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部分损害的赔偿应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5:30:28 285 人看过

辅助费用是指为进行修理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必要的进坞费、清航除气费、排放油污水处理费、港口使费、引航费、检验费以及修船期间所产生的住坞费、码头费等费用,但不限于上述费用。维持费用是指船舶修理期间,船舶和船员日常消耗的费用,包括燃料、物料、淡水及供应品的消耗和船员工资等。

根据1995年10月18日最高损失和节省费用,或者有其他合理的理由。如果船舶经临时修理可继续营运,请求人有责任进行临时修理;

船舶碰撞部位的修理,同请求人为保证船舶适航,或者因另外事故所进行的修理,或者与船舶例行的检修一起进行时,赔偿仅限于修理本次船舶碰撞的受损部位所需的费用和损失。

一、共同海损包括哪些费用

共同海损费包括:船舶发生损坏时,驶入避难港口、避难地点或者驶回装货港口、装货地点,进行修理,在港口或者在其他地点额外停留期间支付的港口费、船员工资、给养补给、船舶所消耗的燃料、物料,为修理而卸载、储存、重装或者搬移船上货物、物料以及其他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支付的费用。

共同海损费由各方受益人按照各方的比例来进行合理分摊。

二、海事纠纷的案件有哪些

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船舶触碰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其中包括船舶触碰码头、防波堤、栈桥、船闸、桥梁以及触碰航标等助航设施和其他海上设施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3、船舶损坏在空中架设或者在海底、通海水域水下敷设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4、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污水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水域污染或者他船、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5、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航运、生产、作业或者船舶建造、修理、拆解或者港口作业、建设,造成水域污染、滩涂污染或者他船、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6、船舶的航行或者作业损害捕捞、养殖设施、水产养殖物的赔偿纠纷案件。

7、航道中的沉船沉物及其残骸、废弃物,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临时或者永久性设施、装置不当,影响船舶航行,造成船舶、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8、船舶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进行航运、作业,或者港口作业过程中的人身伤亡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9、非法留置船舶、船载货物和船舶物料、备品纠纷案件。

10、其他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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