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服务合同诉讼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11:42:29 304 人看过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管辖权,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地管辖,如果无约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买卖合同的管辖权法律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该条规定确定管辖。第34条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二、合同纠纷法院怎么管辖?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物业管理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权问题怎么处理

物业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物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11: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诉讼相关文章
  • 关于物业服务投诉的解决方法
    物业服务不到位可以通过以下办法投诉:1、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馈,要求物业限期整改。要是经整改后依然不达标的,业主委员会可解聘物业管理公司;2、物业服务不到位的,业主亦可采取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怎样投诉超市打错价格?可以通过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或登录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进行举报,到当地的物价局、消协会投诉。遭遇价格欺诈消费者应搜集证据维权超市买东西价差要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
    2023-07-20
    290人看过
  • 劳务合同依据的法律是哪些
    一、劳务合同依据的法律是哪些劳务合同依据的法律是《民法典》。劳务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再具备《劳动法》中的劳动者资格,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二、劳务合同是否受劳动法保护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民法典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
    2024-01-31
    220人看过
  • 非诉讼业务包括哪些法律服务?
    非诉讼业务包括以下:1、法律顾问。接受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中外经济组织的聘请;2、公司业务。为企业设立注册、变更、并购、重组、重组、产权定义、产权交易、资产置换、破产等业务提供法律服务;3、证券股票、债券、基金发行、转让、期货交易等证券业务提供法律服务;4、金融。起草、审查银团贷款、项目贷款、抵押贷款、信托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的相关文件或参与谈判;5、知识产权。接受委托、代理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和版权注册;6、招标。接受委托,为政府采购、建设项目、技术交易、利用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国际招标等招标业务提供法律服务;7、建设项目。提供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的法律事务代理。一、诉讼和非诉讼的区别有3个,分别是:1、含义不同。诉讼是一种法律行动。非诉讼是涉及刑事犯罪,由政府当局控告疑犯;2、特征不同。诉讼一般实行两审终审制度,非诉讼必须是能够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法律
    2023-07-01
    71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原物业服务人有哪些义务
    1、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2、妥善交接义务,包括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3、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原物业服务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一、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解除或者终止物业服务合同,应当依据合同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合同未约定通知期限的,应当提前60日通知。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
    2023-02-27
    314人看过
  • 物业服务人有哪些义务,怎么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一、物业服务人有哪些义务物业服务人的义务如下: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公共部位进行维护、维修,承担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维护、清扫保洁以及产权人和使用人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务。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3、将主要管理办法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4、接受房屋和土地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机关、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街道办事处。5、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二、怎
    2024-01-10
    82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最长期限,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一、物业服务合同最长期限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最长期限,但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一般不低于两年。1.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的三个月前,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应当协商续约事宜。双方续约的,应当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2.双方不再续约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并到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服务,协助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至合同终止。二、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有:1.当事人和物业的基本情况;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4.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方法;5.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使用、管理和费用分配办法;6.维修费用的收取和使用条款;7.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的终止事项及合同终止后相关事宜主要是物业资料的移转;8.违约责任、解决纠纷的途径
    2022-07-01
    433人看过
  • 关于医疗服务合同的诉讼时效
    一、关于医疗服务合同的诉讼时效关于医疗服务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对公民提起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的赔偿范围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3
    2023-04-30
    427人看过
  • 物业服务合同有哪些类别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基本原则
    一、物业服务合同有哪些类别物业服务合同有以下类别:1.根据物业的性质不同,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分为居住性物业服务合同和经营性物业服务合同。2.按照服务提供的所在阶段不同,可以分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前者是指在物业销售前,由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后者是指在建设单位销售并交付的物业达到一定数量时,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二、物业服务合同的基本原则物业服务合同的基本原则依据如下:1.主体平等原则2.合同自愿(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3.权利义务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规范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制约滥用合同自愿(自由)原则,要求形式的公平和实质的公平。4.诚实信用原则又叫诚信原则,它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包括合同行为在内的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2022-06-28
    73人看过
  • 合同中关于物业服务的详细条文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物业服务用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合同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在物业服务企业在有关业主、物业使用人人身、财产安全防范方面的义务合同责任作出约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之中需要包含哪些内容在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售房单位选聘管理单位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服务协议当事人情况的说明:房地产开发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购房人(业主)。(2)前期物业管理的物业的基本情况。(3)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约定:管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购房人(业主)的权利和义务。(4)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约定: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环境卫生的清扫与维护;保安的管理;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房屋装饰装修管理。(5
    2023-07-12
    418人看过
  • 物业纠纷的相关法律依据
    一、物业纠纷的相关法律依据为正确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中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二)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前款所称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
    2023-05-06
    291人看过
  • 关于土地出租有哪些法律依据
    土地出租法律规定有:1、没有按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人不得出租土地使用权;2、出租土地使用权时,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且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出让合同的约定。如何写土地出租合同书土地出租合同书包括依照的法律、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名称、土地的面积位置信息、土地用途及承租方式、承租经营期限、承租金以及交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合同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合同生效要件约定、合同份数形式,最后签订日期地点和双方签字盖章落款即可。《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第二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
    2023-08-03
    123人看过
  •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与劳务关系有哪些区别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包括:1、主体不同;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一、三个月试用期是签几年合同三个月试用期通常需要签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1、依据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关系有如下特征: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劳动关系只能产生于劳动者与用人
    2023-06-21
    313人看过
  • 关于物业服务收费价格的法律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发改价检[2004]1428号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第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第四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进行管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第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字迹清晰。第六条物业服
    2023-04-22
    378人看过
  • 服务商标就是企业名称吗,法律依据有哪些
    律师解答服务商标不是企业名称。服务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全国享有专用权。企业名称仅在规定的区域内享有专用权。服务商标的表现形式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企业名称只能用文字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
    2024-08-11
    22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诉讼主要有经济合同的诉讼。诉讼是合同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诉诸国家审判机关,由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行使审判权,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认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解决争议双方的合同纠纷。... 更多>

    #合同诉讼
    相关咨询
    • 关于物业服务有哪些法律依据限制?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1
      (1)一般情况下,产权多元化的物业管理区域是由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的授权下作为合同主体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决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后,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物业管理涉及群众的日常生活
    • 物业服务合同管辖法院的依据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2
      物业服务合同的管辖法院,应以物业管理纠纷的具体类型来确定。当事人提起违约之诉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提起侵权之诉的,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有哪些,有没有法律依据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14
      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部分进行维修、养护、绿、化清洁,同时有义务维护物业服务范围内的基本秩序,保障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于相关的违法行为,物业服务人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报告。
    • 业主不交物业服务费有什么法律依据,这些法律依据都是哪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7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①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③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 物业公约是否能替代物业服务合同法律依据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3
      物业公约不能代替物业服务合同,法律依据就是公约给大家一个行为上的最大公约范围,没有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而合同则是有严格约束力的,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果违约,就会受到违约惩戒条款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