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被违建强拆该怎么办?
房屋被违建强拆的,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如果拒不配合的政府部门将会进行强拆。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二、合法的强拆程序是什么?
(一)城市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
违建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程序----有关部门做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又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10天)---强制拆除
(二)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
违建认定---乡、镇政府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诉讼、又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乡、镇政府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10天)---强制拆除
我国对于违章的建筑是需要进行及时的拆除工作的,拆除是需要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的,违章建筑物的所有人应当对拆迁的工作进行充分的配合,如果拒不执行的属于违法的行为。我国相关的部门有权利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性的拆除,这是合法的行为。对违章的建筑物拆除是不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的。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1、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履行合同义务;
3、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税费;
4、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转让有两种方式:一是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二是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土地转让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
【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针对性解答!
文书推荐:股权无偿转让赠与协议范本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范本(完整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分红权转让协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二十条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二十五条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十九条
-
土地使用权转让要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在地办哪些手续?
145人看过
-
企业土地转让需要什么手续,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
366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及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缴税吗
435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怎么办
380人看过
-
违法使用土地强拆怎么办
236人看过
-
土地转让的手续需要什么
279人看过
-
需要注意什么,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什么手续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1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划拨和出让两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在权利方面有一定的区别。严格意义上讲,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拥有完整的使用权,对自己占用的土地不具备直接处置的权利。它不能像出让土地那样,使用权人可以直接在二级土地市场上进行交易。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要符合怎样的条件和程序呢?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审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
-
办理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需要什么手续,需要的流程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6土地转让流程一、转让方须报材料1、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材料2、原土地出让合同3、上缴税务局的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4、土地评估报告5、图件资料6、土地转让专项审计报告7、营业税上缴证明材料 二、受让方须报材料1、项目批复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材料等3、上缴财局契税证明4、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符合规划的图件资料 三、双方共同提供的资料1、土地转让申请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四、如改变土地用途
-
土地使用权转让要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在地办哪些手续?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31、用地申请 2、土地使用证(原件) 3、原出让合同,批复文件(涉及招、拍、挂的提供成交确认书) 4、双方转让协议, 5、如改变规划的提供规划部门意见 6、土地评估报告 7、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
-
土地出让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怎么办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31、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将转让房地产所获中的土地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第2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行政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中的土地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要符合什么条件,转让划拨的土地需要什么手续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28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划拨和出让两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在权利方面有一定的区别。严格意义上讲,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拥有完整的使用权,对自己占用的土地不具备直接处置的权利。它不能像出让土地那样,使用权人可以直接在二级土地市场上进行交易。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要符合怎样的条件和程序呢?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审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