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价款是指在工程招投标阶段通过签订总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以及技术和咨询服务合同确定的价格。同时,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一、没有施工资质可以要求拒付合同标的房款吗
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果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在这样的条件下,即使施工方没有相应资质,对方当事人也应当支付施工价款。对方当事人不能仅以施工方履行有瑕疵作为抗辩理由而拒绝支付施工款。
二、工程款无效如何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结算工程价款如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
三、拖欠工程款怎样起诉
承包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此类诉讼的管辖法院为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但是如果建设工程合同中,有约定管辖法院,则应向约定的法院起诉。起诉时,应当提交起诉状、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诉讼中,原告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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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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