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作出裁定。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实践中涉及对该条规定的“执行行为”的范围的理解和适用问题。
执行异议之诉的作用
1、保障案外人的实体权利,完善司法救济制度。
《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原《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虽然确立执行异议程序,执行中有侵害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时,案外人有权提起异议,但也存在很多不足。
首先,案外人的实体权利,由执行员进行审查判断,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案外人就其实体权利与相对人进行辩论的权利,显然不利于案外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其次,驳回案外人异议的裁定不能上诉或复议,即使案外人对裁定不服,也没有后续的救济方法。
再次,中止执行仅是执行程序的延缓和阻却,有悖于权利保护的彻底性要求。
最后,因执行异议对原裁判提起再审,经再审认为原裁判并无不当并向法院提出书面说明的,应恢复执行。此时,案外人的权利实际上并没有获得保障。
2、切实保护各方主体的合法利益。
当案外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均可以提起诉讼,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可能会对某些事件无法达成意见上的一致而产生一定的纠纷,而出现纠纷我们通常会向法院进行起诉。法院收到起诉申请之后,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如果当事人对于裁决有意见的,可以提起上诉,这是公民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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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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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复议规定范围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9执行复议规定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后半段: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执行异议则规定在第二百二十五条前半段: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和第二百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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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的范围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一)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 (二)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 (三)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购买权的 (四)认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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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的审查与处理规定为?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9(一)予以驳回执行异议理由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案外人虽然提出了执行异议,但却没有提供必要的理由和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即应认为执行异议理由不成立,裁定予以驳回。驳回的形式,一般视提出的执行异议形式而定。以口头形式提出执行异议的,执行员可以用口头形式予以驳回;以书面形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即应发出书面通知书予以驳回。根据《规定》第71条第三款规定: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执行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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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先予执行属于法院裁定的范围吗, 是否属于申请先予执行的范围?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1属于申请先于执行的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当事人提出申请。先予执行是因为当事人一方生产、生活急需而采取的措施,而是否急需,只有当事人体会最深。所以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能裁定先予执行。 第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裁定先予执行,实际上是在判决确定前,实现未来判决确认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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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是否停止执行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31不停止。有关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的法律规定可见《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的相关条款: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