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预售购房合同付款方式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4 00:53:48 357 人看过

在中国上海地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付款方法主要包含以下几种形式:全额一次性付款:即在购房协议签署当日,购房者需一次性付清所有房款;分期付款方式:

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批次、按设定金额支付房款款项;抵押贷款支付: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购房者可以分期偿还贷款本息来支付房款。关于具体的付款方式,应在购房合同中进行详细且明确的约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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