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检检查医疗纠纷发生原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08:00:22 410 人看过

据了解,医疗侵权案件中,医疗过失及因果关系的确定是责任认定的关键。对胎儿进行先天畸形的影像学检查主要是通过超声波检查进行,而由于医学技术的局限性,超声波检查诊断存在误差是可能的,而造成这种误差可能性的原因既有客观医学方面的原因,也有检查医师主观经验方面的原因。

而且医生在医学影像检查诊断上的过错,与孩子罹患先天性疾病并无因果关系,因此医生检查诊断上的过错对于孕妇因胎儿存在生理缺陷,是否必然导致孕妇选择人工终止妊娠的影响程度难以确定。“有的胎儿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家长也来索赔。”法官表示,目前医学上规定的如无脑、肢残等情形的胎儿,可以确定与医生失察有关,可以支持家长的诉求之外,其他功能性病变均不属于“错误出生”。

一、孕检检查医疗纠纷鉴定如何处理流程

(一)、医疗纠纷初起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写该起纠纷的讨论意见,上报医务部,并向患者或家属作出相应的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好医疗纠纷。若确属负有医疗责任的医疗纠纷,科内能自行解决的,也要上报医务部备案。

3.经科主任及责任人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应及早上报医务部,同时上报有关纠纷的书面材料。

(二)、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

1.科室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及时上报医务部,医务部接到上报后做相应调查、了解和沟通,然后组织科主任、当事人及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调解。若不能调解,由医务部报请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批准召开院内医疗纠纷技术讨论会。

2.由医院医疗安全委员会负责,医务部集体组织实施相关医疗纠纷的技术讨论工作。

3.技术讨论会主持人宣布医疗技术讨论程序和会议纪律。

4.科主任、当事人必须准时出席院内医疗技术讨论会,在会上当事人应认真、负责地陈述诊疗经过,科主任应公正、科学的陈述科内讨论意见。

5.专家讨论。

6.书面材料需经医疗安全委员会、参加讨论的专家反复讨论、认证后,讨论结论于会议后的30日内交与患方及科主任。

7.患方及我院科室责任人对医疗技术讨论结论有异议时均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相关知识

