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和借款人有哪些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7 01:55:15 426 人看过

一、债权人和借款人有哪些关系

互负债权债务的关系。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通常是相对的,出借人是债权人,借款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是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债务人通常指借贷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二、借款人判刑了欠款什么来还

借款人判刑了债务也应当由借款人来偿还。债务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民事责任,其对自己的债务仍负有偿还责任。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其配偶主张债权,要求其配偶还款。

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等法院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来偿还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n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2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借条借款人和被借款人有哪些区别
    借条借款人和被借款人的区别在于借款人负有偿还借款的义务,是义务人,被借款人享有请求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权利,是权利人,借款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及时偿还借款。一、民间借贷如何“合法”还钱首先,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其次,借款人出现逾期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再者,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后,借款人还款一定要“还对对象”,即还给出借人本人或者其授权接收还款的人;并且要保留还款证据。二、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1、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信息披露义务、借款人有义务收取贷款、借款人需要依约使用贷款义务、借款人还需要按照约定支付利息、借款人有义务按时返还贷款;2、贷款人的权利义务是有权要求返还本息、监
    2023-02-10
    89人看过
  • 借贷关系和债务关系
    债权债务的关系,即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债权人是借款人,债务人为欠款人。债权人依法可以请求债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而债务人因承担债务,需要在债权人的请求下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请求权。一、债权人是什么意思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在债的关系中,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二、债权人能是个人吗?债权人能是个人。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是指有权要求另一方为或不为某些行为的当事人。在债务关系中,人是具体的,只有具体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债权人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司法机关强制履行义务。债权人因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经济损失的,有
    2023-03-08
    267人看过
  • 债权方和债务方哪个是借款人
    欠款方是债务人。一、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1、债务已经履行;2、债务相互抵销;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2024-08-14
    192人看过
  •  共有权人和产权人的关系
    共有权人是房产证的所有人,即共有产权人。共有权人可以按份额共有或共同共有房屋,其中共同共有基于当事人的共同关系产生,例如夫妻共有、家庭共有和遗产分割前的共有等;按份共有基于当事人的意愿产生,例如合伙产生的共有、共同出资购房产生的共有等。共有权人是房产证的所有人,即共有产权人。共有权人可以按份额共有或共同共有房屋,其中共同共有基于当事人的共同关系产生,例如夫妻共有、家庭共有和遗产分割前的共有等;按份共有基于当事人的意愿产生,例如合伙产生的共有、共同出资购房产生的共有等。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哪种方式产生的共有权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是两种常见的共有方式。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物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而共同共有则是指共有人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共同对共有物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物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这意味着每个共有人都有权享受共有物的利益,并且他们
    2023-08-26
    50人看过
  • 借款逾期和第三方收款人有关系吗
    第三方收款人的关系若借款人在无法偿还贷款欠款的情况下,其与第三方账户收款人之间或许存在某种潜在关联。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根据所签订的借款协议的详细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分析。假如在借款协议中,已明确约定由第三方账户作为还款监管机构,那么一旦借款人未能如期履行还款义务,将有可能给该项还款责任主体,即第三方账户收款人带来直接经济上的损失。在此种恶劣情境下,第三方账户收款人很有可能无法按期接收应得属于自己的那份还款款项,从而导致自身权益受到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024-08-04
    368人看过
  • 债务债权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债务是相互统一的关系,两者相互依附,缺一不可。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一、民事债务纠纷律师一般收费是多少没有标准收费,主要是当事人和律师协商一致的结果,与律师的执行能力、工作经验、专业特长、所花时间等因素有关,尽量和律师协商吧。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二、合同清偿是指什么意思清偿,是指按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清偿与履行的意义相同,只不过履行是从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动态方面观察的,而清偿则是从合同的权利义
    2023-03-15
    405人看过
  • 借款人通过哪些证据证明借贷关系
    比较严谨的做法是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因为在借款合同中,双方可以对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期限、借款利息、违约责任、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担保期限、合同签订地、履行地,甚至发生争议时管辖法院等均做出具体的约定。但实践中常见的情形却是:出借人仅能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有的甚至连以上凭证都没有。此时,录音、录像、微信、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甚至证人证言,常常也成为律师重点收集的证据。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除需出借人、借款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有一定实践行为---交付标的物:如现金、票据等。如被告提出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的抗辩,并做出合理说明,法庭将审查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实践中,特别是借贷金额巨大时,出借人如无法提供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已交付借贷
    2023-02-22
    263人看过
  • 有关合伙人和债权人
    1.企业法人成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不直接导致该法人的出资人个人责任。1997年合伙企业法之所以仅允许自然人成为普通合伙人,而不允许企业法人成为普通合伙人,是因为当时的国有企业财产权利不清晰,许多人担心因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引起财产的不稳定,影响企业健康发展。当然,也有人担心企业法人的投资者继而引起连带责任问题。现在,除合伙企业法规定的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法人外,其他企业法人均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在此情况下,会不会导致企业法人的出资人包括公司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呢?肯定地说,不会。因为,法律确认所有企业法人,包括公司,均以自己的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企业法人的出资人包括公司股东,其财产是与企业法人的财产分离的,他们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法人(包括公司)负责,不对法人(包括公司)的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因而,不存在引发企业法人与出资人双层连带责任的问题。2.有限合伙人的有限
