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费用
(1)申请表10元/份;
(2)交易费住宅每平米6元,车库、商业店面每平米10元,买卖双方各负担一半;
(3)契税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按房款的1.5%征收;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按房款的3%征收(第二套适用);商用房及车库均按房价的3%征收;
(4)印花税按0.5‰征收【注:(3)、(4)所指的房价是指成交价格高于市场评估价格的按成交价格征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评估的按市场评估价格征税。】
(5)登记费住宅每证80元,商用房及车库120元;
(6)工本费每证10元;
(7)测绘费住宅每平方米1.36元,商用房及车库每平方米2.04元;
(8)办理土地证每证登记费26.5元,测绘费10元,印花税5元。
二、办理流程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
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哪里办?
258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都有哪些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哪些?
430人看过
-
哪些集体土地使用权可收回
98人看过
-
2024法律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
351人看过
-
福州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集体土地使用证抵押需要哪些资料
308人看过
-
集体土地是什么?集体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418人看过
-
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要哪些证件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201、住宅用地呈批书;(2份) 2、建房户身份证复印件2份;(无身份证者派出所出据证明) 3、户口簿复印件;(2份) 4、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3份) 5、占用农用地的必须有农用地转用批复;(2份) 6、离退休人员回原籍建住宅的,需附离退休证复印件、单位无房证明;(2份) 7、平面图;(1份) 8、乡镇政府审查意见。(3份)
-
办理土地使用证办理费用是多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具体区别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7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费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
-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费用是多少,农民集体所有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10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费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
-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撤销依据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05一、集体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撤销依据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
-
土地证管理规定规定集体土地使用证有效期多少年?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