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才能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和非罪的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因遗弃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无生命、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导致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经过多次教育,拒绝改正,使被害人生活陷入危险境地的;遗弃手段很差等等。因此,只要有遗弃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没有明确的时间范围。
遗弃行为主要包括哪些
1、将需要扶养的人移至危险场所。
这里的“危险场所”只是相对于特定的被害人而言。
如父母将婴儿置于民政机关门前的,应认为将需要扶养的人移至危险场所。
2、将需要扶养的人从一种危险场所转移至另一种更为危险的场所。
3、将需要扶养的人遗留在危险场所。
4、离开需要扶养的人,如行为人离家出走,使应当受其扶养的人得不到扶养。
5、阻碍需要扶养的人接近扶养人。
6、不提供扶助,如不提供经历供给、不给予必要照料。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禁止遗弃家庭成员,父母一方遗弃子女的,无论遗弃多长时间,一般情况下都不能取得孩子抚养权,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基本原则是最有利于成长,而遗弃子女可以认定不利于子女成长,具体的规定如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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