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的范围及收回、处理和变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7:12:25 208 人看过

(一)破产财产的范围

1、破产财产是指破产财产终结前,归清算占有、支配并用于破产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

2、破产财产的构成:破产宣告利。

3、破产企业的财产是否属于破产财产,参见教材第252~253页。

4、取回权

(1)概念

取回权是指对破产程序占有的不属于破产财产的其他财产,财产权利人享有的不依破产程序取回的权利。

(2)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如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可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二)破产财产的收回、处理和变现

1、破产财产的收回

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于限定的时间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2、破产财产的处理

债务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和没有债务人资格的全资机构的财产,应当一并纳入破产程序进行清理。

3、破产财产的变现

(1)概念

破产财产的变现应当以破产程序终结进行,由清算组负责委托有拍卖资格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

(2)在财产变现时,破产财产中的成套设备,一般应当整体出售。

(3)依法不得拍卖或者拍卖所得不足以支付拍卖所需费用的,不进行拍卖。

(三)破产财产的分配

1、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清算组在接管破产法人的财产管理权后,应当着手保管、收回、处理和变现破产财产。根据对破产企业的清算结果制作财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2、产权

(1)破产清算时,应优先从破产财产中拨付破产费用。

(2)破产费用包括: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分配所需要的费用;破产管理人人会议费用;催收债务所需要的费用;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3)破产费用可以随时支付,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根据清算组的申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3、破产财产分配顺序、方式及处理

