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在离婚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08:52:21 317 人看过

手机短信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在离婚时可以作为证据。

1、证据本身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比如,反映双方不正当关系的照片,应当是真实的摄影,不能是通过技术合成的,否则,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2、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与要证明的事实有关联。例如,一方欲证明另一方有婚外情,就应当提供双方发生婚外情的证据,如捉奸在床的照片等,而诸如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等一般只能证明双方进行过联系,而不能证明婚外情的存在。

3、证据的取得方式必须合法。通过非法方式取得的证据不会被法院采纳。

例如,一方拍摄的另一方发生不正当性行为的照片,如果是在自己家中抓住并拍摄的,是合法的,一般会被采纳;如果是闯入第三者住处或闯入宾馆房间拍摄的,不但不会被采纳,反而有可能要承担侵权责任。

手机短信诉前通知是真的吗?

收到的法诉通知短信是假的,多半是诈骗行为,法院不会给当事人打电话,发短信,只会给寄传票。

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在案件受理立案后,法院会向当事人送达书面的传票,传票上载明案由、开庭时间、地点等详细信息。如果其他方式通知你开庭,当事人可以到通知的法院去询问,如果是真的,需要领取传票。法诉的通知是真是假必须以法院的传票为准。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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