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与诉讼存在什么样的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16:23:49 270 人看过

2、复议选择兼终局型――在复议和诉讼之间自由选择,但选择复议后不得提起诉讼。包括:《中国公民处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入境处境管理法》。

3、复议前置型――《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法》第四十一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收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者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或者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者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复议和诉讼期间,强制执行措施和接收保全措施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海关法》第六十四条:纳税义务人同海关纳税争议时,应当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复议后选择裁决终局型――《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1、复议选择型――复议与诉讼衔接关系的原则。凡是属于复议范围又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属于其他类型的,均应认为属于此种。2、复议选择

5、复议终局型――一种是属于行政复议范围而不属于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的案件;一种是既属于行政复议又属于行政诉讼的案件,如《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00: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同一法律关系存在仲裁与诉讼的矛盾约定
    若当事人就同一法律关系先后签订多份合同,且前后合同存在替代关系,此时争议解决条款一般以最后一份合同的约定为准,即只要最后的协议约定仲裁管辖,就应认定排除了诉讼管辖。实践中,当事人可能就同一法律关系的不同事项分别签订数份协议,而协议间又对诉讼或仲裁作出了不同选择。如果当事人仅就该法律关系的某一事项产生争议,且关于该事项的协议仅约定仲裁管辖的,则当事人一般可就该事项申请仲裁。但如果当事人就合同具体事项分别约定管辖,一旦双方就合同效力、合同解除等整体法律关系产生争议,则很难通过某一孤立事项的仲裁协议覆盖约束整个法律关系。此时,法院很可能以当事人的约定矛盾或约定不明为由,认定仲裁协议无效。仲裁与诉讼的区别在哪仲裁与诉讼有以下的这些区别:1、两者的管辖权的取得方式有所不同。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涉案的一方当事人向其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当地法院对案件受理后,涉案的另一方是必须要去应诉的;但是通过仲
    2023-08-17
    441人看过
  • 保证债务与诉讼时效之间有什么关系以及存在的问题
    保证期间是不同于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的期间,具有自己的独立地位和价值。因它具有消灭债权本体的效力,不妨称其为失权期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
    2023-02-28
    445人看过
  • 复议与诉讼的选择
    [案情]2000年10月,某市饮食业联合店办理了异地购买牛肉的手续,并于同年11月开始,先后购买4万斤左右的牛肉,其中一部分牛肉未经过检疫。该饮食业联合店将这4万斤牛肉全部批发给各市场,群众反映个别市场牛肉有变质。某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发现后,进行了调查,查明该联合店购买的4万斤牛肉大部分未经检疫。据此,市食品卫生检疫所作出了对该饮食业联合店罚款3000元的决定。该饮食业联合店不服该处罚决定,向该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议。复议期间,饮食业联合店又以食品卫生检疫所不是行政机关,无权作出处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人民法院对市饮食业联合店提出的诉讼应否受理?为什么?[答案与解析]人民法院不应受理市饮食业联合店提出的诉讼。不能同时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饮食业联合店对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具体关系:(1)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复议
    2023-04-24
    191人看过
  • 与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与总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不能订立劳动合同。其雇佣的劳动者与由总公司建议劳动关系。但是,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可以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分公司的法律性质《公司法》第四十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二、分公司的用工资格《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如何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一是劳动合同为判断依据;二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判事实劳动关系以认定劳动关系的成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下,如何判
    2023-06-21
    84人看过
  • 刑事责任与犯罪存在什么关系
