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的定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1 06:10:21 326 人看过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于直接故意,非法伪造、伪造、有偿转让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该罪的主体是一般刑事责任主体,即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于直接故意,非法伪造、伪造、有偿转让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该罪的主体是一般刑事责任主体,即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该 罪 的 主 体 是 谁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可以被认定为主犯。根据该定义,可以判断该罪的主体是谁。

在这个问题中,没有提供具体的罪状或者案例。因此,无法直接判断该罪的主体是谁。但是,可以根据罪名的特点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一些大致的判断。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可以被认定为主犯。从这个规定来看,该罪的主体应该是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作用的人。

在实际司法审判中,对于主犯的认定,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证据来进行综合评估。因此,无法根据简单的题目要求,直接判断该罪的主体是谁。

总之,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具体的罪状和主体判断,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该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因此可以推测该罪的主体应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时,根据《刑法》的规定,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因此可以推测该罪的主犯应该是具有组织、领导能力和作用的人。但是,具体的罪状和主体判断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2: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相关规定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二十七条伪造、变造商检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商检机构处以罚款《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拧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伪造、倒卖特许猎捕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外贸易法》第三十九条伪造、变造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买卖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口许可证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前款罪的,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或者对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
    2023-03-15
    147人看过
  •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所谓公文,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制作的,用以联系事务、指导工作、处理问题的书面文件,如命令、指示、决定、通知、函电等。某些以负责人名义代表单位签发的文件,也属于公文。公文的文字可以是中文,也可以是外文;可以是印刷,也可以是书写的,都具有公文的法律效力。所谓证件,是指国家机关制作、颁发的,用以证明身份、职务、权利义务关系或其他有关事实的凭证,如结婚证、工作证、学生证、护照、户口迁移证、营业执照、驾驶证等。对于伪造、变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和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2023-03-24
    133人看过
  •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说明
    一、本罪犯罪的对象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包括各种商检单证)和印章。是特定的,不可扩大理解。二、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三、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三种行为,行为人只要实施这三种行为中的任何一种行为,即构成犯罪。是选择性罪名。四、伪造非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已单独规定为伪造其他印章罪,见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注意不要与本罪混淆。五、1979年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现已修改成为第二百八十条的一部分。
    2023-06-08
    193人看过
  •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如何认定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1、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该罪。2、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国家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3、该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该罪。4、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制作机关以外的人在无权限的情况下冒用制作机关的名义制造假的公文、证件、印章。
    2023-06-03
    480人看过
  •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法律规定
    一、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法律规定《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二十七条伪造、变造商检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商检机构处以罚款。《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拧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伪造、倒卖特许猎捕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外贸易法》第三十九条伪造、变造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买卖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口许可证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前款罪的,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
    2023-06-16
    131人看过
  •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法律规定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二十七条伪造、变造商检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商检机构处以罚款。《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拧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伪造、倒卖特许猎捕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外贸易法》第三十九条伪造、变造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买卖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口许可证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前款罪的,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或者对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2023-03-07
    291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26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社会某一领域、某一方面管理活动的重要证明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的管理活动,损害其声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
    •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6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社会某一领域、某一方面管理活动的重要证明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的管理活动,损害其声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
    •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6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
    •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2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印章,且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
    • 2022年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9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