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职务过失犯罪中的决策过失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03:50:19 394 人看过

摘要:决策过失责任是具有决策权的国家工作人员,因过失决断或决定而造成严重危害结果并且违反刑法规范而应当承担的一种职务过失犯罪的责任类型。是根据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的职务行为的形式确定的。决策过失责任与通常所说的决策失误有着根本的不同。决策失误是工作中的一般失误,只是过错行为,而非犯罪行为。同时,我们认定决策过失责任时还必须与政治决策失误、科学探索的决策失误等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些不可避免的失误区别开来。决策过失责任形式在我国的刑事立法中有着一定的蕴涵和体现,但应当通过进一步的立法和司法解释加以完善。关键词:职务过失犯罪决策过失责任刑事立法根据职务过失犯罪主体的职责和权力内容的不同,职务过失犯罪可以有多种不同的责任形式。决策过失责任就是以决策过失行为为表现的职务过失犯罪刑事责任的形式。本文通过对决策过失责任的构成、立法蕴涵及其完善等的研究,初步探讨其理论分野,以求教于学界。一、决策过失责任的界定决策是人类社会进行自我管理不可缺少的一种行为形式。在理论方面,“早期的管理理论并没有把决策作为一个重要的问题,而是把管理局限于作业范围”[1](P146),直到管理理论的决策管理学派诞生,决策理论才成为管理理论的重要内容。决策理论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美国管理学家和社会科学家赫*特?西-蒙(HarbertA1Simen)认为,组织中经理人员的重要职能就是做决策,决策贯穿管理的全过程,决策是管理的核心,管理就是决策。[2](P296)决策理论后来被一些专门学科的管理理论和交叉学科的理论所接受,成为其理论体系的主要内容。这说明,决策除了内容有所不同外,其行为方式上具有共同性。在国家机关对社会管理的活动中,在国有事业依法律授权或受国家机关委托从事的专业管理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其决策行为有着多方面、多层次的表现。本文所指决策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在行政管理、专业管理及生产经营等的公务活动中所进行的选择自我认为是最佳目标及其实施方案、手段和方式或方法的决断性行为。这里的“自我认为”是决策主体的认识,而实际上,很可能由于决策主体决策能力不足,在客观上其所选择的目标及其实施方案、手段和方式或方法不一定是最佳的,也很可能是低劣的。这也正是决策过失责任产生的原因。在现代社会,由于重大事故的经常发生,处罚相关领导者和管理者的内在要求,促进了过失犯罪的研究。大陆法系的刑法理论将过失犯罪划分为普通过失犯罪和业务过失犯罪。前苏联的犯罪学理论以过失犯罪得以实施的范围为标准,将过失犯罪划分为日常生活中的过失、技术上的过失、职业上的过失和职务上的过失。[3](P113)从我国刑事犯罪管辖分工的角度看,可将过失犯罪划分为普通过失犯罪、业务过失犯罪和职务过失犯罪。这说明职务过失犯罪有了实际立法上的分野。职务过失犯罪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因过失而发生的一种犯罪,必然与职务行为联系在一起。公务活动中的行为主要是管理行为,而又主要表现为监督行为或决策行为,或两者兼而有之。在实施决策行为时,由于决策者的主观过失,造成了危害结果,违犯了刑法规定,就构成了职务过失犯罪,其责任形式就是决策过失责任。概而言之,决策过失责任就是职务过失犯罪主体在公务活动中,由于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作出错误决断或决定而造成了危害结果并且违反了刑事法规而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决策过失责任作为一种刑事责任与通常所说的“决策失误”有着根本的不同。从价值评价的角度看,通常所说的决策失误,应当是工作中的一般失误,而非犯罪行为。同时,我们认定决策过失责任时还必须与政治决策失误、科学探索的决策失误等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些不可避免的失误区别开来。比如人类在探索社会发展规律追求美好社会理想过程中,由于自身的弱小和理论准备不足所遭受的失败;国家在确立及实施的浩大工程中,由于知识的缺失,对严重危害性后果事先没有能力预见而产生的利益与危害并存的结果等等。这些都是人类难以避免的失误。如果把这些失误也作为决策过失责任加以非难,就会束缚人类的手脚,进而阻碍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1: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犯罪相关文章
  • 试论德、日刑法中犯罪过失在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
    在德、日刑法理论上,犯罪过失虽被认为是同故意地位相同的犯罪心理、主观要素,是值得非难的主观心理态度,但在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却经历了一个相当复杂的演变过程。考察德、日刑法理论上犯罪过失在犯罪论体系上的地位,对于深化我国刑法中犯罪过失的理论研究是有益的。要考察德、日刑法中犯罪过失在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则有必要概括了解德、日刑法中关于犯罪成立的一般学说。一、犯罪成立要件的一般学说德、日刑法中犯罪成立要件的学说,是针对形式上的犯罪而言。该学说,是18世纪初期,由德国刑法学家贝林格(Beling)提出构成要件系统理论,由后继的刑法学家M.E.迈耶(MaxEmstMager)、麦兹格(Ed-mndMezger)等人奠定的。无行为则无犯罪,行为是犯罪的上位概念,然而行为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是犯罪,在德、日刑法理论上存在着三分法、四分法和五分法的区别。三分法认为,犯罪是具备符合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
    2023-04-22
    182人看过
  • 过失犯罪所承担的责任
    刑事责任能力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因过失原因造成社会危害结果的发生,并且法律有规定的,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可能会被法院判处有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一、什么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的一种心理状态。根据规定,过失犯罪有两种情况:1、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2、第
    2023-03-04
    459人看过
