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下设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05:20:28 372 人看过

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等。

一、房产遗嘱继承争议如何处理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一般邻里纠纷派出所多长时间处理

邻里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如果给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轻微伤的后果,就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可以由派出所在公正、公开以及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依法进行治安调解,在一定期限内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对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治安处罚,否则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处罚。对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没有给当事人造成轻微伤后果的,应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坚持要求派出所进行调解的,派出所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进行调解。

三、如何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房地产纠纷是一种常见的民事纠纷,涉及房屋、土地的权益。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解决:调解。房地产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在我国,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组织,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调解无效的,房地产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到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由房地产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执行。诉讼。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07: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居民委员会相关文章
  • 村民委员会设立的原则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直接涉及到村民自治。适度的村民委员会规模,将会促进农村民主制度的建设,把直接民主扩大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如果村民委员会设置规模过大,村民之间难以相互了解,召集会议比较困难,不利于村民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村民自治就会受到影响。相反,村民委员会的设置规模过小,聚集不起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起来,同样也会削弱村民自治。因此,村民委员会的设置必须适宜,不能过大,也不能过小,衡量标准就是看是否便于村民自治。便于群众自治是决定村民委员会设置所应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
    2023-04-24
    228人看过
  • 居民委员会的性质
    居民委员会
    社区居委会系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简称“居委会”、“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一个主要社会组织机构,属于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地位相当于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管辖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关于扰乱居民委员会秩序和破坏居民委员会选举秩序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对扰乱居民委员会秩序的行为,应当根据其具体表现形式,如侮辱、诽谤、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故意损毁财物等,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破坏居民委员会选举秩序的行为,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2023-07-21
    271人看过
  • 村民委员会的作用
    村民委员会
    在大陆民主政治建设和民主化道路的起步选择定位上,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论。究竟是自下而上、先易后难,还是自上而下、先难后易,选择渐进之路还是一步到位的激进之路,一直多年来一直在探讨。有人认为村不是一级政权,村民自治还是政权之外的改革,而不是政权之内的改革;有的断言实质意义上的村民自治是不太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的,另外还有其他很多观点。但不管怎样,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为农村政治生活的一次变革,也是农村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由村民直接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结束了村干部长期以来由上级任命的历史,把村干部的选举任用权交给了村民,打破了人民公社体制和生产大队体制,改变了村干部只接受来自上面的指令、只对上级负责的状况,使村干部有可能倾听来自农民群众的声音和接受村民的监督。理论上村民自己的事情自己决定、自主办理,改变了过去政府包办一切的管理模式,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
    2023-04-24
    19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村民委员会成员可构成职务犯罪
    刑法对每种罪名都做了详细的定义和规定,并进行了刑法罪名解读,本文主要对刑法中的罪名解读进行了介绍。什么情况下村民委员会成员可构成职务犯罪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据此可以认为,农村村民委员会不是国家机构,村民委员会领导成员也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第93条第2款的解释》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规定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2、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3、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4、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5、代征、代缴税款;6、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7、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挪用公款
    2023-06-11
    434人看过
  • 如何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对不称职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依法进行罢免,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直接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不得以“停职诫免”、“离岗教育”等方式变相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第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
    2023-06-14
    210人看过
  • 村民委员会需要完成哪些工作?
    村民委员会的任务包括:1、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2、调解民事纠纷;3、协助维护社会秩序;4、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5、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经济;6、管理本村的土地和其他集体财产;7、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8、维护村民合法权益;9、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10、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村民委员会,为国家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领导班子产生依赖民主选举,每三年选举一次,没有终身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居民委员会的任务:(一
    2023-07-04
    114人看过
  • 居民委员会可以作为保证人吗
    居民委员会一般不可以作为保证人。居民委员会提供保证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委会,依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讨论决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除外。一、业主委员会委员有工资吗业主委员会一般没有工资,具体可由业主大会决定,并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的范围、标准和来源,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拨付;经居民会议同意,可以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适当补助。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用房,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二、担保无效的法律规定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5、以禁止
    2023-03-22
    249人看过
  •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委员会应怎样选举
