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违建强拆该怎么办?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07 01:02:50 284 人看过

一、房屋被违建强拆该怎么办?

房屋被违建强拆的,当事人应当积极配合,如果拒不配合的政府部门将会进行强拆。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二、合法的强拆程序是什么?

(一)城市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

违建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程序----有关部门做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又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10天)---强制拆除

(二)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

违建认定---乡、镇政府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诉讼、又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乡、镇政府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10天)---强制拆除

我国对于违章的建筑是需要进行及时的拆除工作的,拆除是需要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的,违章建筑物的所有人应当对拆迁的工作进行充分的配合,如果拒不执行的属于违法的行为。我国相关的部门有权利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性的拆除,这是合法的行为。对违章的建筑物拆除是不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的。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1、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履行合同义务;

3、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税费;

4、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转让有两种方式:一是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二是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土地转让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

【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针对性解答!

文书推荐:股权无偿转让赠与协议范本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范本(完整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分红权转让协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二十条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二十五条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全文》第十九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1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使用权房转租需要什么手续
    使用权人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该房屋的产权证明、以及该房屋所有者同意租转的声明等,与第三人签订转租合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一、承租人非法转租对租赁物造成损失应由谁赔偿承租人非法转租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应该有承租人来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对转租行为作出如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意见规定,当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房屋存在转租的情况下,六个月内不提出解除合同或认定该合同无效,也视为其对转租合同的效力进行追认。因而,如果在承租
    2023-06-27
    283人看过
  • 转让建造小产权房需要什么手续
    一、转让建造小产权房需要什么手续小产权房是不能转让的。1.小产权证房子本来就是只可以自己住,不能买卖的房子,是国家允许的分给的补助性质的住房。只要到了年限,国家就要收回,也就是房子不是你的了。如果你喜欢,你可以买下来,办大产权证。到时候到了年限,你只要交房产税,房子还是你的。2.有当地户口的居民可以使用小产权房屋,因为政策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能卖给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如果你是本地村民不用担心小产权的问题。合法审批的小产权房屋可以在当地居民之间转让,外地人和城镇人不能购。城镇居民购买了小产权的房屋以后会很麻烦的,万一遇到国家要征用土地你的权益将不能得到保障,所以请求退款是上策。小产权房屋曾经为解决住房问题做了很大贡献,很多地方的房屋基本都是小产权,所以国家会保护以前购买的小产权房屋。小产权房在等待更多的政策出台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上述文章讲的就是关于小产权房转让应该办哪些手续和小产权房到期后怎
    2023-06-16
    248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如何办理手续
    转让审批程序:受理——审核——报批需提供材料:1、转让、受让双方共同提出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申请(转让方重点阐述取得该地块情况,投资建设情况,转让理由:受让方要阐述用于何项目建设,要明确同意接受原转让方受让该地块时约定的建设要求,同意按评估价办理转让。申请要转让、受让双方法人签字,单位盖章);2、受让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受让方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4、受让方平面布置图;5、受让方勘测定界图及报告;6、受让单位房产证复印件(如果首次转让且房屋未竣工的由转让方及国土分局、所实地踏看确认是否符合转让条件);7、转让、受让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8、转让、受让双方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9、转让、受让双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0、转让方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原流转合同复印件;11、签订六份转让合同,宗地图必须由受让单位法人签字及单位盖章;12、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核表;1
    2023-05-04
    402人看过
  • 房屋被强拆损坏怎么维权?土地使用权证地下包含吗?
    一、房屋被强拆损坏怎么维权?房屋里的房屋补非法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国家赔偿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强拆房屋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据强拆时房屋的价值和房屋内物品价值进行赔偿,就赔偿产生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强拆的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拆迁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申请裁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二、强拆房屋的主体如何界定的?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行政强制
    2023-12-02
    260人看过
  • 房屋土地强拆怎么办?怎么维权
    如果在房子拆迁时,房屋所有权人并没有与房屋征收人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强拆了,所有权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通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权益。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的情况下,是不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拆迁的,被强拆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拆迁当事人对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过渡方式、搬迁期限、过渡期限等内容,在搬迁期限内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向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被拆迁人是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裁决部门应当自受理裁决申请之日起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裁决;裁决作出之前,裁决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除依法需要停止执行的情形外,在复议和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按裁决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
    2023-03-01
    352人看过
  • 强拆违建房屋怎么维权
    法律综合知识
    1、违章建筑强制拆迁进行维权被拆迁人首先可以向公安报警,同时注意收集相关违法拆迁证据,然后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方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进而给征收方施加压力,争取时间,以获得谈判或诉讼的主动权。2、对违法的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是不是合法的,要依据强拆的程序是否合法而定。如果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强拆的,就合法,强拆程序不合法的,就是违法。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立即勒令停工。违章建筑查报及拆除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应佩带由直辖市、县(市)政府核发之识别证。拆除人员并应携带拆除文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2024-05-12
    262人看过
  • 办理房屋转让手续需要什么证件
    一、办理房屋转让手续需要什么证件(一)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地产权利证书;(四)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五)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六)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七)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八)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民法典》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房屋抵押权的生效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
    2023-06-24
    427人看过
  • 违法房屋强拆需要啥手续?
