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分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4:24:03 495 人看过

一、建设用地分类是怎样的

1、建设用地分类:根据建设用地的使用用用途的不同,可以将建设用地分为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一些能源,水利等大型基础设施用地,科教文卫用地等各种分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1)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5)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6)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二、怎样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1、进行项目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2、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由国务院批准;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具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前或者备案前后,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需要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应当合并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市、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等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依法应当由国务院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农用地转用方案应当重点对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补充耕地情况作出说明,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还应当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可行性作出说明。

(3)农用地转用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8: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城市建设用地分“批次”批准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还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次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二)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补充耕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城市地转用方案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三)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建设项目分别供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
    2023-06-10
    188人看过
  • 第五章建设用地怎样划分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
    2023-08-15
    294人看过
  • 公共设施用地是怎样分类的
    公共设施用地分类有哪些呢?1.性质分类城市公共设施是以公共利益和设施的可公用性为基本特征,城市公共设施的内容和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市文化生活与物质生活的水平和文明程度。城市公共用地设施一般包含建筑、场地、绿地及附属设备等。2.等级分类(1)从使用性质分:依国标规定城市公用设施分为8类:即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大专院校科研设计、文物古迹、其他(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等)。(2)按城市用地结构服务范围分:公共设施分为市级、居住区级、小区级配置。3.用地指标公共设施用地指标的确定,要从城市对设置的目的、功能要求、分布特点、经济、现状条件等多方面分析研究。1980年原国家建委公布的“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1990年建设部颁布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范”,可作为拟定指标的参考。4.公共设施的分布规划公共设施的规划布置要求包括:公共设施项目要配套齐
    2023-05-05
    291人看过
  • 农村土地变建设用地征地款怎么分
    一、农村土地变建设用地征地款怎么分征地补偿费用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用于被征地单位的生产发展,安置被征地后的农民。县、乡政府直接管理和使用土地补偿费是不合法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二、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是什么(一)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二)平等原则。(三)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三、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2023-05-06
    84人看过
  • 建设工程定额的分类方法
    1、按生产要素分类建筑工程定额按其生产要素分类,可分为劳动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机械台班消耗定额。2、按用途分类建筑工程定额按其用途分类,可分为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工期定额及概算指标等。3、按其费用性质分类,可分为直接费定额、间接费定额等。4、按其主编单位和执行范围分类,可分为全国统一定额、主管部门定额、地区统一定额及企业定额等。5、按专业分类可分为建筑工程定额和设备及安装工程定额。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分类建筑工程通常包括一般土建工程、构筑物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卫生技术(水暖通风)工程及工业管道工程等。一、建设工程定额的性质1、科学性:定额的科学性,表现为定额的编制是在认真研究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自觉遵循客观规律的要求,用科学方法确定各项消耗量标准。所确定的定额水平,是大多数企业和职工经过努力能够达到的平均先进水平。2、法令性:定额的法令性,是指定额一经国家、地方主管部门或授权单位颁
    2023-02-15
    315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的建筑物归谁
    我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具有相对独立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取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后,就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法建造房屋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权。在多数情况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是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把握本条规定应当注意,这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必须是合法建造产生的。对于非法占地、违规搭建的违法行为,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三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都明确规定了制裁措施,这种违章建筑是要被没收和强制拆除的,更不会产生合法的所有权。因此,并不在本条的调整范围内。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2023-02-13
    247人看过
  • 建设用地是否适合工厂建设
    建设用地能否建厂取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用途,若批准为住宅用地或其它用途的则不能建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如果是批准的生产加工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完成以下程序:1、完成建设规划审批,规划局负责审批;2、完成建设项目备案或审批,到项目政府主管部门办理;3、环境影响报告或审批;4、建设用地已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土地出让金已签订合同;5、向政府建设部门申请建设许可证或开工许可证。一般农村建设用地可以建厂房吗在有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农村的建设用地可以自由的建设厂房,但同时还应该要提供农用地流转手续。如果没有,就要去申请,否则即使土地被占用,也会依法收回。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中的明确规定,严格的控制农用耕地转为非耕地,占用农村土地的单位必须要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禁止没有经过批准擅自改变原土地的用
    2023-07-07
    395人看过
  • 租用建设用地如何建厂
    如果在不是工业用地或建筑用地的土地上建工厂的话,属于对土地使用性质的变更,需要经过住建部分的许可,否则属于违规。遇到这种情况是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举报的。一、民法典中租赁土地建盖房屋产权如何确定民法典规定,房屋是属于不动产,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房屋登记在谁名下的,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租赁土地上建厂房拆迁补偿标准一是房产价值赔偿。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库,但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以房产证
