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法院确认连读工龄视同如下:
1、首先准备好相关资料;
2、其次,在有档案管理的市属、区属单位,由单位向保险所在区人社局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3、最后,市审核机构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在审核期限内予以回复。视同工龄年限,是指经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认定的,在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之前,国家按政策规定认可的连续参加工作的年限,以及可以被认定为视同工龄的其他情形。
民办教师自参加教育工作开始,中间没有间断,之后转为公民教师的,按政策其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将被认定为连续工龄教龄,退休时将作为视同缴费年限与正式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养老金。如果中间有间断的情况,那么间断前的任教时间不能视为连续工龄教龄,也不能作为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养老金。而辞退的民办教师,已经退出了教师岗位,不再从事教育工作,不管之后从事何种工作(务农、企业、等),都不会认定为连续工龄,或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参入养老金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视同工龄需要什么材料
视同工龄认定需要下列材料:
1、合同制员工需要有单位录用时的合同,临时员工需要有录用时有关部门的批复;
2、就职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从业期间劳动合同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从业时的工资册复印件;
5、原单位工资介绍信,《工龄认定表》;
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九条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但解放前确因业务需要调动工作具有确实证明者,其本企业工龄,始得连续计算。解放前在本企业工作,曾经被迫离职又回本企业工作者,如有确实证明,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并经劳动保险委员会批准,其离职前与回本企业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作本企业工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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