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股东会判多少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19:22:57 365 人看过

挂名股东其实并不是真正的股东,只是持有一部分的公司股份而已,要是公司有刑事责任问题需要承担的话,其实跟挂名股东并没有太大的联系。股东个人触犯刑法,应当依照刑法规定处罚。

一、私营企业转让风险怎么防控

私营企业转让风险的防控:1.作为出卖方,要控制好税费的缴纳问题,作为股东,公司转让的话其实就是公司100%的股权转让,这个时候会获得股权转让款,就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上交个人所得税。2.作为买受人,一定要注意公司是否存在债务纠纷,即公司是否存在借贷关系、是否对外提供担保或者公司股权或者财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情形。必须保证公司属于干净的,即使是空壳也要是干净的空壳。

二、挂名股东都有什么法律责任

挂名股东有连带责任。无论是挂名股东背后的实际出资人,还是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公司成立时的所有股东都承担连带责任,挂名股东此时应对任何股东未缴足出资额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即使挂名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签订协议,如有债权纠纷,实际出资人应承担责任,该协议只能约束双方,不能作为挂名股东不承担责任的依据。

三、隐名股东按何种方式出资

以他人名义出资。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1: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东会相关文章
  • 股东会每年召开多少次
    依据法律规定,股东大会一般是一年召开一次,且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结之后六个月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会议时间需要提前20天通知。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是什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如下:1、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召集,由董事长主持;2、时间和地点,会议15日前通知各股东;3、临时提案,单独或者总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表决和通过,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5、会议记录,股东大会应当将决定作为会议记录,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6、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所持股份有表决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2023-03-24
    370人看过
  • 股东挂名是否会承担债务
    一、股东挂名是否会承担债务挂名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债务,但实际出资人存在出资瑕疵的,挂名股东也可能要承担债务。如果实际出资人未通过挂名股东实际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则公司债务人可以请求挂名股东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挂名股东会坐牢吗如果公司涉嫌违法犯罪,挂名股东如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且属于法律规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罪名成立时,那么挂名股东会坐牢。根据《刑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2023-09-21
    134人看过
  • 挂名股东股东资格的认定
    股东资格的取得需要具备一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条件如有取得股东资格的真实意思表示、实际履行出资义务等,形式要件如在股东名册上进行了记载、在工商登记簿上进行了登记等,因此从理论上说,任何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欠缺都会导致股东资格的无法取得。所以,只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有文件证明(诸如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挂名股东出了资;第二,股东名册或者工商登记证明上有挂名股东的名字,则不管事实上该挂名股东是否出资,就应该推定为该挂名股东已经实际出资并确认该挂名股东具有公司的股东资格。
    2023-06-09
    270人看过
  • 挂名股东与显名股东有哪些不同
    一、挂名股东不参与公司股东会决议,显名股东直接参加股东会相关决议;二、挂名股东不分取红利,个别情况有收一定的借名费。显名股东参与公司分红;.三、挂名股东,无实际上的出资行为,挂名,往往是规避目前法律.上禁止性规定。显名股东,有实际出资,即便是与隐名股东存在协议约定,但不排除显名股东之身份;四、挂名股东,退股权难以操作,因无实际出资行为,如要求退股,除公司法的原则性规定和公司章程的例外约定外,即便是有工商登记或名册记载,如不能提供其实际出资证名,一旦公司或其他股东反证,法院也难以支持。显名股东,无论是在形式上抑或实体上,与其他股东一样享有转股或退股的权利,当然有另外规定除外。五、挂名股东,法律上暂无正名,一旦发生争议,挂名股东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处于不利境地。显名股东,虽然也未写入法律文件,但实践中已在积极探索,公司法解释三的出台,已为显名股东在实务中发生争议时提供了解决的途径,公司法的下次修
    2024-05-12
    147人看过
  • 隐名股东多少能显名的
    隐名股东显名,除证明出资是本人出资外,还需经公司其他股东的一半以上同意。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下出资人签订合同,承诺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名下出资人为名下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下股东对该合同的效力产生争议,如无合同无效,该合同是有效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下股东因投资权益归属产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下股东主张权益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名下股东不得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定实际出资人权益。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协议的效力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签订的协议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就是有效的:一、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协议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协议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才具有法律
    2023-08-18
    82人看过
  • 挂名法人给多少干股
    法律综合知识
    一、挂名法人给多少干股1.挂名法人的报酬问题,实际上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或通用的规定,这主要取决于挂名人与被挂名人之间的协商结果。2.通常,报酬的多少会根据公司的规模、经营状况、业务需求以及挂名人的实际贡献等多个因素进行考量。3.在实践中,有些公司可能会给予挂名人一定的干股作为报酬,干股的具体比例则取决于双方的具体协商,需要注意的是,干股并非法定报酬形式,而是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因此,挂名人在接受干股作为报酬时,应确保该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明确双方在其中的权益和责任。二、风险责任须知晓虽然挂名法人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酬,但挂名法定代表人同样存在一定的风险。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法律责任风险: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挂名人需要对公司的经营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挂名人可能会面临法律追究和处罚。2.信用风险:如果公司出现经营不善、债务违约等问题,挂名人的个人信用可能