(1)债权在分配时应以便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为原则。

(2)如果债权人未在指定期限内领取分配的财产的,对该财产可以进行提存或者变卖后提存价款,并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发出催领通知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22: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财产相关文章
  • 企业的哪些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破产财产范围的界定)
    破产财产的范围划分要满足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1、其必须是破产企业所有或独立支配的财产。2、必须是特定时间内或空间内的财产或财产权利。3、必须是依法能够强制执行的财产或财产权利。依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受理破产申请时破产企业所有的全部财产1、有形财产;2、无形财产;3、货币和有价证券;4、投资收益。二、破产企业在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1、因破产企业债务人的清偿和财产持有人的交还而取得的财产。2、因未履行合同的继续履行而取得的财产。3、由破产企业享有的投资权益所产生的收益。4、破产财产所生的孳息。5、清算期间继续营业的收益。6、基于其他合法原因而取得的财产,如因他人侵犯破产企业的专利权而获得的赔偿。三、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1、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物权,包括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矿业权、占有权、抵押权、留置权等;2、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
    2023-06-09
    118人看过
  • 破产财产与破产债权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破产财产与破产债权的范围是怎样的(一)根据我国法律,破产财产的构成如下:可构成破产财产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破产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其他财产权益。破产企业为国有企业的,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也属于破产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包括(1)在破产清算期间,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所偿还的债务;(2)由于企业破产而收回的投资,联营的收益和权利;(3)由于破产企业的无效行为而由人民法院追回的财产等。3、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二)破产债权的主要范围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例如,甲企业在破产前向乙企业借款10万,那么乙企业对甲企业有10万元债权,当甲企业经过破产后剩余资产,且有担保方放弃这部分资产,或者这部分资产不足担保方
    2023-04-24
    394人看过
  • 可抵押财产的范围以及禁止抵押财产的范围
    一、可抵押财产与禁止抵押财产的范围可抵押财产得范围如下: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禁止抵押财产的范围如下:1.土地所有权;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二、抵押财产可以转让吗抵押财产可以转让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
    2023-08-23
    318人看过
  • 没收财产的执行范围和方法
    没收财产的范围执行确定:1、司法机关没收的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财产,要区分犯罪分子与其亲属的财产的界限,属于犯罪分子个人的才可以没收;2、如果司法机关没收犯罪分子全部财产的,应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给犯罪分子的亲属;3、没收财产时不得没收犯罪分子家属的财产,如衣物。怎样的是没收财产没收财产的范围是什么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只能适用于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可以判处没收财产的犯罪,从刑法分则的规定来看,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和贪污贿赂罪。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
    2023-07-01
    334人看过
  • 破产企业财产的拍卖变现
    一、破产企业财产的类型及特点破产企业财产拍卖,按委托人不同,可分为政府委托的拍卖和法院强制拍卖;按拍卖方式不同,可分为整体拍卖和分体拍卖。(一)按委托人不同分为:1、政府委托的拍卖。它是各级政府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在国企改革、改制、改造中,对一些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实施破产,由政府主管部门、主要债权人、债务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破产企业代表等组成破产清算小组,对企业的资产进行破产清算并委托拍卖。它的特点是:(1)拍卖标的以国有中小型企业为主。(2)由于是主动破产,政府支持,委托人给拍卖行的前期准备时间也较为宽松,有利于拍卖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广泛征集竞买人。(3)委托人多有前置性限制条件,如买受人须保证企业职工安置等。2、法院委托的强制性拍卖。它是资不抵债的企业因经济纠纷案件被债权人上诉法院,由法院判决强制性拍卖企业资产,破产还债的委托拍卖方式。它的特点是:(1)拍卖标的多为小型企业,各种经济
    2023-06-14
    90人看过
  • 破产债务人财产的收回
    一、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如何区分新破产法对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作了清楚的区分。其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在破产清算一章中的第107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由此可见,在新破产法中,破产财产仅在狭义上使用,指在清算程序中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的财产。之所以对两者作出这种区分,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在此前我国的破产法律制度中,破产清算程序居于主导地位,破产财产在广义和狭义上区别不大。破产财产的概念侧重用于清算分配。而在新破产法新增的以企业复兴为目标的重整程序中,破产企业的财产将在债务人或管理人的管理下进行继续经营,在成功的重整中,债权人要按照重整计划获得债权清偿,债务人的财产不再用于清算分配。故此时破产财产的提法不能准确涵盖重整程序下的债务人财产状态。新破产法对债
    2023-04-24
    411人看过
  • 破产案件审理中破产债权清收、财产变现问题有哪些
    (一)破产债权清收难破产企业债权作为破产财产的一部分,按照法律的规定应当作为破产财产一并处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对破产企业债权的追索比较困难,是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原因有三:是大部分债权形成时间久远,企业追偿债权的意识不强,导致大部分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企业管理上存在疏漏,有的因保管不善丢失了主要证据,而有些债权仅是挂帐,无书面证据、有的甚至涉嫌原业务员贪污、挪用,难以追回;二,是破产企业的债权对象分布广,有的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有的“下落不明”,有的债务人知道企业破产后都有一种赖帐心理,这些都使得破产企业追索债权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且往往得不偿失,使得破产企业的债权名存实亡。三,是破产企业的债务人也属于亏损企业,如果向企业追索债权,则可能会导致该企业破产,造成企业破产的恶性循环,不利于社会稳定。大部分破产案件债权的清收率很低。对此我们的一般做法是,要求管理人在破产宣告后及时送达《偿还
    2023-04-28
    174人看过
  • 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如何处理?
    婚前财产是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及其为婚姻而购置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礼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礼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明确送给男方或者女方的,那么就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否则认定为共同财产。但礼金是亲朋好友、领导同事对新人的一份祝福,各地的风俗不同,导致对彩礼的认定也不同,一般还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
    2023-07-05
    382人看过
  • 破产保护的范围和条件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申请破产保护的条件:(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第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第四、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第五、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
    2023-08-02
    271人看过
  • 在现有的财产中怎样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财产的归属
    什么是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达成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产公证有两种形式,一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对一方或双方婚前的财产达成的协议办理公证。在现实生活中,因离婚而引发的财产清算和分割的婚姻纠纷不少。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的财产也会不断增多,如汽车、房屋、股票等,这些都涉及财产的归属问题。尤其在结婚后,由于夫妻长期共同生活、消费,原本清晰的财产归属也就模糊起来。一旦遇到离婚,在财产的分割上也很容易出现纠纷。而公证作为一种非诉讼的准司法制度,为人们预防这一财产问题上的纠纷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随着我国法制的健全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婚前财产公证将会呈上升趋势。婚前财产公证正走进普通人的生活,婚前财产公证可以帮助人们弄清家庭账目,它是对双方财产的一种保护,而
    2023-04-27
    165人看过
  • 财产权的作用及其范围
    财产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一、占有。指所有人实际控制事物的事实状态。占有权是指实际领导或控制所有物的权利;二、使用。使用权是指根据物体的属性和用途使用物体以实现权利人利益的权利;三、收入。收入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渠道收取物所产生的物质利益。在民法中,物的利益主要是指物的孳息。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四、处分。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分物的权利。处罚包括实际处罚和法律处罚。实际上,处罚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体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损坏等。法律处分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如转让、租赁等。所有权的权能包括什么所有权的权能包括所有权的积极权和消极权。所有权的积极权可分别为占有、使用、收入和处分。所有权的负面能量是指所有权的阻碍和排除,即排除他人干涉的权能。消极权包括所有物返还请求权、阻碍排除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和消除危险请求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09
    169人看过
  • 财产没收的法定范围
    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没收财产没收的是哪些财产(一)没收财产不同于罚金,也不同于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罚金是较轻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犯罪;没收财产是较重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重的犯罪。罚金是让犯罪分子缴纳一定的金钱;没收财产剥夺的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其他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没收财产是刑罚方法,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犯罪物品不是刑罚方法。任何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的财物,都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是没收一部分还是全部,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论是没收一部分还是
    2023-07-07
    341人看过
  • 2024年破产法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债务人的财产包括两部分,一是破产申请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论是否由债务人直接占有,二是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既包括管理人了结未结事务的经营收益,也包括管理人基于行使追回权取得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2024-05-08
    52人看过
  • 破产债务人的财产有什么范围
    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取得的财产。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仍然可以从事某些必要的民事活动,比如决定继续履行破产企业尚未履行的合同等,这就存在着取得财产的可能。在破产案件受理时的债务人财产也存在产生收益的可能,这部分财产应属于债务人财产。在这一时段内取得的财产,既包括实物财产也包括财产权利。主要有几种:因破产企业债务人的清偿和财产持有人的交还而取得的财产;因未履行合同的继续履行而取得的财产。由于这种合同属于双务合同,破产财产在接受给付时有相应的给付,而且这种给付通常具有等价性质;由破产企业享有的投资权益所产生的收益。例如,公司股份的年终分红,在合资企业中获得的利润分配;破产财产所生的孳息或转让所得。例如房屋出租的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带来的收益以及破产财产转让价值超过其账面净值的差额部分。一、清算组的工作有哪些1、清算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项:第一,全面接管破产企业。
    2023-03-10
    326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财产,指的是在宣告企业破产之后,依照法律规定可供债权人偿清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破产财产的范围包括以下: 1、在企业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所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之后,至破产... 更多>