    由居住区所有有权选举的居民或者每户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的选举代表选举产生。由居民会议民主选举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办理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2、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生活安全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协助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工作;向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开展相关服务事业。3、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其团队由五至九人组成;分别是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连选连任。居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可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可以分成几个居民组,组长由居民组选举。居民委
    2023-08-18
    418人看过
  • 村民委员会发展历史
    村民委员会
    1980年广西宜山、罗城两县的农民自发的组成了一种准政权性质的群众自治组织即村民委员会,至此标志着人民公社化以来的生产大队的行政管理体制开始解体,此时的村委会的功能在此只是协助政府维护社会的治安;之后河北、四川等省农村也出现了类似的群众性组织,并且越来越向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扩展。1982年大陆的宪法确认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因此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法律依据。1988年6月1日大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始试行,之后约有60%的行政村初步实行了村民自治,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稿正式颁布实施,从民主原则到公民行为经历了巨大的历史跨越,也是大陆自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政治生活的最大变化。从1988年村委会组织法试行至今,大陆地区绝大部分农村进行了3至4次村委会选举,选举的规范化、民主化程度有一定的提高。
    2023-04-24
    156人看过
  • 居民委员会由谁选举
    法律综合知识
    居民委员会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主持。居民代表按照居民代表推选办法规定的程序、方式和名额由户主或居民推选产生,一般应在社区居委会选举之前产生,推选工作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主持,非社区居委会选举期间的代表补选、增选工作由社区选举委员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024-05-07
    299人看过
  • 如何选举居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居民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的区别(一)组成不同小区居委会,全称居民委员会。其成员组成是由小区内业主投票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物业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经济实体。属于独立的企业法人。(二)本质不同居民委员会是通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物业公司是带有服务性质的企业,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
    2023-07-11
    484人看过
  • 村民委员会如何选举
    法律综合知识
    一、村民委员会如何选举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是一个涉及广大村民民主权利的重要过程,旨在选出能够代表村民利益、促进村庄发展的村委会成员。选举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位村民的选举权得到充分尊重。1.选举前需进行充分的调查摸底,了解村委会的基本情况、历届选举情况和干部群众的思想状况等。这有助于制定切实可行的选举方案,确保选举的顺利进行。2.选举过程需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在选举准备阶段,需制定选举方案、筹集经费、进行审查审计与考核评议等工作。还需成立选举机构,包括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选举工作的有序开展。3.在选举过程中,需对选民资格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符合条件的村民能够参与选举。还需提名确定候选人,并经过资格审查和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4.候选人需通过竞职演讲等方式向村民展示自己的施政理念和承诺,争取选民的支持。5.在投票选举阶段,需制定详细的选举办法,确保选举过程的公开透明。还需进行严格
    2024-08-01
    272人看过
  • 居民委员会是民事主体吗
    居民委员会是民事主体。民事主体的含义,民事主体又称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民事主体的资格由相关规定,在中国,根据相关规定,能够作为民事主体的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国家是相关规定关系的特殊主体,在一定情况下,需要国家直接参加民事活动时,国家以民事主体的资格参加民事关系,如发行公债、享有财产所有权、接受赠与、对外以政府名义签订贸易协定等。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称权利主体,承担义务的一方称义务主体。通常,民事主体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民法调整的主要是商品经济关系,商品关系要求对等的劳动交换并体现等价有偿的要求,反映在民事法律关系上就是双方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民事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法律依据:《中华人
    2023-08-12
    197人看过
  • 居民委员会是什么单位类型
    一、居民委员会是什么单位类型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二、居委的职责是什么居委会的工作职责主要有: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2.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3.调解民间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6.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三、居民自治委员会怎么成立居民委员会产生流程如下:1.居民委员会,一般由当地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2.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推选
    2023-09-05
    133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 社区居委会系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简称“居委会”、“社区居委会”,“社区... 更多>

    #居民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什么选举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0
      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 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 村民委员会如何设立,调解委员会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8
      根据人民调停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村民委员会人民调停委员会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选拔工作应遵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会议由本村18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召开村民会议,本村十八岁以上村民的一半以上参加,本村三分之二以上家庭的代表参加,决定通过会员的一半以上。必要时,可以邀请驻扎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大众组织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 村民委员会委员可以发起诉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8
      【问】我公司因建设公路与一村民委员会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因【问】我公司因建设公路与一村民委员会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因村民在建复建房时扩建和增加楼层,导致供水管网扩容,需交扩容费,而村民不愿交扩容费,想让我公司出钱。双方对该事协调不了,村民的复建房无法供水,现在村民把我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我公司赔偿损失。请问:村民委员会是一个法人组织吗村民委员会是否有权代表村民签订协议村民有权直接当原告吗还是村民委员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有妇女名额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
    • 如何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哪些情况下可以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程序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10
      你所说的村长实际就是村民委员会的主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程序如下: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具体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