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终止经营,职工受到的影响最直接、最严重,很可能导致部分职工暂时或长期失业,甚至影响家庭生活。而当企业营业时间较长、规模较大的情况下,企业终止经营将会导致大量职工的工作没有着落,还可能危害到社会的安定。这是包括中国政府在内的任何一个国家政府都不愿意看到的局面。因此,外资企业在终止时,应承担其应有的社会责任,妥善安置职工,尽量对职工给予足额的经济补偿,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外资企业清算时,除了清算费用以外,应优先支付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经济补偿金。此外,在具体操作上,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公司的员工安置时间
对清算公司员工的安置,在时间上可以一次完成,也可以分为数次进行。对于存在延续的经营活动的公司,员工安置时间方案的取舍,就要取决于公司对正在延续的经营活动的态度。如果经营活动全部终止,则员工安置时间可以采取一次完成,以一个时间为准;如果经营活动持延续状态,则需要多个安置时间。简单来说,参与延续经营活动的员工是一个安置时间,其他员工是一个安置时间。
实际操作中,如果选择第一种方式,虽然可以节省员工安置费用,但是存在预期收益无法收回、对老客户利益损害过大和过分透支股东方信用的可能。例如,某公司清算,员工定在某个时间全部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外存在未履行完维护义务的合同,同时还存在履行义务完毕后的收益。公司在解除员工合同的同时也终止了对外的所有业务活动,包括未完的维护义务,这一决定在造成预期收益无法收回的同时,还存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可能,长远来看,这一决定很有可能造成透支股东方信用的影响。
如果选择第二种方式,虽然要支付员工的工作费用。可比较起来,对于那些短期内就能完成的合同,很可能会收到良好的效果:一是原合同可以履行完毕,不存在违约的问题,不会给公司带来额外的损失;二是可以收回公司预期的收益,增加公司的效益;三是能较好的维护公司股东方的形象,给客户一种讲信用和负责任的姿态。
2、公司的客户资源和对外信用
在公司的清算中,公司员工与客户普遍存在这样的反映:公司清算,丢掉了所有的客户资源和艰苦打拼下来的企业信用,实在可惜。一个公司的客户资源和对外信用,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在公司的日常运营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作为一个正常运作的公司,无论其是存在还是消失,都或多或少有着自身的客户资源和对外信用。这种看之无形用之有形的资源,不会随着公司的灭失而完全消灭。特别是那些经营良久的公司,即使进入清算,其无形资源也仅仅是稍有折扣。所以说,在清算中合理妥善地运作这些无形资源,对一个公司的清算盈亏就显得至关重要。
-
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怎么补偿
470人看过
-
企业动迁有职工安置补偿费吗
483人看过
-
改制企业职工安置需要补偿吗
244人看过
-
政府拆迁企业职工安置补偿标准的调整与完善
67人看过
-
国家关停企业职工安置补偿标准
318人看过
-
企业破产安置职工职工补偿金是怎么发放的
114人看过
职工安置是指企业破产或者经营规模缩减需要裁减员工时,向工会提出如何安置员工的提案,工会通过后执行。 职工安置费根据的是国务院有关国有企业破产兼并等的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个别地方政府的规章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且其仅适用于国有企业破产改... 更多>
-
企业职工退休有没有安置费的补偿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3企业职工退休,没有安置费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规定,企业职工退休,劳动合同终止。按第四十六条规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也没有安家费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
-
职工与破产企业劳动关系的确认与终止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261.职工与破产企业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依据前述规定,不论企业是否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破产企业即与
-
企业破产职工的补偿标准是什么,企业破产后职工的安置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6企业破产职工补偿的标准如下所列:企业破产,职工必然面临一个再就业的问题。所以企业破产中,解决职工的就业安置问题关系要破产能不能顺利进行,社会矛盾能不能平稳处理。它是企业破产,尤其是国有企业破产过程中要处理的一个重大问题,它是一个政府负担起社会责任的体现。要进行职工安置必然需要职工安置费,而如果该安置费由企业出的话,则债权人根据破产财产得到清偿的数目必然会减少,所以企业的破产债权人和职工必然会产生矛
-
企业破产安置职工职工补偿金是怎么发放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6企业破产对职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在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
-
企业拆迁职工安置补偿的范围是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