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8:20:08 141 人看过

一、确定夫妻双方名下财产的净值

确定双方名下的财产以及婚姻关系期间积累的资产及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包括任何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继承、受赠等情况获得的财产。对于存在争议的财产或者债务,法庭会根据各自提供的证据做出分割决定。法院开始审理时,双方需要提供详细的财务讯息给法庭。

二、确定双方以及子女在离婚后对财务的需求

1、法庭在确认双方离婚后的财务需求时,会做出相应宽松的考虑;

2、在确认好一方的财务需求时,会以维持离婚后生活如婚前生活水平为目标。

3、在确认好一方的财务需求时,需要另一方的经济负担,如:抚养、教育子女的费用。

如果通过第一步所确定财产净值不足够满足双方在婚后的财务需求,那么法庭会根据双方的财务需求将以上夫妻财产分割给双方。但如果夫妻财产在满足双方财务需求的情况还有剩余,那就按接下来的第三步走。

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双方的财务需求可以满足,并且还有剩余的话,需要下列原则来分配。

原则上,双方对两人名下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其中,如果是一方为婚姻作出的牺牲、对婚姻家庭的贡献的财产,这类财产不记入平均分割的行列,并且需要阐述此等偏离考虑因素和理由。

2、如果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有资产和单独接受的遗产、赠予等,可以不被列在平均分的范畴,仍归自己所有;如果结婚时间较长,并且没有被单独区分开,那么就要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一些家庭的唯一房产是一方婚前所有,那么,该房产仍要被视为婚姻资产进行分割。

