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母子之间的股权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8:35:26 413 人看过

2008年9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判决了一桩在上海广为流传多年的“母子权益纠纷”案。第二中级法院是由上海市高院院长应勇指定进行再审的

引起人们关注的是,这是上海市检察院在《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对民事审判监督程序进行修改后,提起的民事抗诉案件,今年4月,从“股权转让”案来看,本案的主角王女士和徐先生是母子关系,全体股东将其私有章交由许某代为办理公司设立手续;公司成立后,王女士和杨先生分别负责营销和技术。王女士的儿子徐先生和儿媳1997年离开公司,后来在公司工作。徐在母亲的指导下经营生产业务,儿媳则负责分销和财务。据王女士介绍,由于她经常到台湾探亲,公司的公章、执照和所有股东的个人印章都由她儿子的儿媳保管,经过5年的奋斗,**公司的机电产品在业界享有很高的声誉,占据了稳定的市场份额。1999年,在公司业务持续增长的表象下,公司累计资产数百万元,这场持续数年的纠纷早在2000年初就埋下了祸根,为办理股权变更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公司向工商部门提交了股权转让协议、两次股东大会、公司章程修正案等一系列文件。具体内容如下:吴、杨股东将全部股权转让给徐先生,王女士也将11%的股权转让给儿子,公司股东变更为徐、王,徐持有60%的股权,王女士持有4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也改为徐先生。在《股权转让协议》和两份“股东大会”文件中,分别加盖了各股东的私人印章和公司印章,而《公司章程修正案》等文件则加盖了王某和徐某的私人印章和公司印章。2003年5月,为增加公司资本金,改变股权比例,公司向工商部门提交了股东大会及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为:公司资本由50万元增加到100万元,徐先生出资80%,王女士出资20%。除印章外,上述文件还有王某和徐某的签名,直到2003年9月,王女士才知道公司的重大变化,王女士认为,这一切都是儿子和儿媳利用公司实际经理的机会故意做的。这是一场“政变”,旨在争夺公司的财产权和控制权。然而,她和其他两位股东却被家庭的亲情和信任蒙蔽了双眼

2004年7月,王女士将儿子徐先生起诉至上海市虹口区法院。王女士以所有文件未经股东签字盖章为由,上诉至法院,确认2000年3月和2003年5月的相关公司文件无效**公司其他两名原股东杨先生和吴先生也声称从未转让公司股权,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盖章,从未出席股东大会,也从未收取过股权转让费

根据王女士的申请,法院于2003年5月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王女士在相关文件上的签名笔迹进行了核实,结论“不是同一个人写的”。据此,法院确认2003年5月制作的相关公司文件无效,因为王女士和杨先生无法证明“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转让协议”上的印章不是自己盖章的,确认股权转让无效的主张未获支持

2005年6月,虹口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但王女士和徐先生不服提起上诉。同年12月,上海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正确适用法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真相”仍在等待终审判决后再审,王女士不仅为母子俩的反对而落泪,也不愿争辩。向法院申请再审,但被驳回;2007年9月,他再次向虹口区检察院提起上诉。经审查,虹口检察院作出民事起诉决定。经审查,市检察院于2008年7月28日向市检察院提出抗诉