如果家族中有明显的遗传病患者,人们在生育时就会注意这方面的检查,自觉地向医生咨询。然而,有的父母跟正常人一样,却是某种遗传病基因的携带者,虽然自身没有发病,但很有可能将这一遗传病传给下一代。例如白化病的患儿,他的父母表现同常人一样,但是孩子却表现出皮肤白皙、毛发淡黄和智力发育障碍。目前,遗传病患儿一旦出生,还没有很好的手段可以根治。所以,遗传病重在预防,要采取各种检查手段,以杜绝遗传病患儿的出生。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7: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纠纷相关文章
  • 医疗技术检查
    鉴定结论
    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主要由本省、本市的专家组成,他们与当事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往往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在鉴定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行业保护是公认的不争事实。不仅如此,以患者贫乏的医学知识更难以应对对方专业技术人员的论辩,使鉴定委员会更容易采信对方的主张。这样一来,患者若想得到公正的鉴定结论还确实不容易。然而,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明确规定,不是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它已赋于鉴定结论在事故处理中的终极权威的地位(虽然它并不能逃避司法审查),因此,鉴定结论的失利是患者维权失败的关键因素。面对这种现状,最有效的办法是委托具备医学专业知识的律师介入鉴定,以弥补患者在鉴定过程中的弱势地位。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事故鉴定是医患双方的第一次较量,也是最关键的战役,此时专业律师的作用远大于此后诉讼中律师的作用,如此战役失利,则在以后的诉讼中,即使付出百倍的努力也难以保证能够挽回。而此时精通医学的
    2023-07-02
    413人看过
  • 医疗纠纷十大败诉原因
    1、不去复印、封存病历而贸然向法院起诉;2、只复印病历而不对病历进行封存;3、对死亡原因有争议的患方,未作尸检而起诉;4、认为只要存在损害后果或经济损失就认为医院有过错的患者;5、凭感觉或直觉认为医院有过错,不请专业人士分析,不明白医院的过错所在和了解相关医学依据就直接起诉的患者;6、认为律师只要有医学背景或知识,而不问该律师是否具有临床经验、多长时间临床经验就能胜任专业诉讼的患者;7、多次就赔偿问题找医院谈判,而不及时复印、封存病历的患者;8、听了专业人士或律师分析,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就认为自己可以独立胜任诉讼的患者;9、自己或代理人均没有专业医学知识,就贸然参加医疗事故鉴定或过错司法鉴定的患者;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有哪些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包括医院管理方面的原因、医务人员自身的原因、患者自身的原因等。1、医院管理方面的原因医院的法制观念落后于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观念在不断增强,但是面对
    2023-08-17
    172人看过
  • 医疗纠纷尸检规定是什么?
    尸检时间限制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医疗纠纷,尸检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有关
    2023-05-02
    186人看过
  • 医疗纠纷中尸检由谁提出
    法院判决一起医疗纠纷,因医院未能提供尸检鉴定,不能完成举证责任,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那么,该如何看待医疗纠纷中尸检举证责任的归属问题呢?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冷冻保存条件的,可以延长到7天。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目前,在实践中未尸检的情况大致有两种,其一是医院提出进行尸检,而死者家属不同意但又不愿签字表示拒绝,从而导致尸检工作不能进行。这种情况造成的尸检不能,不应认定是医院没有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其二是患者死亡后,医院未能及时告知患者家属有权选择进行尸检确定死因,而患方因缺乏相关知识,也没有提出尸检要求,这种导致尸检不能的情况,医院应负有未尽告知义务的责任。那么,对于尸检不能的举证责任该归谁呢?笔者认为,第一,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民事领域的一般侵权案件
    2023-02-22
    231人看过
  • 医疗纠纷不尸检是否有用?
    一、医疗纠纷如何进行尸检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二、医疗纠纷患方不同意尸检怎么办在现实中,该案例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因为,在不少因患者死亡引发的医疗纠纷中,往往有一个难点就是尸检的问题,即患方执意认为医方存在诊疗问题,但又考虑农村有风俗,坚决不同意进行尸检。这则案例就是以医方的败诉而告终。它给医院提出了一个新问题,即应对死亡病例引发的医疗诉讼。由于尸检在事故鉴定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怎样让患方接受进行尸检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
    2023-05-02
    305人看过
  • 合同纠纷发生的客观原因,合同纠纷发生的主观原因
    一、合同纠纷发生的客观原因合同纠纷发生的客观原因指由非合同当事人主观意志所导致的,不得已而为之的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而引起纠纷的原因。例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双方当事人对不可抗力的范围,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是否采取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可抗力是否已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等问题的看法上不一致,因此而起纠纷。再如,由于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未考虑周全,致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诸如履行地点不明确,质量规格不明确等情况,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就会引起纠纷。二、合同纠纷发生的主观原因合同纠纷发生的主观原因主要有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既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那么、按合同履行义务应当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例如,买卖合同中,买方与卖方签
    2023-06-28
    189人看过
  • 医疗纠纷尸检时间是多长
    一、医疗纠纷尸检时间是多长48小时内尸检或冻存条件下可以延长至7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二、尸检的含义运用病理解剖的有关知识,通过检查尸体的病变,以诊断疾病的方法。尸检即尸体解剖,是指对已经死亡的机体进行剖验以查明死亡原因的一种医学手段。尸检对于解决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而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具有其独特的无法替代的作用。目的:尸体剖检观察,死
    2023-06-01
    485人看过
  • 医疗纠纷尸检的注意事项
    一、进行医疗纠纷尸检要注意什么1、医疗尸检的时限:《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关于尸体解剖检验的暂行规定》中规定: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持续低温冷冻保存,温度在零下20度至零下18度),可以延长至7日。因此,医患双方应该及时决定是否进行尸检,以便给尸检机构留出必要的准备时间,从而及时进行尸体解剖。另外,由于决定医疗尸检的权利在于患者家属,不论家属是否同意医疗尸检,都应具有书面签字的文件,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患者家属没有进行同意或不同意的签字,应该视为患者家属放弃了医疗尸检。2、医疗尸检的性质:医疗尸检指的是《解剖尸体规则》中规定的病理解剖,其目的就是明确死亡原因,同时也对临床诊断进行印证。需要强调的是,尸体解剖仅能对死亡原因
    2023-03-29
    407人看过
  • 医疗纠纷尸检流程有什么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一、尸检如何申请在刑事案件中,向公安局申请,本文不说这个。在医疗官司中的尸检介绍如下:1、尽快在死亡后提出申请,家属要尽快研究。一般农民都不同意尸检2、书面或口头
    2023-02-27
    388人看过
  • 未做尸检引发医疗纠纷责任归属研究
    虽然法律对中医院的尸检义务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以往的案件,中医院的义务是:将尸检情况书面告知家属,并作出明确解释告知内容;提供尸检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协助死者近亲属选择尸检机构;根据患者申请提前支付尸检费用;推动尸检工作进行。因此医疗纠纷中非尸检不良后果的承担问题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首先医院作为专业医疗机构,有义务告知患者家属进行尸检,查明死因。医院不告知或者不能证明已经告知的,应当承担不良后果。第二如果医院告诉了病人,但病人拒绝,病人应该承担不良后果。车祸怎么做尸检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检验中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其家属的同意。解剖未知名尸体,应当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023-07-01
    65人看过
  • 产生护理医疗纠纷的原因和防范
    一、护理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1)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差对患者缺乏同情心,服务态度冷漠。在治疗护理时,不认真,粗心马虎,工作中经常出现漏洞。(2)态度生硬,恶语伤人工作中对患者的询问,总是表现得很不耐烦,甚至冷言冷语,如患者说这针打得真疼啊,护士却说死不了。患者的感受实际上是对护士技术的促进,并需要护士及时与患者沟通、理解,而这一言两语,却使患者非常生气或对护士产生不信任,影响了护士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3)不懂装懂,一知半解在进行治疗护理过程中,遇到复杂问题或疑难点,不向同行虚心请教,盲目自信,不遵守规章制度,想当然行事。(4)不依法行医,护理人员应该学习与护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范,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来操作。二、护理工作中需要注意的方面(纠纷的防范)(1)将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基本机能训练,提高护士的护理水平提高护理人员的护理技术水平,是防范护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
    2023-03-20
    425人看过
  • 基层牙防院医疗纠纷发生的直接原因有哪些
    1、工作责任心不强(1)不重视医疗文件的书写。病历书写潦草,随意涂改。只注重病史的格式化,不注重病史的内在质量,不能反映上级医生查房意见,对一些易引发医疗纠纷的环节记录不全,甚至个别无任何记录。(2)不重视病情的观察。有的医师只注意手术而忽略了术后处理和病情观察;对自己分管病人的病情心中无数,麻痹大意,即使诊断不明也不请示上级医师,对上级医师交待的事项不及时落实而延误病情.(3)不严格执行三级查房、会诊、疑难病例讨论、首诊负责等各项制度。2、法律意识薄弱有些牙防医务人员缺乏法律意识,在临床工作中,不按照诊疗常规操作,该做的检查不做,该拍片的不拍,该记录的无记录,经常发现“三无现象”即无诊疗记录、无手术记录、无检查报告单,导致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因缺乏重要举证材料而陷于被动地位。3、技术水平不高部分医务人员忽视“三基”培训,临床基础理论薄弱,专业知识匾乏,知识面及思维狭窄,临床经验缺乏,对临
    2023-06-13
    489人看过
  • 发生医疗纠纷后如何确定原被告
    医疗纠纷的原告是在医疗行为中受到损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患者,被告是具有执业许可证和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一、起诉两家医院应该去哪个法院患者因同一伤病在多个医疗机构接受诊疗受到损害,起诉部分或者全部就诊的医疗机构的,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医疗机构所在地或过错医疗行为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之规定,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均承担责任的,可以按照其中赔偿标准较高的医疗机构所在地标准执行,因此建议向赔偿标准较高的地区起诉。二、医患纠纷该怎样处理医患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协议,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2、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3、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
    2023-02-11
    297人看过
  • 发生医疗事故的原因
    医疗事故构成要素包括:第一,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第二,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故。第三,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的过失行为。第四,因为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的过失行为给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一、如何界定医疗事故责任界定医疗事故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行为违法;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二、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认定医疗事故完全责任的构成要件有: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
    2023-03-09
    314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可由医患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可以申请行政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还可... 更多>