    二者的联系犯罪是刑事责任产生的法律事实根据,没有犯罪就不可能有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犯罪的必然法律后果,只要实施了犯罪,就不能不产生刑事责任。这体现了犯罪与刑事责任的质的一致性。同时由于各种犯罪的严重程度不同,犯罪人承担的刑事责任程度也不相同。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刑事责任与刑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主要区别第一,刑事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是一种刑事法意义上的负担,刑罚则是一种强制方法。第二,刑事责任是以犯罪人承受刑法规定的惩罚或单纯的否定性法律评价为内容,刑罚则是以剥夺犯罪人一定的法益为内容。第三,刑事责任随实施犯罪而产生,刑罚则随法院的有罪判决生效而出现。但二者具有密切的关系它表现在:刑事责任的存在是适用刑罚的前提;刑事责任的大小决定刑罚的轻重;刑事责任主要通过刑罚而实现。罪、责、刑平行说和罪、刑平行说各有优点,前者充分考虑到实定刑法的规定,而后者更符合应然角度的理论论述,刑事责任和刑罚
    2023-06-02
    443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范围,税务行政复议与税收行政诉讼的关系
    一、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范围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范围:(1)对各级国家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对各级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3)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终局裁决。二、税务行政复议与税收行政诉讼的关系税务行政复议与税收行政诉讼的关系:(1)必经复议,即未经复议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因征税问题发生争议,行政相对人必须先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否则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2)选择复议,即税务行政相对人既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非因征税问题发生的税务争议均适用选择诉讼。(3)复议机关终局裁决,即行政相对人在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作
    2023-06-24
    311人看过
  • 诉讼标的与诉讼时效的关系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因期间届满而丧失在诉讼中胜诉权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的期间因所保护的权利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特别诉讼时效的期间为4年,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间为1年。由于诉讼标的直接与所主张的权利有关,因此,对诉讼标的性质的不同认识就关联到当事人起诉时法院能否受理该案件的问题。诉讼时效终止与中断的区别诉讼时效期间终止和中断的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是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发生而产生阻碍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诉讼时效终止与中断的区别在于: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
    2023-08-18
    440人看过
  • 民事争议的界定与哪些民事诉讼制度存在联系
    对于民事争议的界定与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中的起诉受理制度存在着联系,经审查后,人民法院才可以受理案件进行审理。《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劳动争议仲裁与一般民事争议仲裁的区别劳动仲裁就是在职工与企业事实上已形成了劳动关系(或签合同或未签)的前提下,主要是解决个人和单位的劳资纠纷等问题。依照《劳动法》和国务院下发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仲裁委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会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而上海仲裁委员会是一个带有民间性质的机构,主要解决平等民事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发起条件也不一样,劳动仲裁由法律规定为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而经济仲裁只能在双方有明确具体的仲裁协议才能发起。仲裁结果也不一样,不服劳动仲裁可以提起诉讼,而经济仲裁则属于一裁终局,不能在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与一般民事争议仲裁是两种完全不同
    2023-08-01
    345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系主体存在什么争议
    我们知道当你从一家公司离职后转入另一家公司的话,那么你是要先办理相关的手续喜才行。这么做的原因就是把你的五险一金什么的相关资料转入新的公司,好继续办理。有的人就不会办理,那么这就可能会存在一个双重劳动关系,那么双重劳动关系主体存在什么争议呢?双重劳动关系争议主要存在下列情况当中:第一,劳动者下岗、工伤、病休职工重心就业,并未转移档案关系,仍由原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第二,劳动者未与前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被其他用人单位重新聘用;第三,与一个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在其他用人单位兼职,在不影响本单位工作的情况下,在休息时间到其他单位工作,从事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劳动;第四,因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不规范,属于停薪留职,放长假、长期失去联系的劳动者到其他单位工作,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果第一个劳动关系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一般都认定劳动关系没有争议。但是对于第一个劳动关系以外的关系如何认定呢?由于现行
    2023-04-19
    160人看过
  • 律师费与诉讼标的是否存在关联?
