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产分割的标准:
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妇女和子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2、夫妻共有的财产原则上应平等分割,具体处理可根据生产、实际生活需要和财产来源而有所不同;
3、夫妻共有的不宜分割使用的房屋,应当按照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妇女或者无过错方的原则归一方所有;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核实可根据实际情况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夫妻共有房产标准一方是否有权处分
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任何一方处分该房产,都需要经过另外一方的同意才可以。
虽然一方不能擅自处理该房产,但擅自处分该房产的效力问题,还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并不是绝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家庭房产权益的划分
87人看过
-
家庭房产权益划分
484人看过
-
离婚判决中家庭财产权益划分原则
314人看过
-
家庭财产划分原则
387人看过
-
离婚后房产权益的划分原则
341人看过
-
离婚时财产权益的划分原则
360人看过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
家庭财产的分割原则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6一、什么是家庭财产家庭财产也叫做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一个家庭要存在家庭共有财产,要具备两方面条件:一是有共同的劳动行为或受赠事实;二是家庭不仅由一对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在离婚的时候所说的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是指对夫妻财产的分割。二、家庭财产离婚分割原则是什么家庭财产离婚分割原则,
-
家庭成员分户承包土地权益的原则有哪些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8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分割原则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2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时,为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在遵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点,还应遵循以下特有原则: 1、严格保护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新
-
家庭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几种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0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 2、照顾无过错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在处理财物时,应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补偿。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生活资料,分割时应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4、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
-
家庭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5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 2、照顾无过错方。2001年修正的《民法典》明确规定,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在处理财物时,应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补偿。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生活资料,分割时应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4、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