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补偿款哪些人不享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5 15:58:26 479 人看过

一、农村征地补偿款哪些人不享受?

1、不能获得农村征地补偿款的人群包括在外就读户口迁出的学生、外地嫁娶户口迁出的人员等。

(1)在房子中有户籍或者没有户籍但是从这里迁出去的学生、工作人员,或者是与有户籍的人是配偶共同居住的是安置对象,如果有其他住房不属于安置对象。

(2)现在动迁时是以房子为基础,户口数为准,动迁时一定要所有居住人签名同意的,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动迁就算搁浅了。

(3)实际居住的人能享受动补偿,空挂户口一般是不能享受动补偿的,不过也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已经被动迁安置过不能再享受。

2、土地被征收补偿款应该由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配。承包土地征收土地补偿根据如下规定分割: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即归属承包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征收方需要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谁?

1、征收方需要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2、不得侵占土地补偿金。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只有获得批准之后,县级以上的政府才可以实施征地行为。根据规定,在实施此类行为之前,需要依法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征收方后期在与被征收方协商确定征地补偿金的数额时,不得违反征地补偿标准中的相关规定,这是由于若是违反了此规定,可能会导致约定无效。

通常情形下被征收方都是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的,为了避免争议,县级以上的政府在实施征地行为之前,可能会结合实际情形,明确具体哪些人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若是明确了不能获得补偿款的情形,那么需要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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