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抚养关系,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继父或继母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不能勉强,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可自然解除;继父或继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二是,受继父或继母长期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成年的,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已经形成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因离婚而自然解除;只有在继父或继母或继子女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解除。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母与生父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已与其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批复》的精神,尽管继母(父)与生父(母)离婚,婚姻关系消失,但继父母与继子女等人之间已经形成的扶养关系不能消失。
从民法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来说,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在继父母与生父母婚姻关系解除后,仍相互享有继承权。且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继子女继承权的确定
继子女继承权的确定是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也就能象婚生子女一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再婚夫妻离婚后继子女的继承权如何确定
379人看过
-
再婚夫妻离婚后继子女的继承权如何确定
471人看过
-
再婚夫妻离婚后继子女的继承权如何确定
196人看过
-
再婚夫妻离婚后继子女的继承权确定方法
394人看过
-
再婚夫妻离婚后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191人看过
-
再婚夫妻离婚后继子女是有继承权吗
476人看过
-
再婚夫妻离婚后继子女的继承权是怎么确定的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61、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抚养关系,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继父或继母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不能勉强,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可自然解除;继父或继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二是,受继父或继母长期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成年的,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已经形成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因离婚而自然解除;只有在继父或继母或继子女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
-
再婚夫妻离婚后继子女的继承权怎么确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7只要能具备继父母对继子女的和继子女对继父母的的情形之一,就可认定为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关系,依据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就互相享有继承权。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①、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②、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
-
再婚夫妻离婚后,继子女的继承权是怎么确定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1-03-131、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抚养关系,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继父或继母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不能勉强,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可自然解除;继父或继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二是,受继父或继母长期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成年的,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已经形成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因离婚而自然解除;只有在继父或继母或继子女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
-
再婚夫妻离婚后继子女的继承权怎样确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31只要能具备继父母对继子女的和继子女对继父母的的情形之一,就可认定为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关系,依据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就互相享有继承权。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①、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②、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
-
再婚夫妻离婚后继子女的继承权是怎样确定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211、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抚养关系,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继父或继母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不能勉强,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可自然解除;继父或继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二是,受继父或继母长期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成年的,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已经形成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因离婚而自然解除;只有在继父或继母或继子女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