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年仅20岁的小伙李某在担任某餐饮企业人事部经理的同时,还与他人组成了酒托团伙,团伙人员以约会等名义将男性网友骗至朝阳区某他人经营的酒吧内,进行高额消费。2014年9月,共作案4起,骗取2万元左右。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审理了此案,李某表示认罪,但辩称他被捕前还未拿到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
作案4起诈骗2万元
据悉,2014年9月,被告人李某伙同马某等人,以网上约会等名义将男性网友骗至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双花园南里三区14号楼,由他人经营的盖娅酒吧内,以高价销售酒水等方式,诈骗被害人1000余元。经查明,2014年9月期间,李某伙同他人以此种方式共作案4起,诈骗被害人共2万元左右。
庭审期间,李某表示认罪,他自称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只起到一个介绍作用。李某还当庭承认他参与诈骗之前就知道该酒吧存在酒托诈骗行为。但他辩称,女酒托都是酒吧的人。他只是暂时给酒托和服务员发工资,但不久他就被捕,因此并未得到犯罪收入。
酒吧内红酒数百一杯
据被害人夏某某回忆,案发当天,他在某聊天交友软件上的一名好友约他出来喝酒。这名好友系女性,两人见面后,该女子将他领入盖娅酒吧,起初女子点了2杯红酒、小吃和一个水果拼盘,共计1000余元。酒吧服务员称红酒几百一杯,此后该女子又点了一瓶价值12000余元的红酒,夏某某非常气愤,扭头离开了酒吧。
另一名受害人郭某称,被骗当天他的朋友在网络中认识了一名女子,女子约朋友出来见面,他跟着朋友前去。在酒吧内,女子点酒后服务员要求结账,郭某负责刷卡,但当时并不清楚支付了多少钱。离开酒吧后,他看到了手机的银行消费提醒,发现总共被刷了8000余元,郭某立即明白该女子是酒托。
酒托以失恋为借口约网友
同案犯马某供述,案发前,被告李某告诉我新找了一个酒吧,让我在酒吧当服务员,负责给酒托和带来的客人上酒水。
多名此案中的酒托供述,有专门人员以女孩的名义通过聊天工具、交友网站等方式与陌生男子交谈,一般都会以失恋为借口,然后将男子基本情况发给酒托团伙,信息被转发给各自的酒托女孩,女孩与对方聊天后约定见面,然后将这些人带到酒吧进行高额消费。如果消费不多,服务员就会通过微信群催她们多点一些。此外,酒吧人员在店外负责监控,一旦发现被害人报警,便阻拦被骗人,并当场退还钱款。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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