    一、律师费与诉讼标的是否存在关联?律师费与诉讼标的是存在关联,因为我们国家明确的规定呢,在诉讼费用的缴纳办法以及律师费用当中,都是存在着一些跟诉讼标的额产生联系的,减少诉讼标的退诉讼费申请法院一般都会受理的,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减少诉讼请求金额的,法院应依法退还相应的诉讼费用。《诉讼费缴纳办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二、诉讼标的因素区别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2、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确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
    2023-04-13
    188人看过
  • 析押汇和议付存在的关系
    在进口贸易中,进口商可以利用银行授信,向银行申请进口押汇,请求银行先行向出口商垫付进口货款。为了保证在安全收回押汇款项的前提下使进口商能够顺利提取货物。最新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对于议付的定义是:议付是指被指定银行在相符交单的前提下,在其应获偿付的银行工作日当天或之前向受益人预付或者同意预付款项,从而购买汇票(其付款人为被指定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及/或单据的行为关于议付的定义,曾做过详细的分析。然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却从未对押汇做出过定义。在香港,人们通常把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统称为押汇业务,英文是BillPrchase。改革开放之后,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和贸易融资方式的不断进步,押汇一词才逐渐为国人所熟悉。其实,押汇一词在港澳台地区沿袭已久,其含义有多种解释。一种观点认为,押汇是押款和汇款合二为一的银行业务,押款是指出口商以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货运单据作为抵押,请
    2023-06-05
    281人看过
  • 诉讼程序与法律诉讼的关系
    起诉的流程有:1、先写诉状,立案交费,法院通知对方应诉,约定开庭时间,开庭,调解结案。如果不能调解,就做判决,送达判决15双方都没有上诉判决生效,申请强制执行;2、如有欠条,且写欠条时间不超过两年,可直接起诉对方要求还款。有约定日期的可以延长两年;3、在没有借据的情况下,想办法取证。第三方在催债时提供短信、录音和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核实和确定,才能作为确定事实的依据;4、民事案件审理时间,简单程序一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5、对方有存款或者其他物品的,可以选择申请诉讼保全:先要求法院查封、冻结。公司欠款起诉的流程有哪些公司欠款起诉的流程,具体如下:1、立案受理:(1)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2)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2023-07-13
    298人看过
  • 求回答一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是哪些?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有如下区别:第一,性质不同1.行政复议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审查,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所有过程都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2.行政诉讼则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司法监督,是一种司法行为。第二,受理机关不同1.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例如,对某县烟草局的处罚决定不服,可向该县烟草专卖局的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即市(或者地区)烟草专卖局申请行政复议;2.行政诉讼的受理机关则是人民法院。第三、受案范围不同1.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只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案件;2.复议机关所受理的既有行政违法的案件,也有行政不当的案件。第四、审查的力度不同1.受理复议申请的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2.行政诉讼中,人
    2023-02-20
    226人看过
  • 环境行政诉讼复议前置的情形存在吗?
    环境行政诉讼复议前置的情形是不存在的,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有:(1)《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另外:《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国务院作出的行
    2023-04-13
    231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法律对诉讼与复议的关系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01
      法律意义上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这两种形式都是属于权利救济手段,它们在名字上是不同的,当然它们在法律上的含义也存在很大的差别,但是,复议与诉讼之间还是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的。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存在的问题在于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2
      根据规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存在的问题是两者处理的程序和后果不一样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出来的。 简单来讲,行政复议就是找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部门请求重新处理。 行政诉讼就是直接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告上法庭。
    • 出资与产权存在怎样的关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出资为设定权利的基础和表现形式,在法律上是承认的,特别是在某些法律关系中,出资是作为认定享有权利的最主要的依据的。但因出资的原因不同,目的不同,出资设定的权利也不同,或者不可能设定权利。特别是在亲属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出资在未明确出资人的意思表示时,性质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可能是借予,也可能是赠与,还可能是基于赡养、扶养义务的履行等等。出资的本来意义是指资金来源,出资只有与出资人的某种明确的法律意思
    • 有关行政复议诉讼存在问题,谁知道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8
      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在主体方面,个别单位仍存在法律主体意识不强等问题,如某区国土分局、某卫生监督所在无法律、法规授权情况下擅自以自己名义作出答复行为;某县综合执法局及街道在无法定权限的情况下,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等。在程序方面,少数单位仍忽略行政执法应当遵循的法定程序,如某区发改委在作出处罚后未及时告知投诉人;某乡镇人民政府在拆除违法建筑时未依法履行公告、催告等程序。在履职方面,个别单位仍有怠
    • 邻居的复议和民事诉讼的关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9
      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 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我国的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