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除斥期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3 22:49:22 169 人看过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的行使并不是无期限的。在法定撤销权产生后,赠与人未行使该撤销权之前,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却有随时被赠与人撤销的可能,这对受赠人将十分不利,使受赠人的权利永远处于不安的状态。

为此,为了维护赠与关系的稳定性,促使赠与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利益,法律特别限定赠与人行使该权利的期间。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5日 19: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撤销权已过除斥期间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除斥期间多久
    一、撤销权已过除斥期间相关法律规定当撤销权已超过除斥期间时,可以在《民法典》当中找到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二、撤销权除斥期间多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
    2023-05-03
    319人看过
  • 无权处分撤销权除斥期间
    《民法典》为了平衡和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以及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赋予了当事人撤销权,但撤销权的行使并非是无时间限制的权利,它有着法律规定的行使期间。如果撤销权人在该期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其撤销权消灭,当事人不得再以存在撤销事由为理由,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该撤销权行使的期间是个除斥期间、不变期间,不发生任何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后果。根据《民法典》第152条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其起算点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民法典》作出如此的规定,并非将撤销权行使期间的性质改变为诉讼时效,而是基于《民法典》在合同撤销的原因上,采取了广义的规定,把因“欺诈、胁迫以及乘人之危”确定为合同可撤销的原因。就欺诈而言,在实践中,因受欺诈订立的合同往往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受欺诈一方不可能在行为成立之时即发现对方的欺诈行为,如仍以民事行为(
    2023-03-11
    96人看过
  • 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后撤诉除斥期间会中断吗
    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后撤诉除斥期间不会中断,除斥期间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一、合同撤销权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023-04-01
    105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情形以及撤销赠与合同的期限
    一、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情形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情形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及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以及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形。《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二、撤销赠与合同的期限撤销赠与合同的期限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法定撤销是在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下,赠与人方可行使撤销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同时,当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也可以行使撤销权来撤销赠与。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则明确了赠与人继承人或者法定
    2023-06-28
    78人看过
  • 除斥期间内如何行使撤销合同权利
    原则上,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是如果是重大误解的当事人,则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并且撤销权的最长时效是5年,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如果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撤销权也消灭。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主体再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便享有抗辩权,从而导致权利人无法胜诉的法律制度。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权利(形成权)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力,预定期间届满,即发生该权利消灭的而法律后果。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一样,也是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期间而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但这两种制度又存在很大的差别:(1)法律后果不同。除斥期间届满的法律效力是实体权利消灭,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是抗辩权发生,实体
    2023-07-08
    176人看过
  •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限五年的起点时间规定
    合同撤销权的五年除斥期间,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一、能不能撤销合同和变更合同时间合同撤销变更的时间是一年,即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此外,撤销变更合同还受到五年除斥期间的限制,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合同的除斥期间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五年。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五年,可撤销合同的一方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该五年计算期间不可以中断或者中止。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
    2023-03-22
    350人看过
  • 欺诈引起的合同撤销权除斥期间的限制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是一年。撤销权是单方面的权利,但是法律也赋予了其一定的期限,当事人应该自知道或是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在一年之内没有行使该权利,则视为当事人放弃了自己的撤销权,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不再支持其行使撤销的权利。且该期限和诉讼时效不同,该期限为除斥期,不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形。撤销权的除斥期间特殊规定有哪些(一)我国立法关于撤销权除斥期间的相关规定关于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我国立法规定相对较为分散,主要有:《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2、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3、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4、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
    2023-08-05
    498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怎么规定除斥期内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是一年,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一、法定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的区别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存在的预定期间。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即消灭。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并不消灭当事人的实体权利;除斥期间的届满则使权利人的该项实体权利消灭。(2)制度目的不同。诉讼时效目的在于否定原来的关系,维护新的关系,除斥期间的目的在于维护原来的关系。(3)适用条件不同。诉讼时效完成,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也受法律保护,其不依义务人主张,法院或仲裁庭不能主动适用;除斥期间的适用不需要当事人提出主张,法院或仲裁庭也可依职权主动适用。(4)期间不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以权利人知道
    2023-04-06
    363人看过
  • 撤销权的行使有除斥期间吗
    一、撤销权的行使有除斥期间吗撤销权的行使有除斥期间,比如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二、撤销权必须通过法院或者仲裁吗行驶撤销权必须通过法院。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
    2023-05-03
    344人看过
  • 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权除斥期间,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一、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权除斥期间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权除斥期间是一个月,由相对人进行催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二、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首先,合同的效力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在未被有关权利人追认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而
    2023-04-12
    241人看过
  • 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什么是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概念是指法律规定的撤销权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除斥期间具有如下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一、请求法院撤销合同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
    2023-02-10
    326人看过
  • 重大误解合同撤销权是不是除斥期间
    重大误解合同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九十日,九十日的期限为除斥期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便消灭。一、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的区别1、效力状态不同:(1)可撤销合同已经成立且生效,并非绝对无效,其在未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2)无效合同因为严重欠缺生效要件,自成立之日起便当然、确定、绝对、永久不能生效,不存在成为生效合同的可能。2、发生的原因不同:(1)产生可撤销合同的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二是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在显失公平的条件下而订立的合同;三是因一方或者第三人的欺诈、胁迫,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合同。(2)产生无效合同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订立的合同;二是违反公序良俗而订立的合同。3、公权力的干涉上的不同:(1
    2023-03-01
    385人看过
  •  除斥期间的撤销权:时长及适用法律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权利存在的时间段,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间是诉讼时效,时效届满,当事人请求权的胜诉权消灭。但关于1年的规定属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可以适用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而关于5年的规定属于除斥期间的规定,不适用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在法律中,所谓除斥期间,指的是规定某种民事权利存在的时间段。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1、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间是诉讼时效,时效届满,当事人请求权的胜诉权消灭。2、一是关于1年的规定,属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可以适用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二是关于5年的规定,属于除斥期间的规定,不适用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除 斥 期 间 : 诉 讼 时 效 与 撤 销 权 的 规 定除斥期间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
    2023-09-08
    114人看过
  • 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从何时起算
    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从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享有的对意思表示不真实,但已经生效的合同予以撤销,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权利。三种类型撤销权的除斥期间:1、相对人的撤销权。2、债权人的撤销权。3、破产撤销权。存在因重大误解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一、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区别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都是以一定事实状态的存在和一定期间的经过为条件而发生的一定的法律后果,都属于法律事
    2023-03-20
    46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撤销权除斥期间与在期间有关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2-02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应当是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之内。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关于撤销合同中除斥期间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2
      合同可撤销之日起五年是合同撤销的除斥期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
    • 的撤销权指除斥期间可以撤销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19
      当撤销权已过除斥期间,其撤销权也随之消灭,是无法救济的。 比如相对人的撤销权与除斥期间的冲突解决。 相对人撤销权提起的主体限制在发生民事行为的当事人之间,除斥期间为一年,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涉及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 撤销权除斥期间为几年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25
      可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五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
    • 可撤销合同期限是除斥期间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8
      可撤销合同期限是除斥期间。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计算。这一期间属于除斥期间,即法律对某种权利所预定的行使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