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法的主要规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1:55:29 103 人看过

我国是个人口大国,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针对我国人口数量较多的问题,同时为了保障人民的权利,以及实现政治公平公正。我国坚持人民选举制度,通过各级人民选出我国的领导机构。我国也因此制定了选举法。

浙江省全国人大代表热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

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引起我省全国人大代表热议。

城乡“同比”最受关注

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无疑是此次选举法修改最引人关注的内容。

根据现行法律,我国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为41。审议中的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则修改相关规定,明确提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对此,代表们纷纷叫好。蔡奇代表说,我国城乡人口比例大体上已由1995年的2971上升为2008年的4654。同时,现在农村人口文化素质有了很大提高。而且我国城乡之间的差距逐渐缩小,城乡选民在投票价值上需要存在不同比例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基础正在逐渐消失。

“城乡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意味着,今后有望出现更多来自基层一线的农民代表,更有利于政府听到基层声音。”汪惠芳代表高兴地说。

“我最关注的是关于民族平等的内容,”景宁畲族自治县县长钟昌明代表说,“草案提出要保障各民族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要有一名代表,这充分体现了民族平等的思想,使少数民族同胞更加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基层代表同样出色

连日来,一些网络论坛上有人质疑来自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能否达到履职要求。

这种说法受到人大代表们的强烈抨击:“在很多社会问题上,身处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有着切身感受。”

“工人、农民代表最重要的不是学历有多高,关键是对基层情况了解多少,能否真正为工人、农民说话。”农民代表朱新康说,这些年来,基层工人、农民的知识层次和法律水平在不断提高,很多农民代表是在农村干出一番事业的能人,代表意识、履职意识非常强。

“我这个农民代表当了这么多年,每年的人代会上都提了很多跟农民有关的建议,而且很多建议得到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傅企平代表说。

“一线工人素质差、不能参政的观点早已过时了。”打工妹杨晓霞代表说,年轻一代工人尤其是“80后”、“90后”工人,很多是高中毕业甚至大专毕业,有文化、有追求,又能闯荡、见过世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

第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第六条人民解放军单独进行选举,选举办法另订。

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归侨人数较多地区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代表。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参加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的选举。

第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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