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人社局获悉,扬州调整了2018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对象为:2018年6月30日前已纳入我市工伤保险管理,并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调整项目分为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津贴方面,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400元、350元、300元、250元;2018年7月1日达到7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上、80周岁以上且未享受养老金调整待遇的,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25元、35元、45元。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7.3%。伤残津贴调整后金额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生活护理费方面,按照扬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34元的50%、40%、30%,对应发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的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已经高于上述标准的不予调整。
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原待遇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工伤保险待遇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此次调整所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尚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由原渠道列支。
-
扬州市区2022年工伤保险待遇增加
357人看过
-
扬州市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流程
308人看过
-
扬州工伤死亡的待遇
100人看过
-
扬州各类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条件详情
322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已有没有上调
375人看过
-
扬州市失业保险领取待遇
342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
在扬州工作扬州工伤待遇大概怎样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13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
-
市上调保险待遇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0徐州市医保中心将对徐州市2010年6月30日前领取伤残津贴待遇、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此次待遇调整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本月将全部发放到位。此次调整涉及人员达3296人次,调整增加幅度为11.35%,待遇调整后工伤保险基金每年将增加支出489万元。其中,领取伤残津贴人员为1579人,平均每人每月增加182元。按照一至四级伤残等级平均每人每月分别增
-
工伤保险待遇2023年领取条件有几条?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10一共有五条领取条件。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
-
上海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是多少?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7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20个月;八级伤残:15个月;九级伤残:10个月;十级伤残:5个月。
-
扬州地区工伤赔偿待遇标准浙江在线咨询 2025-02-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或六级伤残的,将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的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的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安排适当的工作给伤残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则应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津贴标准为其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的津贴标准为其本人