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效力限制分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21:52:31 300 人看过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效力限制如下:

1、免除子女抚养义务的约定。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得因任何原因免除。婚姻财产协议中关于不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所有抚养费的约定,不能说完全无效。但当承诺全额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方陷入经济困难,无法独自承担子女抚养费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义务;

2、对第三人的约定由一方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只有有证据证明人知道该协议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3、免除夫妻间扶助义务的约定。在婚姻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能免除夫妻之间的扶助义务。一方生病需要治疗的另一方应当积极承担,如对方置之不理,患者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用。

婚内财产协议是什么呢

首先,婚内财产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某种共识后,签署的一份合约。具体某种共识是什么就不具体说明了(比如双方工资归各自等等情况),达成协议内容后应及时去公证处公证。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要注有双方当事人各人信息、婚后财产分配归属以及双方在家务中的履行的职责(生效日以及中止日)。

婚内财产的范围包括: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以及经营生产或获得的利益,还包括一方的知识版权利益,投资理财获得的合法收益。

夫妻之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可以协商婚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各自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等情况。婚内协议与婚前财产公证以及离婚财产分割一样,都具备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还有三种限制责任免除的情况,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问题只要没涉及离婚,双方都应该承担孩子的抚养教育费用。对债权人债务清偿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债权人知道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的,则不用承担债务。夫妻间相互抚养的义务:婚内财产协议并不指是在财产方面拎得清,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夫妻有义务承担对配偶的照顾看护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9日 0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婚前财产相关文章
  •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限制详解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效力限制如下:1、免除子女抚养义务的约定,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责任,不得因任何原因免除,当承诺全额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方陷入经济困难,无法独自承担子女抚养费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义务;2、对第三人的约定由一方承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只有有证据证明人知道该协议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3、免除夫妻间扶助义务的约定,在婚姻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能免除夫妻之间的扶助义务,一方生病需要治疗的,另一方应当积极承担,如对方置之不理,患者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用。婚内财产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婚内财产协议具有以下要件的,就具有法律效力:1、订立婚内协议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订立婚内协议属于意思表示真实;3、婚内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可
    2023-07-07
    433人看过
  •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怎样限制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限制:(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能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现实生活中,会有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
    2023-05-01
    341人看过
  •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限制是什么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能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现实生活中,会有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
    2023-03-28
    186人看过
  •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效力
    财产分割协议
    协议书在本质上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只要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就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在签订合同后,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的,则补充协议视为对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协议是有效的,如果协议与合同有冲突的,则应以后签的协议为准。一、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具有效吗劳动合同关于劳动报酬补充协议是有效的。在双方自愿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的,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同一标的签订两份合同如何处理如果后一份合同是前一份合同内容的补充的话,往往将后一份合同认为是前一份合同的补充协议,此时,只要内容不冲突,那么两份合同都是有效的。
    2023-02-26
    148人看过
  • 婚内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如何,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是指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婚内财产协议的无用约定:(1)财产归子女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
    2023-02-18
    281人看过
  • 婚内财产协议的实际执行与效力分析
    婚内财产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便是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无效的情形:(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等。婚内财产协议签订三种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在婚内财产协议签订时有三种情况是属于无效的:1、夫妻双方将离婚后的某一部分财产划归子女所有。这种情况下协议通常视作无效,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事实上该部分财产也由获得抚养权的一方管理;2、婚前一方承诺将名下财产划归到共有财产中,然而婚后并未办理变更手续,这种情况下一般视作无效;3、限制离婚自由的财产协议属于无效,例如哪一方先提出离婚,财产则由另一方所有。这种行为看似体现夫妻恩爱,实则不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023-07-04
    486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中一人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 更多>

    #婚前财产
    相关咨询
    •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限制是什么,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07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能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现实生活中,会有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
    •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限制是什么,婚内财产协议的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3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能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现实生活中,会有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
    • 婚内财产协议有哪些效力限制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2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得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但在实务中经常会遇到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
    •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限制条款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9
      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限制有: 1、约定范围限制。婚内财产协议的标的物只能为由夫妻双方及一方具有所有权的财产; 2、主体效力限制。即婚内财产协议仅对协议双方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3、其他效力限制。
    • 婚内财产协议有什么效力限制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03
      婚内财产协议有如下的效力限制:一般情况下,协议生效的,仅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第三人自愿受该协议约束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财产协议在夫妻双方自愿、平等的情况下,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共同所有,协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