    2024-07-31
    196人看过
  • 非法集资挂名法人判多少年?
    一、非法集资挂名法人判多少年?挂名法人代表有参与非法集资行为的,依据犯罪情节判刑,如果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集资是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二、挂名法定代表人的风险有哪些?公司法人是根本就不能够免去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所谓的公司法人免责协议只在
    2023-04-20
    75人看过
  • 股东挂名能享有股权吗?
    挂名股东不享有股权。挂名股东,是指在各种形式的公司设立过程中或者股权转让中,产生的那些虽然具备了股东法定形式要件,但其名下之出资为他人所有,从而缺乏出资之实质要件的股东。一、瑕疵股权转让的责任由什么人承担瑕疵股权转让的责任承担具体如下:1、受让人要承担因注册资本不到位而产生的民事责任,因为受让人接受了瑕疵股权,受让人就应承担补足注册资金的义务。应为这是受让人接受股权后,承接的原股东的权利义务。2、出让人转让后因注册资本不到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为虽然出让人已不是股东,但公司设立时的法定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3、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是否有追偿权,要依据双方转让合同约定。4、受让人以欺诈为由主张股权转让的撤销权,一旦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因出资瑕疵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出让人承担。二、挂名监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公司出事挂名股东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需要在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范围内承担责任
    2023-04-06
    364人看过
  • 怎样取消股东挂名?
    优先购买权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挂名股东实际是指股权代持,想完全摆脱责任,就应当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1、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2、显明股东以其实际代持的股权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在股权代持协议中会明确,可以向实际股权持有人追偿。3、只有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才能完全不承担之后的责任。股东退出的方式有限公司股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要求退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但是经常会在转让价款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达成目的。二、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的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会看这个公司是否有发展前途,濒临破产的
    2023-07-06
    185人看过
  • 挂名股东能不能享有股东权利
    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是享有股东权利的基础,而并未实际出资的挂名股东,则不会享有基于出资而享有的公司知情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转让出资权、收益权等股东权利。一、什么是股权结构谈到股权,大家可能有一定的理解。股权,指的是民事主体因对企业的投资行为而获得股东身份,基于股东身份而享有的对企业的各种权利。股权的表现形式为投票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分红权等等。股权结构是指公司的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一是体现在股东之间的持股比例和数量上的不同,股东的持股比例直接影响到投票权的大小,因股东之间投票权大小的不同而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各种不同的影响,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控制权表现在股权比例上,如持股比例达到51%就会形成对公司的相对控制、达到67%会对公司形成绝对控制,这是公司的控制权在股权结构上的体现方式之一。二是体现在现金、知识产权、其他资产等形式的持股比例。《
    2023-06-26
    94人看过
  • 法律对挂名股东是怎样规定的,怎样解除挂名股东
    一、法律对挂名股东是怎样规定的挂名股东,是指在各种形式的公司设立过程中或者股权转让中,产生的那些虽然具备了股东法定形式要件,但其名下之出资为他人所有,从而缺乏出资之实质要件的股东。实践中挂名股东的情况也很复杂,其情形也各不相同。通常,挂名股东没有出资,也没有承诺出资。在这种情况下,实际出资者的动机就决定了能否认定公司股东的资格。如果实际出资者挂名他人的动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可以认定为公司股东,通过办理更正登记手续,恢复其股东的本来面貌。如果实际出资者的动机是规避法律,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不予认定其公司股东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而在实际出资人与挂名股东之间形成意思合意的情况下,挂名股东对于以其名义出资是事先同意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挂名行为如果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挂名股东为公司股东,其名下实际出资者的资金应按照债权债务关系处理。如果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
    2023-02-14
    281人看过
  • 公司存在挂名股东、隐名股东如何认定公司的股东?
    在公司存在挂名股东、隐名股东的情形下,如何认定公司的股东?挂名股东,又称借名股东、名义股东或空股,是指具有股东的形式特征,但基于与他人(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登记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的约定,其名下的出资全部或部分由他人投入并由他人享受股东权利的人。与挂名股东相对应,该实际出资的他人通常被称为隐名股东。在公司存在挂名股东、隐名股东的情形下,可按以下规则认定公司的股东:1.公司工商登记有两名股东,但股东之间约定公司全部出资由一名股东投入,另一名股东不出资,也不享有股东权利。这种情形的实质是出资人既想自己独自经营,又想利用有限公司的形式承担有限责任,为了规避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且双方对规避公司法的规定通常都是明知的,故应认定公司设立行为无效,该公司实为私营独资企业。公司内部的权利义务关系按挂名协议的约定处理,公司对外债务应由出资人承担无限责任。2.公司工商登记有三
    2023-06-19
    479人看过
  • 股东大会持有多少股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无论一个人持有公司多少股股份,他都是公司的股东,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行使职权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第一百零二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通知全体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持有;董事会应当自收到提案之日起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股东大会议题明确、决议具体的,不得对前两次通知未列明的事项
    2023-05-07
    217人看过
  • 股东侵占公司财产判多少年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受贿罪会判死刑么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的可能会判死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
    2023-03-08
    20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会
    词条

