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投保人的权益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22:00:55
500 人看过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法》
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民法典如何保护网贷投资人的权益?
87人看过
-
借款人和担保人的权利义务如何规定?如何保护双方权益?
140人看过
-
解读:保险法增加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权益规定
387人看过
-
投保人如何用犹豫期保护自己的利益
282人看过
-
如何处理投保人在投保时保护自身利益的需要
420人看过
-
保险法充分保护投保人利益的规定有哪些
473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投保人
词条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投保人是可以更改的,不过要征得被保者的书面同意,可把投保者改为被保者本人或其父母、配偶、子女,来获得投保人相关的权利,履行相关的义务。而且要注意若保险合同条款约定投保人... 更多>
#投保人
最新文章
#投保人
相关咨询
-
如何保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131自我保护去年3月29日,教育部、公安部、团中央、中国残联、全国少工委等五部委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将3月29日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要求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要做好安全教育,完善校内安全管理,引导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共同创建文明安全的校园。中小学生是未成年少年,属于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容易受到不法侵害,除了社会要对未成年人应该提供强有力的保护措施外,对于中学生来说,提高自我防范
-
股权转让与债权人利益保护是如何规定的?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依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从以上法律规定来看,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以通知债务人为必要条件,缺乏
-
如何保护法院规定的夫妻权益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5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以下一项或多项保护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申请人或者可能收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三)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四)有必要的并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住处;(五)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下列场所200米内活动:申请人的住处、学校
-
法律最新规定南平债权人权益保护是如何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31从南平债权人权益保护角度出发,清算组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我国《公司法》第188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
外商投资企业股东权益如何被保护的法律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9第四条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以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标的物出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标的物已交付外商投资企业实际使用,且负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了登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方当事人履行了出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义务。外商投资企业或其股东以该方当事人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主张该方当事人不享有股东权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外商投资企业或其股东举证证明该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