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09:22:25 334 人看过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

一、讲述了教唆犯未遂的范围

教唆犯未遂的范围如下:

1、被教唆者并没有接受其教唆的犯罪意图;

2、被教唆者当时接受了教唆犯关于犯某种罪的教唆,但实际上他所犯的不是教唆犯所教唆的罪;

3、教唆犯对被教唆人进行教唆时,被教唆人已有实施该种犯罪的故意,即被教唆人实施犯罪不是教唆犯的教唆所引起的。

二、教唆犯能怎么定罪

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犯定罪要满足以下条件:1.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即被教唆的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否则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间接正犯。2.必须有教唆行为,教唆行为的实质是引起他人的犯罪故意。如果教唆行为引起了被教唆人的犯罪故意,被教唆人进而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行为,则教唆行为与被教唆人的犯罪行为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教唆犯实施了教唆行为,但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则教唆犯与被教唆的人不成立共犯,但教唆犯仍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3.必须有教唆故意教唆犯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可能成立教唆犯。一般来说,教唆犯认识到自己的教唆行为会使被教唆人产生犯罪故意进而实施犯罪,认识到被教唆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者放任被教唆人实施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的发生。

三、教唆犯的概念及成立要件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教唆犯成立要件有以下两个:第一,主观上必须有教唆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第二,客观上必须有教唆的行为,且被教唆者基于教唆行为实施了犯罪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2日 14: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教唆犯相关文章
  • 社会保险有哪些相关知识
    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特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对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获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社会保险的历史在社会保障的历史上有两个里程碑:一是德国在俾*麦时期首创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在1935年美国建立全面社会保障制度,并将社会保障制度化,这对二战后社会保障制度的全球化产生了很大影响。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过程中,二战是个分水岭。总的来说,二战以前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保障的项目、覆盖率和保障的水平
    2023-05-08
    412人看过
  • 教唆犯具有哪些特征
    1.必须具有引起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教唆行为。也就是用劝说、怂恿、利诱、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无犯罪意图,或虽有犯罪意图但不坚定的人,使他人接受自己犯罪意图,坚定犯罪的决心,以达到犯罪的目的。如果是对已经决定犯罪的人再用言辞鼓励,促其顺利实施犯罪,该种行为属于帮助犯罪,不属于教唆犯。2.必须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教唆犯。即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会引起他人产生犯罪的意图,进而实施犯罪,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他人去犯罪。如果由于言词不慎,无意间说的一些话,引起了他人的犯罪意图,导致了犯罪的发生,不能认为是教唆犯。一、什么是教唆犯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
    2023-03-28
    370人看过
  • 关于行政处罚,有哪些相关知识?
    一般程序也称普通程序有如下特征:一是适用范围广。二是较简易程序相对严格、复杂。一般程序的内容,包括立案、调查、处理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当事人陈述和申辩、送达处罚决定书。1、立案。应遵守有关时效的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于在两年以内未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追究。2、调查。调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出示证件。3、处理决定。根据不同的违法情况,分别作出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处理建议。4、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及法律依据。5、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6、制作处罚决定书7、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交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送交当事人。当事人不在现场的,行政机关应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
    2023-08-15
    150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相关知识有哪些?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新征收的土地,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1)征收的耕地,从批准征收之日起1年内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2)征收的非耕地,从批准征收的下个月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单位应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材料。土地使用税相关注意事项有哪些?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承租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
    2023-08-06
    293人看过
  • 相关知识:违约金有哪些种类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所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违约金可分为以下三种:1、法定违约金。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法定违约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由法律、法规具体规定违约金的数额。(2)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固定比率。(3)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具体比率由当事人在此幅度内具体商定。2、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主要有两种情况:(1)法律、法规对违约金未作具体规定,完全允许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2)法律、法规虽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违约金。3、混合违约金。混合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了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当事人在该幅度内商定具体比率或幅度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是法定和约定相结合的违约金,也称混合违约金。合同违约金的相关法律知识《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
    2023-08-18
    398人看过
  • 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特征表现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无权源首先,行为人之行为无权源,即其行为未经权利人同意或授权。根据我国专利法、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专利和注册商标可以通过合法的行使转让,权利人还可以同意第三人使用和享受该权利。因此,专利权人和注册商标权人同意他人使用和享受该权利时,即使程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也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不成立犯罪。只有未经权利人同意,违背了权利人意愿的行为,才可能是犯罪。当然上述行为往往有例外限制,如存在着作权的限制或强制授权等,即使行为人之行为未获得权利人的同意也应视为有正当权源。二、专有权利其次,行为主要侵犯了他人的专有权利,在某些场合下则可能表现为对行政法规范的侵犯和违反。犯罪行为基本表现形式上,只能是作为,即行为人采取了积极的动作而违反刑法的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罪只能由作为构成,不作为不可能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最后,侵犯知识产权罪不属于行为犯,而是结果犯。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从其危害结果和犯罪情节中表现出
    2023-02-28
    62人看过
  • 有教唆犯犯罪教唆犯是怎么规定的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一、教唆罪能判多少年法律未规定教唆罪,而是规定了教唆犯,行为人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他人按照本人的犯罪意图来实施犯罪。具体的判刑要看《刑法》分则中的规定。二、最新教唆犯如何量刑最新教唆犯量刑标准如下:1、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否则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间接正犯;2、必须有教唆行为;3、必须有教唆故意行为。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即教唆犯教唆的方法、手段、教唆的程度
    2023-03-13
    55人看过
