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行为的类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6:56:04 277 人看过

问:我在网上认识一位女士,经过一年多的了解,我们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在之后不久结了婚。前两个月我经人得知她在三年前已经结过婚,并有一子。我知道后非常震惊,就跟她提出离婚,她也同意了。我现在想告她重婚罪,但就在我提出之前三周,她跟原来的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我想问,她的这种行为还属于重婚罪吗?

答: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中国民法典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中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我国刑法规定的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民法典修改后规定了无效和可撤销婚姻,这对重婚罪的处理上赋予了新的精神。

重婚罪及犯罪状态

男女双方结婚后,婚姻关系被合法解除或一方当事人死亡前的期间,是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如在此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则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中的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民法典同时禁止重婚。根据这一原则,在我国,一个男人只能有一个妻子,一个女人只能有一个丈夫,法律只能允许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2、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而重婚”,是指自己已经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是指自己虽然没有有效的婚姻,但明知对方已经结婚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两种行为,都构成重婚。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有配偶的一方隐瞒事实真相,使无配偶的一方受骗上当而与之结婚的,或者自己虽然没有婚姻关系,但明知他人已经结婚,仍然与他人结婚的,都构成重婚。无配偶的而与他人结婚,对其本人而言虽然是初婚,但是因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就侵犯了一夫一妻制,成为重婚罪之共犯。

重婚行为的类型

由于法律承认了事实婚姻,同样对事实婚姻中的配偶关系就应当予以保护,如侵犯了事实婚姻中的一夫一妻制,也同样构成重婚罪。与婚姻关系相对应,重婚也有两种情形:

1、法律重婚行为构成的重婚罪(简称法律重婚),即经过婚姻机关登记、领取结婚证的重婚。法律重婚是以完成结婚登记作为非法婚姻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双方是否同居,是否进行性生活等都无法改变婚姻关系成立的事实。

2、事实重婚行为构成的重婚罪(简称事实重婚),即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群众公认的重婚形式。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国务院《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施行后作出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像她这种情况,虽然在你提出控告之前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其在跟你结婚之后,就已经构成了重婚罪。因此,无论如何,她的行为都已经触犯了刑事法律的规定,应当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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