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轮奸罪刑事裁定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5:12:28 107 人看过

暴力轮奸罪刑事裁定书范本

原公诉机关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贾某淼(绰号毛毛),男,1991年7月5日出生。2009年9月10日因涉嫌犯强奸罪被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7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平顶山市看守所。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周某斐(绰号大飞),男,1989年8月28日出生。2009年10月10日因涉嫌犯强奸罪被平顶山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7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平顶山市看守所。

河南省新华区人民法院审理河南省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被告人贾某淼、周某斐犯强奸罪一案,于二0一0年三月二日作出(2010)新刑初字第063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贾某淼、周某斐不服,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不开庭审理了此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9月7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贾某淼、周某斐伙同韩某朋(在逃)、“兵*”(在逃)将被害人王某某、杜某某胁迫至平顶山市武警医院南侧**旅馆303房间,贾某淼、周某斐、韩某朋先后对两名被害人进行轮奸;周某斐、韩某朋、兵*离开该房间后,被告人贾某淼联系其朋友“钢蛋”(在逃),钢蛋到**宾馆303房间后将被害人王某某强奸。被告人贾某淼与钢蛋先后在7日6时许逃离该旅馆,后被害人王某某、杜某某离开该旅馆,并于当日7时报案,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某系轻微伤,被告人贾某淼于2009年9月10日在本市团结路被抓获归案,被告人周某斐于2009年10月9日在鲁山县城被抓获归案。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人贾某淼供述。

2、被告人周某斐供述。

3、被害人王某某陈述。

4、被害人杜某某陈述。

5、证人李XX证言。

6、证人周X证言。

7、被害人王某某、杜某某辨认笔录:2009年9月9日在新华公安分局被害人杜某某辨认出9号照片贾某淼,被害人王某某辨认出2号照片贾某淼分别是案发当晚对其实施强奸行为的被告人之一。

8、抓获经过:被告人贾某淼于2009年9月10日在新华区团结路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周某斐于2009年10月9日在平顶山市鲁山县城被公安干警抓获归案。

9、新华公安分局情况说明:涉案被告人韩某朋抓获未果。

10、新华公安分局公(新)勘[2009]K4104020000002009090019号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李庄**旅馆303房间轮奸案现场方位图、现场照片、现场提取痕迹、物品照片。

11、(平)公新(伤)鉴(法医)字[2009]502号鉴定结论及伤情照片:被害人王某某颈部皮下有淤血、双小腿有3处皮下淤血,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当庭质证无误,予以认定。

一审认为,被告人贾某淼、周某斐伙同他人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轮奸两名被害人,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贾某淼辩称的和王某某发生性行为是双方自愿的,没有和杜某某发生关系,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辩解理由与查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被告人周某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强奸罪的事实无异议。其辩护人辩称的被告人周某斐系从犯、初犯、偶犯的辩解理由与查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其辩称被告人周某斐认罪态度好,可酌定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四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贾某淼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被告人周某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原审被告人贾某淼上诉称,其与王某某发生关系系双方自愿并支付有现金,不构成轮奸罪。

原审被告人周某斐上诉称,其未与两受害人发生关系,以前所做有罪供述系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所致。

二审经审理查明,2009年9月7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贾某淼、周某斐伙同韩某朋(在逃)、“兵*”(在逃)将被害人王某某、杜某某胁迫至平顶山市武警医院南侧**旅馆303房间,贾某淼、周某斐、韩某朋先后对被害人王某某进行轮奸;周某斐、韩某朋又先后对被害人杜某某进行轮奸;周某斐、韩某朋、兵*离开该房间后,被告人贾某淼联系其朋友“钢蛋”(在逃),钢蛋到**宾馆303房间后将被害人王某某强奸。被告人贾某淼与钢蛋先后在7日6时许逃离该旅馆,后被害人王某某、杜某某离开该旅馆,并于当日7时报案,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某系轻微伤,被告人贾某淼于2009年9月10日在本市团结路被抓获归案,被告人周某斐于2009年10月9日在鲁山县城被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均经一审庭审出示、宣读、质证,本院予以确认。二审期间上诉人均未提供新证据。