  • 关于农村家庭暴力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一、农村家庭暴力的特点由于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在农村,受害者往往无力或不愿公开,加之公众的漠视和司法机关的介入不够,从而使家庭暴力与发生在社会上的暴力相比更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反复性。1、家庭暴力对象的特定性。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它涉及夫妻之间、子女与父母之间、婆媳之间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家庭成员或共同生活人中的妇女、老人、儿童较其他家庭成员更容易成为施暴对象。据中国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门统计,在目前的农村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95%是女性。2、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在农村还有很多人对家庭暴力存在误解,认为丈夫因为妻子的婚外恋而对妻子的毒打、父母出于教育目的而对子女的肉体惩罚不属于家庭暴力。大多数受害人认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家丑不可外扬”,如果反映到司法机关,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因而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态度。无形中给
    2023-04-13
    162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相关知识,原则有哪些?
    一、行政处罚的相关知识行政处罚的相关知识中适用条件包括: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2.行政处罚适用的主体是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3.行政处罚适用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4.行政处罚适用的时效,是指对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二、行政处罚的原则有哪些?行政处罚的原则有:1.处罚法定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只有法律明文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的才受处罚否则不受处罚。2.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4.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
    2023-04-24
    189人看过
  • 相关知识:要约的基本要件有哪些
    1、要约是特定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所谓特定的当事人,是指要约人能为外界所确定。要约还必须是向相对人作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相对人,一般是指特定的相对人。要约一般是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的,但也可以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发出。如正在工作的自动售货机,自选市场标价陈列由消费者自取的商品(现物要约)等,都是针对不特定当事人发出的要约。没有相对人,也就没有受领要约的人,要约也就失去了它的意义。要约还应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这是要约与要约邀请的一个重要区别。2、要约应包含在被接受时就受其约束的意旨。要约以追求合同的成立为直接目的,要约是为了唤起承诺,并接受承诺的约束。要约在获承诺后,当事人双方之间成立合同,进入债的锁链。若一项提议没有这样的法律效果,那么这项提议可能是要约邀请,而不可能是要约。3、要约的内容应当确定,能够在当事人之间建立起债权债务关系。合同的内容是以条款表现出来的,要约中应包含
    2023-08-18
    463人看过
  • 教唆他人吸毒的相关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三条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禁毒法》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二)非法持有毒品的;(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四)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五)非法传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制造方法的;(六)强迫、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七)向他人提供毒品的。《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
    2023-03-06
    450人看过
  • 教师应知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是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的法规。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是为了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的法规。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关于打架的法律法规有哪些?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
    2023-07-07
    385人看过
  • 毒品犯罪管辖的相关知识
    “犯罪地”包括犯罪预谋地,毒资筹集地,交易进行地,毒品生产地,毒资、毒赃和毒品的藏匿地、转移地,走私或者贩运毒品的目的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地等。“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常住地、户籍地及其临时居住地。对怀孕、哺乳期妇女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查获地公安机关认为移交其居住地管辖更有利于采取强制措施和查清犯罪事实的,可以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移送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查获地公安机关应继续配合。公安机关对侦办跨区域毒品犯罪案件的管辖权有争议的,应本着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有利于保障案件侦查安全的原则,认真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报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对即将侦查终结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大毒品案件,必要时可由公安部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为保证及时结案,避免超期羁押,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对于已进入审判程序
    2023-06-03
    471人看过
  • 关于汇票提示承兑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提示承兑是指汇票的持票人,向汇票上所载的付款人出示汇票,请求其承诺付款的行为。由于提示承兑的目的仅在于请求付款人就是否承担到期付款义务加以确定,所以,对于提示人的资格一般无特别要求。提示承兑的期间。(1)对于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2)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提示承兑的法律后果。尽管是否提示承兑是持票人的自由,但其法律后果却不同。我国票据法第40条第2款规定,汇票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可见,提示承兑的效力,主要表现在追索权的保全上。提示承兑的例外。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须承兑。因为该种汇票不具备信用功能,只是作为支付和汇兑的工具而存在。持票人请求付款一旦遭到拒绝,即可行使追索权。我国目前使用的银行汇票,均为见票即付的汇票,因而无须承兑。
    2023-06-14
    6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教唆犯
    词条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更多>

    #教唆犯
    相关咨询
    • 教唆犯与被教唆人构成共同犯罪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07
      教唆犯与被教唆人构成共同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知识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3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 教唆犯的特征有哪些, 教唆犯如何定罪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22
      一、教唆犯的特征有哪些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即故意引起他人实行犯罪的决意的人。教唆犯成立的主要特征有以下两个方面:(1)在客观上,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2)在主观上,行为人必须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二、教唆犯如何定罪关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被教唆人犯了被教唆的罪的,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起了主要作用的,按照对主犯的处罚原则处
    • 教唆犯教唆罪有哪些教唆犯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2-04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 教唆犯刑事责任的处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故意教唆成立教唆犯的情形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8
      一、教唆犯的对象 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即被教唆的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否则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间接正犯。例如,乙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且精神正常,如果甲教唆乙杀人,甲便是教唆犯;如果甲教唆乙盗窃,甲则是间接正犯。 教唆犯成立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二、必须有教唆行为 教唆行为的实质是引起他人的犯罪故意。如果教唆行为引起了被教唆人的犯罪故意,被教唆人进而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