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需要注意这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13:50:23 304 人看过

我国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实行的是有限期的制度。这个限期的最高年限根据国务院1990年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依据不同的用途分别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问题,还应当注意以下三个基本问题:

1.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起算点,并不是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而是从土地使用者领取土地使用证、即取得土地使用权时计算。

2.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时可有三种情况:其一,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其二,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这种情况主要是基于社会的公共利益,需要依法收回该出让的土地,则该土地使用权就应由国家无偿收回。其三,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权自然应当由国家无偿收回。

3.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时地上的建筑物处理问题,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没有规定,但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在土地使用权约定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地上的建筑物也由国家无偿取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1: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的出资问题要注意哪些
    1、土地出资是使用权出资,而不是所有权;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须是国有土地,且经过有偿出让;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未设权利负担;4、交付使用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过户登记,两项义务不可分割,否则股东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5、税费成本。一、国有集体的土地都能转让吗我国的土地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二、股东出资方式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2.实物出资,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
    2023-02-20
    311人看过
  • 国有土地出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国有土地出让需要注意的问题: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2、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3、转让价格评估事宜。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担保。5、有关税费。6、土地用途及相关用地条件的变更。7、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归属问题。8、权属变更程序与支付转让价款问题。9、设定抵押后的转让问题。一、商业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商业土地最高是四十年的使用年限。《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二、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是不包括
    2023-03-22
    41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要注意哪些问题
    土地使用权抵押要注意哪些问题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抵押。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房地产金融业务的增多,土地使用权抵押活动也日益频繁。由于土地使用权抵押涉及较多法律问题,程序比较复杂,因此许多地方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活动过程中常出现一些问题,从而给房地产金融业务和土地使用权抵押活动造成种种困难和障碍。我们在协助一家外国银行办理一起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案例中,曾发现国内一家企业欲将其由国家划拨的一块土地直接抵押给外国银行,因为他们持有国家划拨的建设用地许可证。而此家外国银行因为对中国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方面的法律一无所知,便求助于中国的律师。由于律师及早地介入这一抵押贷款业务,及时地阻止了上述所谓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活动,并积极帮助和指导了国内这家企业补交地价款并与当地政府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最终拿到了有偿使用的土地使用证,才使这一土地使用权抵押活动得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顺利完成,并使该公司
    2023-03-08
    323人看过
  • 国有土地出让需要注意的问题
    国有土地出让需要注意的问题: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2、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3、转让价格评估事宜。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担保。5、有关税费。6、土地用途及相关用地条件的变更。7、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归属问题。8、权属变更程序与支付转让价款问题。9、设定抵押后的转让问题。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区别有什么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转让的主要区别如下:1、不同的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体实施;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2、转让条件和程序不同。转让条件没有限制。签订转让合同并缴纳转让金后,即可办理许可证;转让条件有限。转让必须经申请、批准或补办转让手续,缴纳税费后方可登记转让;3、根据物权理论,使用属于物权设定;转让属于物权转让;4、不同的交易市场。二、国有土地出让金怎么计算国有土地出让金的计
    2023-03-03
    461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申报注意这4个问题
    1、申报土地使用税时应按哪个面积申报?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含公摊面积)为计税依据,计税面积依据如下:1、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和《土地房屋权证》的,以证书记载的土地面积为准;2、尚未取得前款所列土地使用权证书,但持有其他土地使用证明材料的,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土地权属文件上载明的土地面积为准;3、缺少土地权属、面积资料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并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的土地面积为准;4、土地使用权为共有的,应根据共有各方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的比例或者建筑面积的比例,按规定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2、土地的土地税可以直接通过分公司申报缴纳吗?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人分别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属尚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
    2023-02-26
    36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使用年限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最高使用年限,就是法律规定的一次签约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时,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具体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但不能高于法律规定的最高年限。考虑到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系列变化的因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仅作了授权性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按照出让土地的用途不同规定了各类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2023-04-26
    33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出让过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1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联系 1、《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就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所以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
    • 土地使用权出让过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3-15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联系1、《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就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所以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
    • 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6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依照基准地价制定并公布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格标准。由此可见,无论是通过招拍挂取得的土地还是协议出让的土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同类用地的最低价标准,否则就属于违背行政法规禁止规定的无效条款。如果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同类用地的最低价标准,出让方或者受让方可以请求按照订立合同时的市场价格
    • 土地使用权出让过户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4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联系 1、《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就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所以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
    • 城市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4
      1、《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第二条规定:加强对农民集体土地的转让管理,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农民集体土地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