  • 职务犯罪罪是过失犯罪吗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职务犯罪既包括过失犯罪也包括故意犯罪,如职务侵占罪是故意犯罪,玩忽职守罪是过失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一、醉驾是否是过失犯罪在法律上,醉驾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现阶段,尚没有明确的规定。但醉驾是危险驾驶的一种情形,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醉酒驾驶或追逐竞驶的危险驾驶行为会给公共安全造成一定的危险状态,却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一危险状态的发生。这就符合了《刑法》对故意犯罪的规定,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而不是过失犯罪。二、如何认定没有犯罪故意认定没有犯罪故意,主要从行为人有没有期望其行为造成相应的后果确定及在该结果形成前行为人有没有采取行动阻止该结果的发生。若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反之则不是。三、犯罪
    2023-03-24
    428人看过
  • 过失犯罪会承担的责任
    中国刑法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的形式:(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2)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预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实际上又未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刑法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一、什么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的一种心理状态。根据规定,过失犯罪有两种情况:1、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2、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
    2023-02-22
    116人看过
  • 论共同过失犯罪的成立
    共同过失犯罪
    根据索*尔的语言学理论,对语词的分析应当涉及到"能指"和"所指"两个方面:"能指"是语词本身在语言运用中所具有的意义,而"所指"则是语词作为符号所指代的客观事实。具体到法律概念上来说,其"能指"是法律概念在法律游戏(LawGame)中的法律意义,其"所指"是法律概念在描述社会现象时的事实意谓。我们在讨论一个法律概念时,很有必要认识到这两个不同的方面,特别是对于共同过失犯罪这样一个游移在学理概念和法律概念之间、在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都颇多争议的概念。日本刑法学家**茂马、藤木勘三郎、**朝太郎以及前苏联刑法学家特拉伊宁等学者都主张共同过失犯罪肯定说。例如特拉伊宁就明确指出,在所有的人的行为都是过失实施的情况下,就发生过失的共同犯罪的问题。①[1]这一理论也在一些国家的刑事立法中得到支持。例如意大利现行的《罗科法典》就在其第113条中明确规定"在过失犯罪中,当危害结果是由数人的合作造成时,对每人
    2023-06-03
    359人看过
  • 过失犯罪罪的责任有哪些?
    过失犯罪被《刑法》规定为犯罪的,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即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如果刑法没有规定为犯罪的,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一、杀了人怎么办?杀人了首先稳定自己的情绪,接下来应当去自首,勇敢的去面对这一事实,需要注意区分是故意还是过失,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二、过失杀人的性质是什么过失犯罪的性质如下:1、过失犯罪本身就包含了危害社会的可能性,可能危害社会;2、过失犯罪本身就是一种错误的行为,即不合适,应
    2023-04-03
    35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刑事犯罪
    相关咨询
    • 职务过失犯罪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9
      搜索 首页法律 刑法对职务过失犯罪法定刑的规定有哪些呢? 刑法对职务过失犯罪法定刑的规定有哪些呢? Qi举报 全部回答 ?沈开韬2018-02-23940 其一,规定一档法定刑。“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无加重情节属于这种情形的有环境监管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以及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毁损、流失罪;其二,规定两档法定刑。 其三,规定四档法定刑,对于基本情节,“处3年以下有
    • 过失犯罪担心承担刑事责任了,职务过失犯罪不得担任责任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过失犯罪职务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8
      一、过失犯罪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中国刑法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的形式: 过失犯罪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2)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预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
    • 职务过失犯罪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8
      过失犯罪的形式: (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2)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预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实际上又未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刑法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过失犯罪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0
      中国刑法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的形式: (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 (2)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预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实际上又未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