    #医疗纠纷
    相关咨询
    • 医疗纠纷检查鉴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13
      医疗纠纷鉴定机构的确定:确定鉴定机构有两个途径,一是双方协商,二是法院指定。
    • 医疗纠纷一般检查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1
      看不到治疗全过程及发生的什么无法判断,对治疗有争议可通过法律程序主张权利,要看详细病历,诊疗活动非常专业,需要对整个诊疗过程分析,不是简单描述就可。医疗损害(医疗事故)在民事纠纷中最为复杂,涉及临床医学、法医学及过错鉴定,需要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分析。是否存在过错对案件影响巨大,需要专业医疗律师、丰富的案件代理经验,才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 发生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尸检的,尸检时间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14
      医疗纠纷尸检时间是48小时内尸检或冻存条件下可以延长至7日。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 去医院医生开的孕检检查单要怎么看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9
      这个有的法院要求的,严格来讲是不需要的,做个B超彩超就可以了。
    • 怎么样检查是否发生医疗事故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0
      想知道怎么预防医疗事故发生的朋友可参考以下内容: 患者看病总希望请到最好的医生花最少的钱把病治好,但最好的医生通常讲是医德和技术都非常优秀的。在目前差强人意的医疗环境中,一名医生要达到这种境界和社会认可,需要支持、理解,更需要个人的自强和自爱。在这种关系中,我们能掌控的环节就是自己,需要认真关注并理解医疗过错或,并加以防范。建议从以下予以注意,以便给患者一个明确的交代,从医疗角度消除促使发生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