3、婚姻维系时间。如果二人夫妻关系维系时间很短的话,那么,夫妻的共同资产就不能适用平均分的原则;相反,夫妻关系维系较长的夫妻才使用平均分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香港人怎么在内地办理离婚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香港人如何在内地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首先应该明确自己的身份和选择离婚的方式。身份要求当事人其中一方必须是香港人,另外一方是内地的公民;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香港居民,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内地不能够办理,应该在香港办理。离婚方式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根据上述规定,深圳涉外婚姻律师认为,香港人在内地办理离婚手续必须要做出离婚方式的选择:1、如果当事人是在内地登记结婚,则可以选择协议登记离婚或者向内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如果不是在内地办理离婚登记的,则不能够选择协议离婚,只能够选择向内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涉外离婚案件中的管辖原则如果当事人双方协商不好
    2023-04-26
    163人看过
  • 香港不通关怎么离婚
    1.呈请人向法院,提出离婚呈请书。2.呈请人以邮寄或送交方式,将呈请书交给答辩人,使他知道离婚程序已开始。如答辩人不知去向,呈请人可向法院申请以登报、送给其亲友转交或其它方式送交呈请书。3.收获呈请书后,答辩人可填写认收书,向法院表明对呈请书的态度,例如是否要答辩、是否同意呈请人之各项要求等。答辩人必须在八天内,将认收书交回家事法院。4.呈请人向法院申请排期聆讯该离婚案件。5.呈请人及答辩人于聆讯日,到法院作证。6.如双方没有争执,法院对离婚判暂准离婚令,对子女监护权和扶助费等作出裁决。如双方对子女监护权或扶助费等有争执,法院将另订日期处理。7.暂准离婚令颁布后,没有其它问题要处理,呈请人可向法院申请最后离婚令。8.法院颁布最后离婚令后,婚姻关系才正式结束。《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
    2023-03-30
    139人看过
  • 香港的离婚证怎么办
    法律综合知识
    香港的离婚证办理如下:(一)当事人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二)婚姻登记员讲明登记离婚的条件,询问离婚意愿;(三)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四)婚姻登记员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五)度过冷静期,颁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024-05-13
    497人看过
  • 香港离婚法律
    离婚程序
    在递交离婚申请书之日,婚姻的任何一方已与香港有重大的联系,例如在香港工作。离婚程序1.呈请人向湾仔家事法院,提出离婚呈请书。2.呈请人以邮寄或送交方式,将呈请书交给答辩人,使他知道离婚程序已开始。如答辩人不知去向,呈请人可向法院申请以登报、送给其亲友转交或其它方式送交呈请书。3.收获呈请书后,答辩人可填写认收书,向法院表明对呈请书的态度,例如是否要答辩、是否同意呈请人之各项要求等。答辩人必须在八天内,将认收书交回家事法院4.呈请人向法院申请排期聆讯该离婚案件5.呈请人及答辩人于聆讯日,到法院作证6.如双方没有争执,法院对离婚判暂准离婚令,对子女监护权和扶助费等作出裁决。如双方对子女监护权或扶助费等有争执,法院将另订日期处理。7.暂准离婚令颁布后,没有其它问题要处理,且已相隔六星期,呈请人可向法院申请最后离婚令8.法院颁布最后离婚令后,婚姻关系才正式结束。整个离婚程序,即使双方没有任何争驳,
    2023-04-25
    279人看过
  • 如何在香港办理离婚?
    如何在香港办理离婚?港澳同胞是指具有港澳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确定当事人的港澳同胞身份要注意两点:一是要具有港澳居民的身份,即须持有当地主管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二是要中国国籍。有的港澳中国居民持有外国护照,如其所持的是英国或葡萄牙的属土公民护照,根据我国政府分别与英国政府、葡萄牙政府达成的协议,他们仍是中国公民。如其持有的是英国或葡萄牙的本土公民护照或其他国家护照的,则属于中国血统的外籍人而非港澳同胞,其离婚问题应按涉外离婚办理。《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8月8日)规定为港澳居民。1、港澳居民同内地居民之间的离婚:港澳居民同内地居民之间离婚,要求在内地办理,如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做了妥善处理的,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内地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2、夫妻双方都在港澳定居的港澳同胞离婚:夫妻双方原在内地结婚,后来都到港澳
    2023-06-05
    260人看过
  • 香港银行理财产品可靠吗
    【摘要】近年来,随着自由行的开放,内地人赴港买香港银行理财产品的人群日趋增多,但部分市民仍然有香港银行理财产品怎么样的疑问,据了解,香港银行理财产品具有收益率高、去风险化和专业性团队等特征,十分安全可靠。收益率高香港银行理财产品收益较高。由于香港的国际金融地位和国家的特殊政策,相较于大陆金融市场而言较为开放,所以金融业可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就较为广泛,收益率也较高。而且,在美元对人民币升值的情况下,香港银行理财产品可以帮助大陆居民提高投资回报率。去风险化香港银行的理财产品也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投资周期比较短,流动性也非常强,在选择投资理财工具的时候,也都是精选国际股指优化投资组合,让投资人能够更好的去分化风险。专业性团队香港银行理财团队专业性高,经验相当丰富,团队阵容非常庞大,并且投资经验丰富,可以给予投资人专业性指导以及风险评估等。香港银行理财产品怎么样?首先该类产品收益率高,可以帮助大陆居民
    2023-05-08
    221人看过
  • 香港办理离婚应注意什么
    港澳同胞是指具有港澳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确定当事人的港澳同胞身份要注意两点:一是要具有港澳居民的身份,即须持有当地主管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二是要中国国籍。有的港澳中国居民持有外国护照,如其所持的是英国或葡萄牙的属土公民护照,根据我国政府分别与英国政府、葡萄牙政府达成的协议,他们仍是中国公民。如其持有的是英国或葡萄牙的本土公民护照或其他国家护照的,则属于中国血统的外籍人而非港澳同胞,其离婚问题应按涉外离婚办理。《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8月8日)规定为港澳居民。1、港澳居民同内地居民之间的离婚:港澳居民同内地居民之间离婚,要求在内地办理,如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做了妥善处理的,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内地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2、夫妻双方都在港澳定居的港澳同胞离婚:夫妻双方原在内地结婚,后来都到港澳地区定居,因特殊原因
    2023-06-14
    126人看过
  • 香港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香港离婚房产如何分割?需要夫妻双方协商来决定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要是因一方过错而离婚的话,此时过错方是需要对无过错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的,但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个时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也是需要在双方之间均等的分割,不存在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的情况。二、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一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
    2023-04-13
    114人看过
