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工伤当日算不算上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10:11:21 419 人看过

一、根据法律规定工伤当日算不算上班?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当日算上班,因为此时劳动者已经在单位上班,所以应当是算做上班的,除此之外,他还能够享受到工伤的待遇,具体如下。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3、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5、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对大多数劳动者他们受到伤害之后,第1个担心自己的身体会不会留下一些隐患,第2个就是关于后续的生活费用如何来进行支撑,至于当时发生工作性伤害的那一天是否计算成为劳动日的话,可能并不是特别在意,但是还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那天确实是属于已经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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