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效力到底是怎么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6:44:49 307 人看过

借款合同效力可以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借款合同有效是指满足合同有效条件,能够产生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情形;借款合同无效是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不会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的情形;借款合同可撤销是指存在法定可撤销事由,可以被撤销的情形;借款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的效力还在待定中的情形。

一、无权处分合同可以撤销么

无权处分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不能撤销合同。无权处分合同效力不受无处分权行为的影响,当事人不可以以无权处分为由撤销该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无权处分行为发生后,是否事后追认以及是否构成善意取得均仅对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产生影响,而对无处分权合同效力不产生影响,无权处分合同应为合法有效。

二、民法法律规定如何认定合同效力

《民法典》对合同效力认定的规定是:合同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或效力待定等情形。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情形;无效合同是指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合同当事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情形;可撤销合同是指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或其他法定可撤销情形。

三、合同的效力待定和可撤销什么区别

合同效力待定和可撤销的区别分别有: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在未被有关权利人追认前,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则是有效合同,在被撤销后自始无效。效力待定合同的瑕疵是行为人缺乏缔约能力或处分能力,可以进行补救;可撤销合同的瑕疵在于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是不可以进行补救的;法律规定的其他区别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1: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如何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借款合同的效力要如何确定?
    一、如何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借款合同的效力要如何确定?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借款合同的效力的确定如下:1.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借款的意思表示真实;3.借款合同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借款合同可以在哪里起诉借款合同纠纷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
    2023-06-04
    55人看过
  • 夫妻之间的借款到底有效么?
    《民法典》规定婚内夫妻之间的借款,若是真实存在的债权债务的关系,则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是属于一方的债务,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内夫妻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离婚36问36答!三种情形退还彩礼!四种情形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1、“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法定离婚事由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2、哪些情形下的“彩礼”需要返还(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3、何为“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4、妻子未经丈夫同意中止妊娠,丈夫是否可以要求离婚夫
    2023-07-29
    71人看过
  • 借款合同的效力对借款人的责任
    借款合同一般是要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以下几种情形,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何判断借款合同的效力一般情况下在借款合同中主要就是原告和被告,原告多为债权人,即出借人,被告多为借款人。在特殊情况下原告可能是借款人即原债务人,所谓特殊情况是在债务人认为债权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能向法院起诉,如债权人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扣收贷款,或者债务人重复还款等。除这些情况外:1、借款同时有保证人的保证人是共同被告;2、行为人以他人名义借款的,借款人知道行为人同时也知道借款人的,应以行为人和借款人为共同被告;3、私贷公用情况下当事人的确定。实践中有些地方出现私贷公用的情况;4、借款单位或者担保单位发生了变化,如合并、分立、
    2023-07-02
    177人看过
  • 公司向其他企业借款的合同效力,向个人借款合同的效力
    因国家近来银根紧缩,公司流动资金比较紧张,银行不给贷款,只能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借款,因此民间借贷大量出现,很多人非常关系民间借贷的效力问题,是否受法律保护呢?本文就是详细的解释了这一问题。一、公司向其他企业借款的合同效力1、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借贷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第61条的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因此,企业之间的借贷显属违法,其民事行为自始无效,借贷合同无效。2、关于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2023-06-08
    318人看过
  • 合同的补充协议到底有效力吗
    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如何: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补充协议若明确具体即具有法律效力,且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与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劳务合同补充协议模板甲方:(简称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此协议,作为劳动合同(合同编号:)的补充条款以其共同遵守,并确认为解决双方争议时的依据:(一)协议前提:1、乙方愿意成为甲方员工,将其智慧贡献给甲方事业,受雇于甲方不违反其任何约定或法定义务,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订立本合同。2、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
    2023-08-14
    188人看过
  • 网上借款到底有没有合同
    合同有效。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核批准登记,具有合法经营执照的金融贷款机构签订的合同为金融借贷合同。金融借贷合同不同于自然人借贷合同,是诺式合同,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宣告成立,但同时也是双务合同,即各自要履行合同内的义务。一、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及实现时间是什么时候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是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自然人(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自然人与法人,或者法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之日起生效。二、有欠条法院就必须判还钱吗有欠条的,法院也不一定必须支持债权人的诉求。民间借贷纠纷的基础系当事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民间借贷合同有如下特征:一是合同的标的物为金钱(货币)。二是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三是民间借贷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四是民间借贷合同中除个人借贷合同为实践合同性合同外,其余均为诺成性合同。五
    2023-02-04
    110人看过
  • 无效的劳动合同到底是什么
    无效的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一、本人伪造学历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么伪造学历属于欺诈行为,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二、合同是隐瞒真实内容的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此种情况下,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但是劳动者劳动了,就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
    2023-03-23
    444人看过
  • 特殊的借款合同的效力