    股东会是指公司中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机构,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享有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等权力。 股东会是公司的核心机构,代表股东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在有... 更多>

    #股东会
    相关咨询
    • 挂名股东的法律责任,挂名股东的股东资格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11
      1.被借名股东的法律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经登记注册的股东仅仅是被别人借名而挂名,并未参与公司的治理,未享有过真正的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过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其作为“股东”而应享有的权利。因为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是享有股东权利... 2.约定挂名的法律责任因为约定挂名的形式主要体现在股权转让的法律行为中,所以因约定挂名而在实务中发生的纠纷则往往涉及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
    • 挂名股东有被判刑的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8
      只要有需要股东承担刑事责任的案件,即使是挂名股东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有证据证明经登记注册的股东仅仅是被别人借名而挂名,并未参与公司的治理,未享有过真正的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过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其作为“股东”而应享有的权利。因为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是享有股东权利的基础,而并未实际出资的挂名股东,则不会享有基于出资而享有的公司知情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转让出资权、收益权等股东权利。
    • 几个挂名股东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1
      不是公司让你挂名,是你代持了某个股东的股份吧。很多人都搞不明白这个问题,公司是公司,股东是股东。公司在一般情况下自己是没有自己的股份的,所以怎么会是公司让你代持股份呢,而是某个股东让你代持他的股份。就这么简单一看,你是显名股东,而别人是隐名股东,你不具有股东资格。但是,实践中这种代持,有些都没有代持协议,那也可以说你就是股东,你说你没有出资,尤其是在前几年,工商登记是需要验资的,只是别人把钱打入你
    • 挂名股东会领取股权份额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23
      不能。 1、所谓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 2、挂名股东仅满足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信息上显名的形式要件,但不满足出资的实质要件,也不满足参与公司决策、分红、行使股东权利、签署各类文件的表象特征。在认定挂名股东的情形下,实际出资人拥有真正的股东资格,有权处分相应的股权。但是,挂名股东擅自处分股权
    • 挂名股东协议有效吗挂名股东协议书效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20
      挂名股东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名股东协议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