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指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14:21:05 138 人看过

办理条件:

房屋租赁当事人签订或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登记要件(资料)进行备案。

办理对象及范围:

五城区以及高新区市属以上(含市属)单位的非住宅房屋租赁。

所需材料:

房屋出租人向登记机关提供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所需要件。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及出租方身份证明文件;

3、承租方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4、出租共有房屋,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文件;

5、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6、出租已抵押的房屋,还应提交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7、登记部门认为必需的其他文件。

如果是单位出租,还需携带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地点:成都市各区县房产管理地点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时限:一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一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租赁科)

联系方式:028-86279103

领取证书

房屋出租人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注:根据成都市政府令150号《的文件精神,不收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

·办理地点:成都市各区县房产管理地点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时限:一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一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市房管局(租赁科)联系方式:028-86279103

附表一:中心城区房屋租赁备案受理单位的地址和电话

租赁备案单位

办理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锦江区房管局(华兴正街39号)

沙河街道办事处(静康路789号)

春熙路街道办事处(锦华馆1号)

盐市口街道办事处(梨花街9号(公共服务站)

莲新街道办事处(莲花西路146号)

督院街街道办事处(青石桥南街50号)

龙舟路街道办事处(龙舟路二环路东五段10号)

合江亭街道办事处(天仙桥南路4号)

柳江街道办事处(柳荫路96号)

牛市口街道办事处(大田坎街95号)

双桂路街道办事处(牛沙路19号)

三圣街道办事处(成龙大道一段1166号)

水井坊街道办事处(均隆街59号)

成龙街道办事处(静安路16号)

狮子山街道办事处(静康路396号)

东光街道办事处(东光街16号)

书院街道办事处(武成大街91号)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天府大道18号)

芳草街办(神仙树西路4号2楼)

肖家河街办(肖家河沿街7号)

桂溪街办(天仁路176号)

石羊街办(万象北路388号)

中和街办(中柏路23号)

合作街办(天骄路666号)

成华区房管局

一环路东三段148号

青羊区房管局

观音阁街3号

武侯区房管局

龙江路11号

金牛区房管局

侯家桥路272号

天府新区国土房管局

天府大道南段2036号

附件二:注册地在中心城区的经纪机构备案受理单位的地址和电话

单位

办理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锦江区房管局

华兴正街39号新座6层租赁中心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芳草街办(高新区神仙树西路4号)

肖家河街办(高新区肖家河沿街7号)

桂溪街办(高新区和平社区天二路176号)

石羊街办(高新区万象北路388号)

中和街办(高新区中柏路23号)

合作街办(合作街道办事处办证大厅)

成华区房管局

一环路东三段148号成华区政务服务中心15、16号窗口

青羊区房管局

观音阁后街3号7楼704号执法大队办公室

金牛区房管局

侯家桥路272号金牛区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综合窗口

天府新区国土房管局

天府大道南段2036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房地产分中心206号

武侯区房管局

龙江路11号武侯区房管局房政监察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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