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购要另外签订劳动合同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08:22:11 128 人看过

一、公司被收购要另外签订劳动合同

法定代表人以及股东等信息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是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企业的法人代表是代表用人单位而不是代表其个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所以只要在用人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不变的情况下,一般只要没有被关停、注销等情况的发生,无论法定代表人如何变更,都不影响该单位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原劳动合同义务。同样也应当注意,法定代表人、股东等变更是无法适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法定情形,所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需因此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二、被收购的公司会如何

公司被收购后会怎样,依据收购协议而定,如果被收购的公司独立经营的,只是所有人发生变化,如果是并入收购方的,被收购公司会撤销丧失法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企业被收购之后债务问题怎么处理

公司原来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不过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如果原公司已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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