    #破产财产
    相关咨询
    •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和范围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2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为,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以下顺序分配: 1、欠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经济补偿; 2、欠职工以外部分的社保费用、所欠税款; 3、普通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
    • 破产财产范围是怎样的, 破产企业的哪些财产属于企业的破产财产范围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2
      依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受理破产申请时破产企业所有的全部财产 1、有形财产; 2、无形财产; 3、货币和有价证券; 4、投资收益。二、破产企业在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1、因破产企业债务人的清偿和财产持有人的交还而取得的财产。 2、因未履行合同的继续履行而取得的财产。 3、由破产企业享有的投资权益所产生的收益。 4、破产财产所生的孳息。 5、清算期间
    • 哪些破产财产属于企业的破产财产范围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8
      依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受理破产申请时破产企业所有的全部财产 1、有形财产; 2、无形财产; 3、货币和有价证券; 4、投资收益。二、破产企业在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1、因破产企业债务人的清偿和财产持有人的交还而取得的财产。 2、因未履行合同的继续履行而取得的财产。 3、由破产企业享有的投资权益所产生的收益。 4、破产财产所生的孳息。 5、清算期间
    • 破产财产有哪些破产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03
      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 4.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也属于破产财产。
    • 什么是破产债权的范围和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8
      破产债权主要包括:①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②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③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④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⑤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⑥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⑦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