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有权利拥有物业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05:30:16 170 人看过

租户是有权利享受物业的。物业服务是物业公司和户主签订的关于房屋管理维修和房屋周围环境的管理约定合同,当户主将房屋使用权转让给租户时,相应的权利一并转让,所以,租户有权利享受物业。

一、租房物业费是谁来负担呢?

租房子物业费谁来承担主要看合同约定。如果是承租人来缴纳物业费的应该由承租人来缴纳,如果承租人没有付物业费,就应向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租房合同中未明确且租户与房主之间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二、业主违约,物业能否停水停电

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停水停电的。

业主因未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是违反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作为物业公司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对违约的业主督促其交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法律没有赋予物业公司可以断水断电。

三、一楼电梯费问题

1.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相应义务。由此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电梯与小区内的花草树木、路灯、喷泉等一样,都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并且电梯运行服务不会因为一楼的住户不乘电梯,电梯的运行维护成本就会有明显降低,所以一楼住户应该与其他楼层住户一样承担电梯费。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是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则对业主的理由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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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7日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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