

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违法建设;(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二是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双方约定,一般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租赁期限、租赁目的、租赁价格、房屋维修责任以及双方之间的其他约定。三是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原设计的房屋为最小租赁单元,人均租赁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给人居住。4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的,应当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5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向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县。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登记备案。合同数量应根据业主的实际需要确定并在验收窗口保存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双方约定,一般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租赁期限、租赁目的、租赁价格等以及双方之间的其他约定。(二)房屋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房屋租赁当事人是个人,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复印件进行核实,包括:

①国内个人身份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个人身份证;>外国身份证和护照,由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2房屋租赁当事人属于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必须提供下列身份证明:。属于境内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香港、澳门、台湾的企业应提供公证部门公证的复印件复印件,盖有公司公章,并附上原件供核查。

③外企需提供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注册证书复印件一份,我国驻当地领事馆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译本一份,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所有权证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

1。房屋所有权证包括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产权共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2。其他合法所有权证书包括:

1。属于一手商品房销售,提供该商品房转让证明、该房屋使用证明的规划批准材料、承诺书(原件)。

②购买一手商品房,需提供经认证的购房合同、竣工验收记录表、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承诺书,或提供过户证明、购房合同、承诺书(原件)。

③法院委托拍卖的,需经房地产交易所登记确认,并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法院裁定书、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旧房产证、承诺书(原件)。

④经法院判决的房屋,被判决房屋的所有人为申请的执行人,需经房地产交易所登记确认,并提供法院判决书、旧房产证和承诺书(原件)。

⑤农村住房提供镇(街道)房管部门出具的集体土地证(带图纸)、建设申请材料(规划审批材料)、竣工验收材料、权属证明和承诺书(原件)。(4)出租已抵押的房屋,应当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复印件,并附原件备查。(5)产权人同意将房屋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同意以他人名义出租的,应当提供法定委托书复印件和原件,以备查证。如果产权人是个人,委托书要经过公证处公证;或者我去现场签署授权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支票原件。如果业主是外国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企业),提供的委托书必须由公证处公证。(六)出租共有房屋的,应当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房屋的证明复印件,并附原件备查;

共有产权人为个人的,由公证处公证同意出租房屋的证明;或者本人到现场签署房屋租赁同意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产权共有人属于外国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企业),出租房屋同意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

如果所有共有人都以出租人的身份在房屋租赁合同上签字,则不需要此证明。

(7)转租房屋,需提供原出租人同意转租证明复印件,并附原件备查;原出租人为个人的,须经公证处公证;否则本人将到现场签署同意转租证明,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原出租人是外国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企业),原出租人提供的转租同意书必须经公证处公证。

已办理租赁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同意转租的,应当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并附原件备查。(8)房屋租赁方委托他人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的,应当提供经营者的法定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正本复印件;澳门、台湾等外国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的委托书由公证机关公证。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附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提供的信息属于个人的,应当由个人签名,表明其真实情况与原件一致;提供的资料属于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复印件应当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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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1日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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