本院认为,被告人贾某淼、周某斐伙同他人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轮奸两名被害人,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原审被告人贾某淼“和王某某发生性行为是双方自愿并支付有现金,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上诉理由,与查明事实不符,不予支持。原审被告人周某斐在一审庭审时对其犯罪事实无异议,“未与两受害人发生关系,以前所做有罪供述系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所致”的上诉理由,无证据予以证实,与本院查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支持。两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均不成立。原审认定事实基本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人贾某淼、周某斐之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魏**

审判员徐**

代理审判员段**

二0一0年五月十日

书记员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5: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暴力强奸罪怎么认定
    暴力强奸罪中的暴力行为的认定,应当是行为人采取了殴打、捆绑等危害被害人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手段,导致被害人处于不得抗拒的状态。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强奸未成年少女会判刑多少年强奸未成年少女会判几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强奸未成年少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在所有的国家,强奸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强奸罪具有以下特征: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惟一要件;2、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二、强制猥
    2023-03-30
    431人看过
  • 轮奸罪的判刑定义是什么
    刑法上没有轮奸罪,只有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一、违反妇女意志是判定强奸的关键吗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违反妇女意志是判定强奸的关键。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但是对于和不满14周岁的幼女有性行为的,不论幼女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二、多大年龄了自愿犯法年满14周岁,如果是女孩自愿就不算犯法,和14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自愿不自愿都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根据刑法规
    2023-04-05
    365人看过
  • 轮奸罪怎么样定罪?
    一、轮奸罪怎么样定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二、关于认定1、罪与非罪的界限(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2)对“半推半就”的奸淫行为的认定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
    2023-04-20
    70人看过
  • 轮奸罪怎样认定?
    刑事责任能力
    轮奸罪即强奸罪,其认定标准如下:1、犯罪客体是幼女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以及妇女享有的拒绝与其合法配偶以外的其他男子性交的权利;2、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为故意,并以强奸为目的。一、强奸未成年可以判多少年强奸未成年可以判多少年,需视情况而定:1、强奸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不属于幼女,如果不触犯法定加重情节如轮奸、公众场合强奸的,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2、强奸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法定刑内从重处罚。强奸罪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客观要件。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3、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
    2023-02-21
    246人看过
  • 暴力强奸罪中的暴力行为如何认定
    “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和利用职权与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不能都视为强奸。行为人利用其与被害妇女之间特定的关系,迫使就范,如养(生)父以虐待、克扣生活费迫使养(生)女容忍其奸淫的;或者行为人利用职权,乘人之危,奸淫妇女的,都构成强奸罪。行为人利用职权引诱女方,女方基于互相利用与之发生性行为的,不定为强奸罪。“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例如:利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以醉酒、药物麻醉,以及利用或者
    2023-04-05
    52人看过
  • 走私轮奸罪如何定罪
    轮奸罪按照强奸罪的加重情节定罪处罚,实施轮奸行为的,可对行为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人以上轮奸属于强奸罪的加重处罚的情节。一、男朋友带兄弟强奸我收集好证据,报警处理。涉嫌构成轮奸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轮奸是指二人以上违背受害者意愿,强行发生的性行为,又称为集体强奸。轮奸是属于强奸罪的范畴,附属于强奸罪,作为强奸罪的加重情节予以规定。二、在中国强奸罪是否判死刑在中国强奸罪会判死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行为人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二人以上轮奸、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三、与多大的女孩发里性关系算犯罪呢年满14周岁,如果是女孩自愿就不算犯法,和14岁以下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自愿不自愿都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
    2023-04-11
    10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无刑事能力人可以轮奸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2
      什么怎么办,如果已经被刑事拘留,及时委托律师介入。
    • 轮奸怎么定罪量刑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11
      一、根据刑法涉嫌轮奸会判刑几年 1、涉嫌轮奸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规定,强奸妇女、奸淫幼儿,有二人以上轮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涉嫌强奸罪判刑起点是什么 1、强奸妇女、奸淫幼儿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儿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这里所说的“轮奸”,是指两个以上的男子在同一犯罪活动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
    • 强奸罪和轮奸罪判刑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2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轮奸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 暴力强奸罪中暴力行为如何认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6
      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
    • 强奸罪暴力怎么认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30
      暴力手段如何认定: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