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但没有停职选项。停职是公职人员在处理之前的一种特殊措施,对停职公职人员的进一步处理有两种情况:一是经调查核实,没有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由提出停职建议的机关向作出停职决定的机关提出恢复其职务的建议,经作出停职决定的机关同意后恢复其职务;另一种则是经调查核实,存在违纪或违法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职人员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等,但没有停职这一选项。对公职人员停职一般也限于三种情形: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双规”;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调查,不停止其职务可能给调查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因涉嫌违法被司法机关或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调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也就是说对官员停职是在处理之前的一种特殊措施,而不是具有实际意义的处分。
因为对停职公职人员的进一步处理有两种情况:一是经调查核实,没有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由提出停职建议的机关向作出停职决定的机关提出恢复其职务的建议,经作出停职决定的机关同意后恢复其职务。另一种则是经调查核实,存在违纪或违法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安人员处分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公安人员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这些处分适用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公安人员。其中,警告是最轻的处分,开除是最严重的处分。公安人员处分需要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和性质的严重程度进行,以维护公安队伍的纪律和形象,保障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
公职人员停职是一种特殊措施,不是处分。停职一般限于涉嫌违纪违法被调查、涉嫌违法被司法机关或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对停职公职人员的进一步处理有两种情况:一是经调查核实,没有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由提出停职建议的机关向作出停职决定的机关提出恢复其职务的建议,经作出停职决定的机关同意后恢复其职务;二是经调查核实,存在违纪或违法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公安人员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这些处分适用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公安人员。其中,警告是最轻的处分,开除是最严重的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
诈骗报警后的公安机关应对措施
342人看过
-
家庭暴力事件的公安机关处理措施
211人看过
-
公安机关正式实施七项便民利民措施
87人看过
-
报警人撤回报案,公安机关的后续处理措施是什么?
69人看过
-
公安机关对禁闭措施的情况说明
163人看过
-
公安机关违规处理在押人员的处罚措施
144人看过
-
公安机关不得以什么方式针对公民到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处罚的强制措施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24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控告或向当地检察机关举报。《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
-
公安机关实施强制措施,对公安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是正确的还是错误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9不正确。公安行政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公安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定职权和程序,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或者强制其履行某种义务的公安行政执法行为。主要包括:(1)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有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强制治疗、强制约束等。(2)限制财产权利的行政强制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等。公安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相对人不履行公安机关作出的、已发生效力的执行性行政决定时,公安
-
咸宁诈骗公安机关刑事处理措施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11(一)【达成谅解】造成被害人损失的,积极与被害人一方协商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尽量弥补受害人一方的损失。 (二)【程序合法】如果被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超过法定期限(拘留最长不得超过37天、逮捕后被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的,可以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三)【刑事会见】如果在侦查阶段,那么仅有律师能够进行会见,所以可以在侦查阶段便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清楚案情,弄清楚违反
-
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程序的措施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5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作为案规范,如果只是一般治案件(没有致人轻伤害以上),则适用于《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现在还在调查处理阶段,还没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没有危害因素时可以不实行拘留。如果处理结果出来后感到不公,或办案超过时限未出处理结果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其上级机关进行投诉。《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属于公
-
公安机关监视居住措施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3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办案部门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内容包括:简要案情及立案情况,拟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涉嫌犯罪的情况,拟监视居住的理由,拟监视居住的地点,决定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等。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监视居住的,办案部门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和《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