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征收征用规定的重要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3 08:30:08 301 人看过

该段内容讲述了征收和征用的概念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征用私人所有的财产,并给予被征收人相应的补偿;征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使用公民的私有财产,并给予被征用人相应的补偿。同时,该段内容还强调了征收和征用过程中应当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征收是指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下,国家强制征用私人所有的财产,使其成为国家所有;征用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强制使用公民的私有财产。

1、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2、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民 法 典 关 于 征 收 的 规 定

民法典关于征收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征收的定义:根据民法典第268条,征收是指国家或地方人民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或动产实施强制性取得或限制性使用的法律行为。

2. 征收程序:根据民法典第269条,征收应当遵循依法、公开、程序正当、综合评估、充分保障被征收人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具体程序包括:制定征收计划、进行公示、听取被征收人意见、签订补偿协议、履行审批手续等。

3. 补偿标准:根据民法典第270条,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充分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报国务院备案。

4. 征收补偿方式:根据民法典第271条,征收补偿可以采取货币、实物、房屋、土地使用权等补偿方式。同时,应当注重保障被征收人的基本生活和生产需要。

5. 违法行为的追究:根据民法典第272条,违反法律规定征收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民法典关于征收的规定,旨在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征收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在实际操作中,行政机关应当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征收,确保征收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

征收是指国家或地方人民政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或动产实施强制性取得或限制性使用的法律行为。征收应当遵循依法、公开、程序正当、综合评估、充分保障被征收人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同时,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充分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采取货币、实物、房屋、土地使用权等补偿方式,确保被征收人的基本生活和生产需要得到保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违反法律规定征收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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