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总是有一些潜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相应的,对于这种长期潜逃的犯罪嫌疑人,我国也有相应的侦查人员来依法进行相应的侦查措施。但是当相关部门依法采取了有效措施后,如果因为嫌疑犯的一些疾病而无法继续侦查的,我国也有相应的法律来对待,下面我们就一起看一下刑诉法终止侦查死亡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刑讼法终止侦查的相关规定
一、刑事诉讼法侦查终止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修订)》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或者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经检察长决定,中止侦查。中止侦查的理由和条件消失后,经检察长决定,应当恢复侦查。中止侦查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对符合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条件的,应当依法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对侦查羁押期限届满的,应当依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
二、侦查行为包括哪些?
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三、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通过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结束侦查,依法对案件做出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的一项诉讼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移送审查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处理决定。
(1)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处理: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若该案应由上级或同级其他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也先移至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公安机关在移送起诉时,可以注明具备不起诉条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
对于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有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的,应当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并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2)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对于自己立案的案件,侦查终结后处理基本与公安机关相似。其不同之处是,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的案件,对于符合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条件的案件,侦查部门制定“起诉意见书”或“不起诉意见书”,连同其他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由审查起诉部门进行审查,再根据审查起诉程序,做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对于需撤销的案件,由侦查部门直接报请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作出决定。
我们可以从上面的刑诉法终止侦查死亡的相关规定看出,如果案件无法再侦查下去,那么相关部门就会终止侦查。而一旦影响侦查的原因接触以后,那么案件就可以继续侦查了。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公安机关对案件事实清楚并且有充分的证据,那么也可以将案件移交检察院。
-
犯罪嫌疑人死亡怎么进行侦查,犯罪嫌疑人如何进行?
351人看过
-
行政案件违法嫌疑人死亡是否终止调查
102人看过
-
侦查阶段审破手段:犯罪嫌疑人死亡应对策略
383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死亡,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177人看过
-
哪些情形检察院告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
148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何时可以解除侦查?
489人看过
继续犯建立在一个故意犯罪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的犯罪的基础上,主观上继续犯在长时间实行一个犯罪行为,并且一直对某一方或事不间断地侵害同一个,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直持续地,其侵害的必须是法律保护的权益,继续犯也是在当时已经触犯某种罪行,达到构成全部危... 更多>
-
犯罪嫌疑人死亡怎么进行侦查,犯罪嫌疑人如何进行?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22已经由公安机关立案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或者由人民法院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因犯罪嫌疑人死亡,刑事责任能力终止,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责任不能免除,被害人应当提起民事诉讼。
-
在侦查中犯罪嫌疑人死亡,对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公安机关应如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2对于在侦查中犯罪嫌疑人死亡,对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应当依法予以没收或者返还被害人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通知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的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上缴国库或者返还被害人。对于冻结在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的赃款,应当向人民法院随案移送该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由人民法院通知该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上缴国库。
-
-
侦查程序快捷方法犯罪嫌疑人死亡了怎么办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181、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在逮捕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死亡应该怎样办?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08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法律依据:根据《》第1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