    对于一般的借款合同,只要是当事人双方的合意,法院一般会确认其效力。但是对于几种特殊的借款合同的效力,我们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区分。1、关于贷款人为非金融机构企业的借款合同。此类借款最常见的是一般企业之间的借款、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借款以及名为补偿贸易实为借贷的借款。根据《商业银行法》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金融业务活动。所以,非金融机构的企业是不能作为贷款人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的。最高人民法院对以上几种性质的借款合同也有批复,均按无效合同处理。2、金融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借款。融资租赁合同包括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一个是出租人与出卖人之间的买卖租赁关系。司法实践中,常常遇到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情况,如出租人与承租人未对出卖人及租赁物作出明确的约定或者选择
    2023-05-05
    70人看过
  • 借款合同的效力是什么?有什么规定?
    借款合同的效力是,贷款人需要按约定的期限、数额向借款人借款;借款人需要收取借款,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在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的,需要支付逾期利息。一、网贷未还利息会怎么样借款人逾期不还款,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贷款机构选择起诉,那么就可能被要求强制还款,欠款人名下相当于欠款数额的资产就会被冻结。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二、国家法律欠钱怎么规定的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2023-03-24
    183人看过
  • 未收到借款的借条效力是如何的?
    一、未收到借款的借条效力是如何的?未收到借款的借条效力是无效的。借条写了没拿到钱的借条不生效,写了借条,只是证明双方具有借贷的合意,但借贷关系并未真正生效。借条生效的条件是:(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二、借条的规范写法是什么?借条格式与范本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2023-04-20
    139人看过
  • 民间借贷合同的有效期到底多久
    民间借贷合同的合同有效期应当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但是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按照法律规定为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民间借贷合同有效期限民间借贷是合同的一种,有效期也就是诉讼时效,自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诉讼时效为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但同时法律规定了二十年的最长诉讼时效,超过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借条的有效期分几种情况,具体如下:1、约定还款日期,到期后没有催收,以到期日后三年为诉讼时效;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经催收款项的最后一次起三年内为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
    2023-08-12
    156人看过
  • 有借款合同应该怎么确认效力
    对于借款合同可以由以下规定进行效力的确认: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有效;2、借款人将借款用于违法活动,贷款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借款合同无效。公证借款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公证后的借款合同,具备法律规定的效力要件时,即具备法律效力。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并不以公证为前提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2023-07-29
    332人看过
  • 收到传真件合同效力怎么样
    如果传真件的合同是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传真件的形式一般不会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确认合同的效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双方当事人是否为合格的缔约主体、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标的是否确定等。附条件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法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释义:本条是对附条件合同效力的规定。根据本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条件,即附条件的合同。所谓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条件的合同。一、所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自己约定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所附条件有以下
    2023-07-29
    369人看过
  • 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到底如何
    无权处分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事后取得处分权的,因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有效;若未经权利人追认且无处分权人事后也未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无效。在权利人未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之前,该处分合同效力属效力待定状态。民法典中关于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相关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
    2023-07-29
    320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合同上条款的效力到底该怎么确认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29
      合同条款效力的确认主要通过以下两点: 1、格式条款必须同时符合重复使用、预先拟定、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三个特点。 2、除以下几种情况无效:格式条款免除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时无效; 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条款中含有免除条款提供方按照通常情形或一般交易习惯应当承担的主要义务,一些为消费者所诟病的类似于“
    • 合同的解除到底什么是效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25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如下: 一、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二、合同解除时,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者外,债权人可请求损害赔偿的范围,不仅包括债务人不履行的损害赔偿,而且还包括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
    • 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怎样认定借款合同的效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8
      一、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另一个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就前者而言又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借款合同的形式;二是借款。 1、就形式来说,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一点在我国的《商业银行法》第37条也有明确的规定,即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不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 2、就内容来说,借款
    • 借名贷款合同到底有效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26
      实践中,当“借名贷款”的实际借款人逾期未偿还银行贷款而银行向名义借款人和担保人催收时,名义借款人、担保人为逃避还款责任,往往会主张借款合同无效,理由是名义借款人与银行订立借款合同时,隐瞒了借款用途,“借名贷款”行为严重违反银行的贷款规定。 《贷款通则》第19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第20条规定:“(借款人)不得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 ”通过“借名贷款”取得的款项,事实
    • 买房合同霸王条款到底有什么样的效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8
      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所谓霸王条款,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这些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侵害消费者利益。因此,合同中免除出卖人责任、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的霸王条款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