曾令王女士绝望的“母子股权纠纷案”终于翻案,市检察院正式向市高院提出抗诉。7月31日,市高院院长应勇作出裁定:责令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原判决中止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7: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权纠纷相关文章
  • 股权确认纠纷该如何解决
    股权确认纠纷的应对方式:1、协商,当事人可以先就纠纷进行协商处理;2、调解,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可以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4、诉讼,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必须受理。一、合同纠纷怎么协商处理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3、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2023-03-24
    309人看过
  • 股权转让纠纷应如何解决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且可以追加受让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受让人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者受到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
    2023-04-03
    428人看过
  • 如何解决股东知情权纠纷
    一、如何解决股东知情权纠纷任何一个公司均有一部分股东相对弱势,如小股东或者其他对公司失去实际控制的股东,他们的权益基础是知情权,权益的最终实现是分配权。股东知情权体现在阅览、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管理人员名册、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当然股东也不能滥用其权利,比如股东请求查阅、复制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说明正当目的。股东要求分配应以股东会决议为依据,但是如果公司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虽召开但决定不分配,就只能通过诉讼主张权利。公司未依据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定期股东会议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限期召开股东会议。有限公司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不予召开的,提议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限期召开股东会议。公司连续五年或者五年以上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分配利润的,在股东会决议表决时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请求
    2023-04-26
    243人看过
  • 小区业主之间的车位纠纷如何解决?
    一、小区业主之间的车位纠纷如何解决(一)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二)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说,提交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前提,否则,仲裁程序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仲裁的最大特点是快速、简便。(五)诉讼。民事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民事官司”。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
    2023-04-18
    99人看过
  • 物业如何解决业主之间的相邻纠纷
    如遭遇相邻关系纠纷时,建议物业依次采取以下措施以妥善化解矛盾并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建议业主先行和解。人们通常能自主选择住宅的地段、层次、朝向,却无法选择邻居,因此邻里之间应和为贵,凡事多商量、互敬互让。(2)出面进行调解。如果双方沟通不畅,发生纠纷的缘由又在物业服务公司的职责范围之内,让物业服务公司出面调解通常能有效防止矛盾激化。(3)善于借用社会第三方力量。如果双方分歧较大,物业服务公司出面调解也不能解决矛盾,则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房管所、司法所等机构寻求帮助。上述机构都具有调解职能,且通常都配备了较有经验的专职或兼职调解员。(4)建议业主提起诉讼。如果通过上述途径均不能解决矛盾,则诉讼为最后一救济途径。诉讼的优点是具有权威性和强制力,但缺点是成本较大、不够便捷,所以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不要选择诉讼作为解决邻里纠纷的唯一方式。一、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1)兼顾利益:兼顾各方的利益,互
    2023-02-20
    107人看过
  • 小区业主之间的车位纠纷如何解决
    (一)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二)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三)仲裁。所谓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法对民事纠纷居中审理并制作一定法律文书平息冲突的方法。仲裁属民间性质。仲裁的基础是当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说,提交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同意为前提,否则,仲裁程序不能启动。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员也由当事人选任。仲裁的最大特点是快速、简便。(五)诉讼。民事诉讼即老百姓所讲的“打民事官司”。相对于人民调解、当事人自我平息、单位(或部门、社区)处理和仲裁机制而言,民事诉讼是典型的公力救济形
    2023-03-25
    155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纠纷是指在公司存续过程中,股东通过不断行使各种权利来推动公司的运作,股东之间或股东与非股东之间也时常发生股权转让的情况,由此而引发的股权争议案件,包括股东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 更多>

    #股权纠纷
    相关咨询
    • 如何解决股东会决议之间的纠纷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30
      你要考虑的是股东会决议撤销纠纷的问题。 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在召集程序等方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存在瑕疵。法院可以做出撤销。
    • 邻里之间的债权纠纷如何解决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1
      邻里之间买卖欠款遇到欠款纠纷应当根据诉讼请求提供相应的证据。一般应当提供买卖合同、收货单、购货单、聊天记录等证据。如果有证人,证人证言也属于民事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股权纠纷如何解决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29
      公司股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具体如下:协商,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当事人可以寻找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仲裁,存在仲裁协议或者约定仲裁的,可以去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诉讼,当事人可以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提起民事诉讼。
    • 父母、子女之间产权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何处理父母之间产权纠纷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5
      父母、子女间的产权纠纷 父母购置或建造的房屋,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如果父母生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人的,如房产证上或房屋管理机关的档案中有赠与的明确记载,或有购置人赠与房产的公证书,或有其他明确证据足以证明购房人在购置房屋时有赠与产权登记人的意思表示的,产权归登记人所有; 如果父母生前没有明确赠与表示,去世后,子女为产权发生争议,未登记方负有举证责任,如其无确凿证据推翻登记的,产权也应归登记人所有;如
    • 父母之间子女姓氏纠纷怎么解决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15
      对本案的处理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我国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胡某要求婚生小孩随自己姓,符合法律规定,不具有违法性,也不够成对罗某的侵权,应驳回罗某要求胡某排除妨害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我国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实践中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权一般都由父母双方共同协商行使,但协商不成时,可能会产生法律上的积极冲突,即父方与母方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