    2023-02-18
    439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991)--------------------------------------------------------------------------------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保证城市正常发展,特制订本标准。?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中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工作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第1.0.3条编制城市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第2.0.1条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46中类,73小类。?第2.0.2条城市用地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第2.0.3条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但
    2023-04-22
    267人看过
  •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是不是非农建设
    目前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无论通过什么方式转让,均只能用于农业建设,除非将集体土地通过征收程序完成国有土地的‘变性’,再通过国有土地的流转程序进行交易流转,否则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其实,通过征收集体土地“变性”成国有土地再行流转,只是集体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的合法路径之一,而非唯一。《土地管理法》第63条的部分内容就提供了多样化的路径,指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可用于非农建设,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是乡镇企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的规定可知,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兴办企业的,只能是乡镇企业,而不能是
    2023-02-15
    472人看过
  •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分析
    1、项目选址及用地方案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土地利用状况、占用耕地情况等内容。分析项目选址是否会造成相关不利影响,如是否压覆矿床和文物,是否有利于防洪和排涝,是否影响通航及军事设施等。2、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分析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占地规模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集约和有效使用土地的要求,耕地占用补充方案是否可行等。3、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对拟建项目的征地拆迁影响进行调查分析,依法提出拆迁补偿的原则、范围和方式,制定移民安置规划方案,并对是否符合保障移民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及发展需要等要求进行分析论证。建设用地占用程序及管理制度一、占用程序为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范围内占用土地的一般程序为: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
    2023-08-04
    424人看过
  • 建设项目分摊代征地费用分摊基数
    规划建设项目分摊的楼面代征地费用根据建设项目建筑面积和代征地土地面积之间的关系以及公式:代征地比例=代征地占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可推导出:规划楼面分摊代征地费用=代征地总费用;建设项目建筑面积=代征地总费用;(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面积;规划容积率)=代征地总费用;(代征地占地面积;代征地比例);规划容积率=代征地总费用;代征地占地面积;代征地比例;规划容积率=现状地面分摊代征地费用;代征地比例;规划容积率即:规划楼面分摊代征地费用=现状地面分摊代征地费用;代征地比例;规划容积率根据上述公式可看出,若建设项目代征地比例为50%,现状容积率为0.7,规划容积率为2.5,则规划楼面分摊代征地费用为现状代征地楼面费用的14%,为现状地面分摊代征地费用的20%.一、征地取得费用的分析1.征地土地使用权性质在郊区代征地一般为集体土地。在城区代征地土地使用权性质则可能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
    2023-02-26
    209人看过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使用权之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拥有使用国家的土地用来建设建筑物的权利,包括城乡住宅建筑、医疗服务设施、公共休息场所、水利交通设施用地、军事训练基地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后受国家法律保护。一、用益物权以及是指什么?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1、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依法对所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并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的权利。2、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并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3、宅基地使用权是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占有和使用,并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4、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二、原供销社土地卖给个人是否合
    2023-04-02
    384人看过
  • 建设用地审批权限划分的现状分析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征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建设单位持有关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申请;(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有地的,应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四)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申请用地单位按照规定缴纳有
    2023-07-05
    239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按建设用地的利用方式分类,土地可分为哪几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可分为: 1、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 2、工矿用地; 3、交通水利设施用地; 4、旅游用地; 5、军事设施用地; 6、其他建设用地。
    • 农村建设用地是什么?怎样分类?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13
      农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即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及其居住生活的空间承载地,包括农村居住用地、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用地、村办及乡镇企业用地等。总体上看,我国
    • 农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何分类?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20
      一、宅基地 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 使用权客体的范围一般以房檐滴水线为准,房屋所有权人只对房檐滴水线内的土地享有使用权。 对于房屋周围的空地,如果这些空地面积和宅基地面积之和不超过该房主人依法可使用的宅基地面积的最高限额,可以作为宅基地进行使用权登记,但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作为宅基地使用,超过面积多占部分,应退还集体耕种。 新修房屋,一般应利用原有的宅基地、空
    • 建设用地的分类如何确,怎么规定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22
      建设用地的分类按使用土地性质可分为农业建设用地和非农业建设用地;按土地权属、建设内容可分为国家建设用地、乡(镇)建设用地、外商投资企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按工程投资和用地规模可分为大型建设项目用地、中型建设项目用地和小型建设项目用地。
    • 新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5
      1、新增建设用地为规划期间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量;建设用地净增量为规划期间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量减去规划期间建设用地变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量。根据国土资源部去年制定的加强土地调控、严格新增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的政策,省级政府向国务院报批项目用地,需与国家发改委沟通,项目审批机关还必须就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市场准入标准以及审批、核准程序是否完备和合规做出说明。 2、《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