  • 香港人离婚后,是否有权利分配财产?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与香港人离婚,怎么取证得到存款证明?在大陆的财产可委托律师或调查公司进行调查,法院立案后也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在香港的财产,则只能通过香港的律师或相关机构调查。若在大陆诉讼,在香港形成的证据材料必须经设在香港的委托公证人协会办理认证后才可以在大陆使用。大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一般不处理香港和境外(包括澳门和台湾
    2023-07-04
    345人看过
  • 香港怎样办离婚手续
    法律综合知识
    一、香港怎样办离婚手续香港离婚手续:1.呈请人向法院,提出离婚呈请书。2.呈请人以邮寄或送交方式,将呈请书交给答辩人,使他知道离婚程序已开始。如答辩人不知去向,呈请人可向法院申请以登报、送给其亲友转交或其它方式送交呈请书。3.收获呈请书后,答辩人可填写认收书,向法院表明对呈请书的态度,例如是否要答辩、是否同意呈请人之各项要求等。答辩人必须在八天内,将认收书交回家事法院。4.呈请人向法院申请排期聆讯该离婚案件。5.呈请人及答辩人于聆讯日,到法院作证。6.如双方没有争执,法院对离婚判暂准离婚令,对子女监护权和扶助费等作出裁决。如双方对子女监护权或扶助费等有争执,法院将另订日期处理。7.暂准离婚令颁布后,没有其它问题要处理,呈请人可向法院申请最后离婚令。8.法院颁布最后离婚令后,婚姻关系才正式结束。二、已经办过离婚手续了,还能分财产吗已经办过离婚手续了,还能分财产。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纠纷可以由双方
    2023-06-19
    303人看过
  • 香港人离婚案件中,如何合理地分割涉外财产?
    由于各国房地产法律强制规范的异同,对房地产的处理只能限于房地产所在国。也就是说,对于普通财产中的不动产分割,我国法院的判决内容仅对我国部分房地产具有执行权。即使判决涉及到国外的房地产,我国在国外的法院判决执行也将非常困难。例如在一些国家,执行外国法院判决需要新的起诉,有些国家要求申请执行令,有些则干脆不承认。相反程序的流程是相反的。如果国外仍有房地产,经人民法院离婚决定生效后,可以在房地产所在地解决房地产纠纷。涉外离婚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涉外离婚的管辖原则是: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按我国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
    2023-07-02
    473人看过
  • 香港的离婚规定
    如果婚姻已达到无可挽救的程度,可向法庭申请离婚。具备以下条件的离婚案,香港法院才予受理:一、提出离婚申请时当事人双方均住在香港,或被告定居于香港;二、女方提出及申请离婚时,必须住在香港,并已在港定居3年;三、妻子被遗弃或丈夫被递解出境,而丈夫在此前定居于香港;四、在香港注册结婚的人士申请的离婚案件。而申请人必须提出以下任何一项的事实去证明婚姻已破裂:一,配偶与他人通奸,使申请人不能继续容忍与对方共同生活;二、配偶的行为,例如虐待申请人或子女、豪赌、吸毒。患有精神病等,今申请人难以与对方生活;三、配偶已连续遗弃申请人达2年以上;四,夫妇双方已分居2年以上并书面同意离婚;五,夫妇双方已连续分居5年;六、刚结婚3年内的夫妇不可申请离婚,除非证明配偶一方的行为或生活极端腐败或如继续维持这段婚姻会导致另-方生活极为困苦。办理离婚是要经过法律手续的。离婚申请人须提交书及必需的文件或证据,由律师代为填写
    2023-06-11
    418人看过
  • 香港离婚房子怎么分割,怎么办?
    一、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这一般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二、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一般也是婚前财产。三、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需要指出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
    2023-04-13
    113人看过
  • 香港居民在内地结婚离婚时如何分割财产
    刘某为广西省南宁市人,2007年3月经人介绍与一香港藉男子龙某结识,一个多月后两人即在南宁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婚后不久,刘某即发现龙某与其他女子有不正当关系,于是刘某向南宁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于两人从相识至结婚再到离婚,前后只有半年多的时间,刘某对龙某的个人生活情况及收入状况一直未有准确的了解,对龙某在香港的财产情况更不知晓。那么,请问天津离婚律师,在这种情况下,刘某在离婚时可以提出分割财产吗?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刘某与龙某之间缔结了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作为夫妻关系中的的一方,刘某完全有权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求。其次,同时需要明确的是,刘某的上述要求如果最终想要获得法院的支持,前提是刘某须证明其与龙某之间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问题上,我国采用的是法院地法的原则,即以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刘某为南宁市人且与龙某在南宁市登记结婚,因此,南宁当地法院对于此案
    2023-08-15
    128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远房表叔在香港离婚了香港结婚十年离婚财产分配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4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采用平均主义,即一人一半。但实际分割中,法院会考虑无过错一方、女方的合法利益等,予以适当照顾,就是多分。房子应是在婚后购得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否则是个人财产。像房子这种不可分割物,法院会让你们双方先自行协商,谁主张要房子的话,支付对方房子价值的一半价款;都不要房子,双方如果又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你们的申请,对房子进行评估,房子拍卖的价款,一人一半。
    • 离婚夫妻双方都是香港人,那香港怎么分割夫妻财产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8
      1.按法律规定:离婚只是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没有孩子的份: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一分为二、一人一半;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仍然归所有的一方。? 2.但如果你们夫妻都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一分为三、留给女儿一份:法律不禁止。?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是一人一半,但法律规定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所以,如果女儿随女方,有可能女方在分割财产时会有一些优势。? 4.在分割房产的同时:必须考虑到离婚后房贷如何
    • 香港婚前财产怎样公证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5
      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婚前有
    • 香港离婚如何分割夫妻财产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7
      香港法院的判决不能直接拿到大陆使用,通过一定程序后可以生效! 如果男方出什么咕滑,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香港离婚如何分割夫妻财产 双方都同意将财产转赠给儿子,也可以。
    • 如何在香港办理离婚及香港离婚程序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1-18
      香港离婚程序離婚程序﹝一﹞-申請離婚的理由法律上,容許離婚的只得一個理由 (sole ground),就是婚姻已「破裂至無可挽救」(have broken down irretrievably)的地步。至於什麼情況才算是「破裂至無可挽救」呢?法律上訂明了以下的情況就算是「破裂至無可挽救」,而法院在這些情況下才會接納呈請人的離婚呈請:-答辯人與他人通姦;或-因答辯人的行為而無法合理期望呈請人與其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