    2023-06-08
    116人看过
  • 出质人和债务人关联关系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通常是相对的。在债的关系成立时,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时产生了各自的权利义务,债权人有按照双方借款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的义务,而同时债务人具有及时还债、足额还债的义务。一、有“父债子偿”法律规定吗没有。从法律上讲,父母和成年子女均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享有不同的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他们的财产也是各自独立的。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的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务人在尚未还清债务就去世时,子女作为继承人享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这时也就需要履行偿还被继承人所欠债务的义务。二、抵押担保债权实现的方式有哪些抵押担保债权实现的方式包括:1.保证保证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时,可以把第三人约定为保证人,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
    2023-03-15
    315人看过
  • 债权人和股东的互动关系
    两者没有太大的必然关系。公司债权人和普通股股东是没有必然联系。唯一的联系是在公司倒闭进行清算的时候,两者的获得清算资金的相关证据。可以明确的一点是公司债权人只和公司有债务关系。而股东是和公司有着直接利益关系的人,所得资金会随着公司利润变化。普通股票股东可以从公司的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票的股息收益是不确定的,股息的多少完全取决于公司盈利的多少及其分配政策。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付债权人和优先股票股东的求偿权后还有剩余,普通股票股东有按股份比例取得剩余资产的权利。公司债权人是指以公司作为债务人所形成的债的关系中有权请求公司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主体。公司债权人可分为主动债权人、被动债权人、社会债权人以及公司债债权人,此分类是依传统民法以及针对公司制度所为的分类。董事会与股东的关系是什么1、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关系为董事会的决议必须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决定,即董事会受股东大会制约;2、董
    2023-07-03
    454人看过
  • 房屋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一、房屋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房屋的权利人,即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1.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同样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2.业主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义务。这包括但不限于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维护共有部分的完好与整洁等。3.业主应当积极履行这些义务,以维护整个建筑物及其共有部分的良好运行和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二、共有部分权责规定共有部分是指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这些部分属于业主共有,但城镇公共道路和公共绿地等除外。1.对于共有部分,业主享有使用权、管理权等权利,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维修、养护等义务。2.在车位、车库问题上,法律也有明确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则属于
    2024-07-18
    374人看过
  • 监护人和抚养人的关系,监护权人有哪些职责
    一、监护人和抚养人的关系监护人和抚养人的关系是:有孩子监护权并不代表有孩子抚养权,有孩子抚养权一定有孩子的监护权。夫妻离异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受影响。因为,父母对子女的亲权、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但现实情况往往是,父母离异后争夺的是子女的抚养权而不是监护权。因为,监护权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拥有法定监护权。二、监护权人有哪些职责监护权人的职责: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三、监护职责可否委托他人行使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与权利及临时生活
    2023-04-23
    393人看过
  • 借款人死亡后债权人起诉哪些
    按照相关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由继承人在其所继承的遗产范围承担清偿义务。如果全部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义务代替偿还。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的起诉方法:1、债务人有遗产,则进行审理实体,可以起诉其继承人;2、债务人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应终结诉讼;3、债务人没有遗产,但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不能终结诉讼,而应当将其追加为被告,继续进行审理。借款人死亡银行贷款该如何处理贷款人死亡,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当然债务人如果有遗产的,可以执行其遗产。一、贷款担保人视具体的担保方式承担责任。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
    2023-07-23
    79人看过
  • 确定票据付款人和债务人的关系
    票据债务人分为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主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汇票在承兑前出票人是主债务人,承兑后则承兑人是主债务人。对于本票,在任何情况下,出票人都是不可推卸的主债务人。支票在保付前,出票人是主债务人;保付后,付款行成为主债务人。什么是票据代理付款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法律的日益完善和现代银行制度的发展,银行的票据业务逐渐推广,也就不可避免存在票据代理付款人付款不当的情形。在我国代理付款人的概念是比较明确的。但票据代理付款人付款不当承担责任的对象、性质、要件等问题无论在理论中还是在实践中不甚明确。本文立足于我国现行票据法律制度,结合我国票据使用实务和票据纠纷处理的司法实践,以代理付款人付款不当的民事责任为主线,对银行汇票、本票、商业承兑汇票的代理付款人在错误付款、付款时间不当、不当拒付情形下承担责任的对象、性质、要件、范围逐一进行了分析、探讨。第一章探讨了票据代理付款人的法律地位。通过对
    2023-07-06
    41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到底有哪些关系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06
      一方履行义务,一方享有权利的关系。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 借款人和债权人写哪个好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0
      展开全部还是写债权人和债务人好。按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将钱借给他人的人,称为债权人;相对而言从别人手中借钱,欠别人钱的人称为债务人。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定义非常明确,出借人和借款人没有明确的定义,存在认识偏差,所以还是按照法律规定比较好。
    • 法人财产权和股权有哪些关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6
      法人财产权和股权的关系是,法人的财产权是属于法人的权利,而股权是属于股东的权利。虽然股权的价值包含在法人的财产权的价值中,但财产权还可以包括对机器设备、办公场所等的权利。
    • 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和债务人关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2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5、债务
    • 债权人什么意思?和债务人有何关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7
      债权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和债务人是对立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