    第一步,催告阶段。如果在期限内拆迁户针对征收补偿决定,既没有复议也没有诉讼且没有搬家腾房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方应当下发履行征收补偿决定催告书。实践中,有些拆迁方把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混为一谈,把征收补偿决定发成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这是违法的。拆迁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依法撤销。第二步,申请强制执行阶段。自催告函送达被征收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被征收人仍未履行《征收补偿决定》规定义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即使拆迁户没有履行《征收补偿决定》的义务,拆迁方也不能擅自强拆。拆迁方应当向当地法院递交相应的材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材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二)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五)被执行人
    2023-04-04
    424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出让手续
    划拨土地使用权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那么,您知道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依据是什么吗?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出让手续和程序都是怎样的呢?详情请阅读本文了解。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定依据(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了两款规定。1.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二)国务院28号文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17条
    2023-11-30
    75人看过
  • 转让土地使用手续审批程序是什么
    (一)由转让人提出土地转让申请,由受转让人提出用地说明。(二)由转让人提交以下相关资料: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宗地图。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呈报表。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4、主管局批复(如兼并应提交兼并合同)。5、职代会决议。6、双方营业执照。7、双方公证书。(三)经实地勘测后,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表及绘制转让红线图。(四)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一、划拨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划拨土地区别区别如下:1、土地性质的定义。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出让和划拨。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划拨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它属于行政行为,而非民事行为。在划拨时,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但设定了一定的限定条件,不得转让、
    2023-04-03
    323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改变土地用途怎么办手续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改变土地用途怎么办手续变更土地使用用途的办理流程如下:1.根据法律规定,报请有批准权的政府部门批准;2.批准通过后,持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3.受理后,审核材料;4.符合变更条件的,办理变更登记。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二、土地用途分为哪几类土地用途分为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三类。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分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等。《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
    2023-11-26
    71人看过
  • 龙门县出让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市龙门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给予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发现材料不齐全、需补正的即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系统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关于出让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的批复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
    2023-05-11
    232人看过
  • 合法房被强拆应该怎么维权?一般土地使用费包括什么?
    一、合法房被强拆应该怎么维权?合法房被强拆应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是提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对违法房屋的强拆流程是什么?(一)调查取证1、对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发现、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必须要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当事人的谈话询问笔录,当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证人证言等证据。整个调查取证工作,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承担,乡镇政府不能独立完成的,区规划部门派员参与指导调查。2、调查违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家庭人口状况(每个成员的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来源,除修建的违法建筑外,是否还有房屋,住房
    2023-12-09
    30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在建工程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在建工程:正在建设尚未竣工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在建工程,指企业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在建工程通常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自营在建工程指企业自行购买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进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业通过签订合同,
    2023-03-17
    45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需要注意什么,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什么手续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1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划拨和出让两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在权利方面有一定的区别。严格意义上讲,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拥有完整的使用权,对自己占用的土地不具备直接处置的权利。它不能像出让土地那样,使用权人可以直接在二级土地市场上进行交易。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要符合怎样的条件和程序呢?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审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
    • 办理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需要什么手续,需要的流程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6
      土地转让流程一、转让方须报材料1、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材料2、原土地出让合同3、上缴税务局的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4、土地评估报告5、图件资料6、土地转让专项审计报告7、营业税上缴证明材料 二、受让方须报材料1、项目批复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材料等3、上缴财局契税证明4、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符合规划的图件资料 三、双方共同提供的资料1、土地转让申请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四、如改变土地用途
    • 土地使用权转让要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在地办哪些手续?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3
      1、用地申请 2、土地使用证(原件) 3、原出让合同,批复文件(涉及招、拍、挂的提供成交确认书) 4、双方转让协议, 5、如改变规划的提供规划部门意见 6、土地评估报告 7、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
    • 土地出让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怎么办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3
      1、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将转让房地产所获中的土地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第2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行政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中的土地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要符合什么条件,转让划拨的土地需要什么手续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28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划拨和出让两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在权利方面有一定的区别。严格意义上讲,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拥有完整的使用权,对自己占用的土地不具备直接处置的权利。它不能像出让土地那样,使用权人可以直接在二级土地市场上进行交易。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要符合怎样的条件和程序呢?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审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